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5299.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州或地方环保机构立即采取行动,处理可能危害健康或环境的地下储罐泄漏或其他问题。如果需要紧急行动,他们可以迅速签订合同,甚至通过电话,用于设备租赁或人工等工作,而无需额外批准。这确保了潜在危险情况能够迅速处理。

委员会、区域委员会或地方机构可以根据第25296.10条 (f) 款,或在存在需要委员会、区域委员会或地方机构迅速采取行动以保护人类健康或环境的情况下,针对受本章管辖的地下储罐的未经授权泄漏,采取或签订纠正措施。应委员会或区域委员会的请求,总务部可以代表委员会或区域委员会并作为其代理人签订合同。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如果情况需要委员会或区域委员会迅速采取行动以保护人类健康或环境,委员会或区域委员会可以为此项工作签订口头合同,并且这些合同,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可以包括设备租赁的条款,此外,还包括提供完成工作所需的人工和材料。如果情况需要迅速采取行动以保护人类健康或环境,委员会或区域委员会的这些纠正措施合同免于总务部的批准。

Section § 25299.3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与环境清理相关的纠正措施费用如何获得预批准。地方机构协助所有者或运营者申请此预批准。基金工作人员有30天时间回应费用预批准请求。如果请求被拒绝或未获回应,所有者可以向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某些标准未达到,例如资格不符、缺少所需文件或未提供多份成本估算,委员会将拒绝请求。如果未被拒绝,请求可能会根据近期经验和要求,因合理性或必要性而被修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8(a)  地方机构、委员会或区域委员会应就根据《加州法规》第23篇第2811.4节或任何后续法规寻求纠正措施费用预批准的机会,向所有者、运营者或其他责任方提供建议并与其合作。区域委员会工作人员和地方机构工作人员应与责任方和基金工作人员合作,为责任方获得预批准。基金工作人员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批准或拒绝预批准请求。如果基金工作人员拒绝预批准请求或未能在收到请求后30个日历日内采取行动,则已根据第25296.10节 (c) 款 (3) 项审查并接受了工作计划,且其工作计划要求的一项或多项纠正措施费用预批准被拒绝的所有者、运营者或其他责任方,可以向委员会申请复审预批准请求。委员会应根据第25299.56节审查该申请,为此目的,委员会应以审查未支付索赔申请的相同方式审查纠正措施费用预批准请求的复审申请。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8(b)  如果委员会根据 (a) 款收到复审申请,委员会应根据本款和 (c) 款审查预批准请求并批准或拒绝该请求。如果委员会作出以下发现之一,委员会应拒绝预批准请求: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8(b)(1)  申请人无资格根据第6条(自第25299.50节起)提出索赔。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8(b)(2)  申请人未能提交委员会通过的关于预批准的法规所要求的一份或多份文件。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8(b)(3)  申请人未能获得纠正措施费用的三份投标或估价,并且在与纠正措施相关的特定情况下,没有根据委员会通过的法规放弃三份投标要求的有效理由。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8(c)  如果委员会未根据 (b) 款拒绝预批准请求,委员会应批准预批准请求。但是,如果委员会发现基金工作人员已证明以下任一情况,委员会可以修改请求,拒绝预批准纠正措施费用或减少工作计划要求的任何行动的预批准金额: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8(c)(1)  该行动请求的纠正措施报销金额不合理。在确定基金工作人员是否已证明某项行动请求的报销金额不合理时,委员会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参考类似行动的近期投标或估价经验。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8(c)(2)  工作计划中要求的行动,很可能不是纠正措施符合第25296.10节 (a) 款和 (b) 款以及根据第25299.3节通过的纠正措施法规所必需的。

Section § 25299.3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地下储罐所有者或操作者处理其案件结案的流程。如果储罐所有者或操作者持有有效的承诺函已超过五年,其案件将每年进行审查。如果负责的经理在审查案件后认为储罐应结案,他们将通知相关的当地机构并允许其发表意见。如果所有纠正措施都符合特定法规,委员会可以结案。

