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4335

Explanation
本节将本章命名为1999年罗曼·里德脊髓损伤研究法案,允许其以此名称被引用。

Section § 104336

Explanation
加州大学可以设立一个独立于州主要财政库的专项基金,从公共和私人来源募集资金。该基金专门用于进行脊髓损伤研究。

Section § 1043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利福尼亚大学使用来自特定来源的资金,用于与脊髓损伤相关的研究和拨款。这些资金还可以支付同行评审和拨款管理等费用。

根据第104336条设立的基金中的款项,可由加利福尼亚大学专门用于脊髓损伤研究项目和拨款,并且可用于但不限于同行评审和拨款管理的费用。

Section § 10433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利福尼亚大学设立了脊髓损伤研究项目。该项目的目的是鼓励和支持本州内的脊髓损伤研究。加利福尼亚大学有权制定任何必要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方针,以实施这项研究倡议。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338(a) 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内特此设立脊髓损伤研究项目。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338(b) 该项目应促进加利福尼亚州的脊髓损伤研究,如第104337节所述。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338(c) 加利福尼亚大学可以制定必要的科学指导方针和规章制度,以实施本章。

Section § 10433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本章的规则仅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校董会通过正式决议决定采纳时,才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大学。

本章不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大学,除非加利福尼亚大学校董会通过适当的决议,使这些规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