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0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萨克拉门托的州议会大厦场地建造一座纪念碑,以纪念加州消防员。具体地点将由一个专责小组与州历史保护办公室及其他相关方合作选定。

重要的是,纪念碑的建造不会使用任何州政府资金。所有资金必须来自私人捐款。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81(a)  在州议会大厦场地建造加州消防员纪念碑特此授权。就本章而言,州议会大厦场地是指萨克拉门托市由第九街、第十五街、“L”街和“N”街围合的财产。纪念碑的实际选址应由专责小组在与州历史保护办公室协商后,以及在与总务部和历史州议会大厦委员会协商并获得其批准后选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81(b)  不得动用任何州政府资金用于本章规定的任何目的。纪念碑的建造资金应完全通过为此目的的私人捐款提供。

Section § 1308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加州消防基金会制定一项计划,以改造州议会大厦的消防员纪念碑,其中可能包括建造一堵新墙,刻上更多殉职消防员的名字。总务部必须审查设计方案,确保符合《美国残疾人法案》和环境标准等法律,并负责许可和承包商的核查。他们还需要检查施工工作。如果基金会承担这项责任,它必须制定设计和施工时间表,选择设计方案,并向规则联合委员会通报计划。基金会必须在施工开始前获得所有费用的私人捐款,并且在州议会大厦公园总体规划获得批准或在2021年1月1日之前,不得开始任何工作。财政部还必须确认捐款足以支付施工费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82(a) 加州消防基金会可经与总务部协商,制定一项计划,对州议会大厦场地内的加州消防员纪念碑进行改造施工,其中可包括在纪念碑现有占地范围内建造一堵新墙,刻上更多殉职消防员的名字。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82(b) 如果加州消防基金会根据本节规定制定了改造纪念碑的计划,总务部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82(b)(1) 审查改造的初步设计方案,并识别潜在的维护问题。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82(b)(2) 确保拟议的改造符合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42 U.S.C. Sec. 12101 et seq.)以及其他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82(b)(3) 确保拟议的改造符合加州环境质量法案(《公共资源法典》第13部(自第21000节起))以及适用于在现有纪念碑进行的工程的任何其他建筑标准的要求。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82(b)(4) 审查最终施工文件,以确保所有适用要求均已满足。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82(b)(5) 准备进入许可,明确最终施工区域、最终施工文件和许可证、施工计划以及将执行工作的承包商名称,并核实承包商已获得适当许可和保险,包括为州财产损害维持足够的个人责任保险。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82(b)(6) 对基金会选定的承包商进行的施工进行检查。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82(c) 如果加州消防基金会根据本节规定承担改造加州消防员纪念碑的责任,它应与总务部协商,制定设计和施工时间表,实施征集设计方案的程序,制定改造设计方案的选择流程,并向规则联合委员会报告拟议的改造方案。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82(d) 加州消防基金会应将根据本节规定制定的拟议纪念碑改造计划提交给总务部和规则联合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在州议会大厦公园总体规划获得规则联合委员会批准和采纳之前,或直到2021年1月1日,以两者中较早者为准,加州消防基金会不得开始任何拟议改造的施工。任何获批的改造不得开始,除非规则联合委员会和财政部已核实已获得足够的私人捐款以完成改造施工。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082(e) 根据本节规定制定的计划进行的任何纪念碑改造,应完全通过加州消防基金会获得的私人捐款提供资金。

Section § 13083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为纪念消防员而举行的仪式,例如纪念碑的落成典礼和任何未来类似的活动,由加州消防基金会组织。他们必须与议会中一个专门负责消防、警察、紧急情况和灾害服务的委员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