如果建议结案,后续纠正措施的报销费用每年上限为10,000美元,除非需要更多资金。在结案审议期间,区域或地方机构不得发布新的纠正措施指令,除非存在迫在眉睫的威胁或特定需求。如果有人不同意储罐案件的决定,他们有30天时间向法院申请审查。

该法律还明确,本节不阻止个人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寻求审查。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a)(1) 负责该基金的经理应通知持有有效承诺函且已处于活跃状态五年或以上的储罐所有者或操作者,并应每年审查其储罐案件的案例历史,除非储罐所有者或操作者在通知发出后30天内另行通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a)(1)(A) 如果经理根据该审查确定储罐案件结案是适当的,经理应向适用的区域委员会和地方机构提供一份审查总结报告,总结此决定的理由,并应向适用的区域委员会和地方机构提供对审查总结报告发表评论的机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a)(1)(B) 如果经理确定储罐案件结案是适当的,经理经储罐所有者或操作者批准,可向委员会提出结案建议。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a)(1)(C) 如果委员会确定现场的纠正措施符合第25296.10节(a)和(b)分节的所有要求以及根据第25299.3节通过的纠正措施规定,委员会可以结案或要求结案任何发生未经授权泄漏的储罐案件。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a)(1)(D) 在结案或要求结案地下储罐案件之前,委员会应提供机会,供适用的区域委员会和地方机构,以及具有地下水管理权限的补水区、市政水区、县水区或特别法区(如果地下储罐案件位于该区的管辖范围内)审查经理的建议并提供回复。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a)(2) 除第(3)款另有规定外,如果经理根据第(1)款建议结案储罐案件,委员会应将后续发生的纠正措施费用(包括地下水监测费用)的报销限制为每年一万美元 ($10,000)。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a)(3) 如果委员会确定与结案相关的纠正措施费用将超过此金额,或者需要额外的纠正措施以符合第25296.10节(a)和(b)分节中规定的要求,委员会可以允许报销超过第(2)款规定的一万美元 ($10,000) 限制的纠正措施费用。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a)(4) 在经理根据第(1)款(A)项向适用的区域委员会和地方机构提供审查总结报告后,区域委员会或地方机构不得发布纠正措施指令或执行现有纠正措施指令,直到委员会就储罐案件的结案作出决定,除非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a)(4)(A) 区域委员会或地方机构向经理证明存在对人类健康、安全或环境的迫在眉睫的威胁。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a)(4)(B) 区域委员会或地方机构向经理证明,在委员会审议案件结案期间,其他特定现场需求需要额外的指令。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a)(4)(C) 在考虑对审查总结报告的回复和其他相关信息后,经理确定案件结案不适当。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a)(4)(D) 区域委员会或地方机构结案了储罐案件,但指令对于执行案件结案活动是必要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b) 受害人可在不迟于委员会根据(a)分节第(1)款(C)项作出最终行动之日起30天内,向高等法院提交强制令申请,以审查该决定。如果受害人未在本分节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强制令申请,委员会的决定将不受任何法院审查。《民事诉讼法》第1094.5节应管辖根据本分节提交申请的诉讼程序。就《民事诉讼法》第1094.5节(c)分节而言,如果该决定是根据整个记录中的实质性证据作出的,法院应维持该决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99.39(c) 本节规定的权限不限制个人根据任何其他州法律向委员会申请审查的能力。

Section § 25299.3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州或地方环境管理部门进入私人财产,以执行必要的清理行动。他们需要获得财产所有人的许可;如果所有人拒绝,则需要法律授权令。但是,如果发生威胁公共健康、安全或环境的紧急情况,当局可以未经许可或授权令进入。

委员会、区域委员会或地方机构,为执行第25299.36条规定的纠正措施所必需,应被允许合理进入所有人、经营者或责任方拥有或占有的财产。该进入应在获得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的同意后进行;如果拒绝同意,则应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部分第13篇(自第1822.50条起)所述程序正式签发的搜查令进行。然而,在发生影响公共健康或安全或环境的紧急情况时,委员会、区域委员会或地方机构可以未经同意或未签发搜查令进入该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