环境与职业流行病学农药中毒
Section § 105200
如果医生怀疑患者农药中毒,必须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当地卫生官员,并在七天内提交书面报告。
当地卫生官员需要通知县农业专员,并可通知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该州办公室会提供何时需要立即报告的指导方针。
未报告的医生可能面临250美元的罚款。同一事件中未报告多起病例只算作一次违规。医生可以对罚款提出上诉。
当地卫生办公室必须随时能够接收和调查这些报告。
Section § 105205
这项法律要求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与地方卫生官员和医学协会合作,为医生和医护人员设立一个教育项目。该项目的目标是让他们了解如何识别、治疗和报告农药中毒病例。
Section § 105206
本法律要求定期处理农药的雇主,必须与注册的医疗监督员签订合同,对其员工进行健康监督。实验室对这些监督员下令进行的检测,必须每月向农药管理部 (DPR) 报告结果,并通过电子方式与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 (OEHHA) 和州公共卫生部共享数据。报告必须包含检测详情,例如目的、结果以及被检测人的信息。医疗监督员必须确保在14天内分享检测结果和建议,并将任何农药暴露情况报告给当地卫生官员。相关机构之间会保密共享信息,用于健康和环境管理。OEHHA 将维护医疗监督员的注册名单,并就检测结果提供咨询。农药管理部和 OEHHA 需在2021年1月1日前,准备并公开发布一份关于医疗监督计划有效性以及胆碱酯酶检测实验室报告在疾病监测和预防方面效用的更新报告。
Section § 105210
这项法律允许当地卫生官员在其县内发生严重农药中毒事件时,向州部门寻求帮助。他们会与县农业专员或农业局局长协商,以确定事件的严重性。如有必要,州政府将提供人员和支持,以调查并提出控制或预防进一步中毒事件的方法。
Section § 105215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负责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或农药事务的公共雇员,必须迅速向地方当局报告任何农药溢出事件。他们必须立即通知当地卫生官员或指定的通知点。一旦接到通知,地方当局必须在七天内,使用指定的表格和沟通渠道,将溢出事件通报给相关的州政府部门和官员。当地卫生官员还必须根据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设定的标准,判断是否需要立即向该办公室报告溢出事件。
Section § 105220
这项法律要求环境健康危害评估主任保存一份由地方卫生官员提交的关于有毒物质事件的所有报告的公开记录。这些报告是有毒物质大型数据库的一部分,必须至少通过两个标准方便搜索:事件发生的县和所涉及的农药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