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州所有干洗厂和干洗工艺的最低建筑标准应为《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公布的规定。州消防局长应制定干洗厂和干洗工艺的防火和防恐慌安全保护法规,除建筑标准外,这些法规应与国际建筑官员大会和西部消防局长协会(Inc.)发布的1979年版《统一消防规范》及其引用文件合理一致。州消防局长应为此目的制定与该示范规范合理一致的建筑标准,并依照本法典第13部第2.5章第4节(第18935条起)的规定提交此类建筑标准以供批准。任何地方机构均可采纳与干洗厂防火和防恐慌安全相关的更严格的建筑标准和法规。
消防衣物清洗场所
Section § 13201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干洗厂的安全标准。它要求最低建筑标准必须遵循《州建筑标准规范》。此外,州消防局长负责制定防火和防恐慌的安全法规,这些法规需与1979年《统一消防规范》保持一致。消防局长还必须起草与该示范规范相符的建筑标准,并提交审批。如有需要,地方机构有权执行更严格的安全标准。
干洗厂安全 消防安全法规 防恐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