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700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违反本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主要侧重于持有危险烟花的行为。违规行为通常会导致轻罪指控,罚款范围从1,000美元到2,000美元,可能面临长达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然而,处罚会随着持有烟花数量的增加而变得更加严厉。

如果某人持有少于25磅的危险烟花,他们将面临类似的轻罪处罚,对于重复犯罪,罚款会增加,并可能面临监禁。持有25至100磅的烟花会将指控升级为公罪,导致2,000美元至10,000美元的罚款,可能面临监禁,或两者并罚。对于100至5,000磅的烟花,罚款将大幅增加至10,000美元至20,000美元,并根据《刑法典》的具体规定扩大监禁选项。持有超过5,000磅的烟花将导致更严厉的处罚,罚款在20,000美元至100,000美元之间,并可能面临长期监禁。

重要的是,这些严厉的处罚不适用于持有相关条款所述的有效执照或许可证的个人。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0(a) 除第12702条和 (b) 款另有规定外,违反本部分任何规定或根据本部分发布的任何法规的人,犯有轻罪,一经定罪,应处以不少于一千美元($1,000)但不超过两千美元($2,000)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0(b) 任何人通过持有危险烟花违反本部分任何规定或根据本部分发布的任何法规的,应受以下处罚: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0(b)(1) 任何人持有总重量(包括包装)少于25磅的未改装危险烟花(定义见第12505条),犯有轻罪,一经定罪,应处以不少于一千美元($1,000)但不超过两千美元($2,000)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第二次或后续定罪,应处以不少于两千美元($2,000)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0(b)(2) 任何人持有总重量(包括包装)不少于25磅但不超过100磅的未改装危险烟花(定义见第12505条),犯有公罪,一经定罪,应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处以不少于两千美元($2,000)但不超过一万美元($10,000)的罚款,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0(b)(3) 任何人持有总重量(包括包装)不少于100磅但不超过5,000磅的未改装危险烟花(定义见第12505条),犯有公罪,一经定罪,应根据《刑法典》第1170条 (h) 款的规定监禁,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处以不少于一万美元($10,000)但不超过两万美元($20,000)的罚款,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0(b)(4) 任何人持有总重量(包括包装)超过5,000磅的未改装危险烟花(定义见第12505条),犯有公罪,一经定罪,应根据《刑法典》第1170条 (h) 款的规定监禁,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处以不少于两万美元($20,000)但不超过十万美元($100,000)的罚款,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0(c)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0(c)(b) 款不适用于持有并根据第12516条所述的有效执照或第12522条所述的有效许可证在其范围内操作的人。

Section § 127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违反了本法律部分中提到的规则或法规,或无视与这些规则相关的命令,那么在他们持续违法行为的每一天,都将被视为一项单独的违法行为。这就像每天都因为做同一件错事而收到一张新的罚单。

Section § 127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向任何未满18岁的人出售、给予或交付危险烟花,将被视为轻罪。对于初犯,处罚将按照另一条款的规定执行。然而,如果同一个人再次被捕,他们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一万美元的罚款和/或长达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此外,对于再犯,不能获得缓刑,法院也不能暂停执行判决。

尽管有第12700条的规定: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2(a)  任何人违反本部分,向任何未满18岁的人出售、给予或交付任何危险烟花,即犯有轻罪,首次定罪后,应按照第12700条(b)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2(b)  再次或后续定罪后,该人应处以额外一万美元($10,000)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长达一年,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该人不得获得缓刑,且法院不得暂停对该人施加的刑罚的执行。

Section § 127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涉及加州商业司机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如果有人驾驶商业车辆运输10,000磅或以上未经改装的危险烟花爆竹,且没有必要的执照或许可证,他们将面临州消防局长和机动车辆管理局暂时吊销其商业驾驶执照的风险。

如果被捕并被定罪,他们将被禁止驾驶商业车辆三年。然而,这项规定不适用于持有加州法律其他条款中规定的适当执照或许可证的司机。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3(a) 州消防局长应协同机动车辆管理局,制定法规和程序,以暂时吊销驾驶商业机动车运输未经改装的危险烟花爆竹(如第12505条所定义,总重量(包括包装)达10,000磅或以上)的人的商业机动车驾驶执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3(b) 如果商业机动车驾驶员被判犯有运输未经改装的危险烟花爆竹(如第12505条所定义,总重量(包括包装)达10,000磅或以上)的罪行,如《车辆法典》第15301条所述,则该驾驶员在三年内不得驾驶商业机动车。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3(c) 本条不适用于持有并根据第12516条所述的有效执照范围操作,或根据第12522条所述的有效许可证范围操作的人。

Section § 12704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州消防局长每年至少一次通知所有烟花爆竹供应商,如果他们将未经授权的烟花爆竹运入加利福尼亚州,当局将立即向联邦机构报告。这可能导致联邦起诉。

Section § 12706

Explanation

当有人因公共安全机构发出的传票而违反某些与烟花相关的法律并被处以罚款时,法院收取的罚款必须送交法院所在县的县财务官。

这些资金每月分配,其中65%进入州消防局烟花执法和处置基金,用于帮助支付州在烟花执法方面的开支,35%报销给该县的当地公共安全机构。报销款项涵盖了当地处理和储存查获烟花等费用。

尽管有《刑法典》第1463条的规定,本州任何法院判处或收取的全部罚款和没收款,第12557条所述的行政罚款除外,因公共安全机构发出的传票而产生,针对违反第12700条 (b) 款或根据第12700条 (b) 款通过的任何法规的行为,应在收到罚款或没收款后,尽快存入法院所在县的县财务官处。根据本条规定存入的款项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具体如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6(a) 百分之六十五支付给财务官,由县审计员根据法院书记员或法官的要求签发付款凭证,存入第12728条所述的州消防局烟花执法和处置基金,根据主计长的命令。在转账时,县审计员应按照主计长规定的表格,向主计长提交罚款或没收款的判处、收取和支付记录。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06(b) 百分之三十五支付给犯罪发生地所在县的当地公共安全机构,以报销当地公共安全机构的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加工、拍照和储存查获的危险烟花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