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控制2021年汞温控器回收法案 25214.8.10-25214.8.19
Section § 25214.8
本节为2021年水银恒温器回收法案中使用的关键术语提供了定义。它解释了参与回收和处置停用含汞恒温器过程的各方的角色。这包括在2006年1月1日之前销售含汞恒温器的制造商,他们必须管理回收计划。“计划”是指负责任地废弃这些恒温器的系统,包括教育宣传。“零售商”和“批发商”是向消费者销售恒温器时的角色。
有毒物质控制部负责监督相关流程,并且可能选择一个“合格的第三方”(一个非营利组织)来运营回收计划。本节还定义了什么是“含汞恒温器”,并详细说明了谁负责确保这些物品在不再使用时得到适当的回收和处理。
Section § 25214.8
这项法律规定,从2022年到2028年,每年9月30日之前,汞恒温器制造商必须向加州某部门和一个合格的第三方支付监管费用。这些款项用于支付执行汞恒温器回收计划的成本。向该部门支付的总金额每年不得超过40万美元。制造商还必须资助关于该计划的宣传活动,具体金额已规定至2029年。如果逾期付款,将按每年10%的利率收取利息。制造商可以单独支付,也可以作为一个团体支付,但他们必须确保在彼此之间公平分摊费用,并向部门告知任何未付款的成员。未能支付可能导致该制造商的恒温器被禁止销售。
部门收取的所有资金都将存入汞恒温器回收计划基金,用于支付监管成本。该基金不得用于本法案规定以外的任何目的。及时付款可解除任何相关的法律义务或违规行为,并且当本法案到期时,任何未解决的索赔将被中止或终止。
Section § 25214.8
这项法律规定,到2022年3月1日,制造商(无论是单独还是作为一个团体)必须聘请一个合格的第三方来创建并运行一个便捷且经济高效的计划。该计划必须符合本法案的指导方针。制造商还必须征求建议书,并根据以下因素选择第三方:他们在回收计划方面的过往记录、告知含汞恒温器收集地点的能力、运输安全、与专家和当局的过往合作、宣传能力、当地业务存在,以及他们选择的任何其他相关因素。
Section § 25214.8
这项法律要求一个指定的第三方负责处理报废含汞恒温器的收集和管理。他们必须确保在加利福尼亚州全境,包括农村和弱势社区,都有便利的收集地点。自2022年7月1日起,该方还必须牵头开展全州范围的教育宣传活动,以推广安全处置做法,并制作多语言材料。此外,他们必须维护一个包含收集地点和奖励详情的综合网站。
该计划还涉及与承包商、公用事业公司和废物处理设施等各种利益相关者合作,以加强收集工作。向退回恒温器的消费者提供至少30美元的奖励,前提是他们确认其在州内的居住地和恒温器来源。2029年1月1日之后,进一步的计划行动将取决于前几年可用的资金。
Section § 25214.8
本节概述了合格第三方向部门提交计划以供审查和批准的流程和时间表。第三方必须在2022年6月1日之前提交此计划。部门随后有30天时间审查该计划,并根据某些计划要素决定其是否完整。
如果计划不完整,部门将指明需要修改或添加的内容,第三方必须在30天内进行修订。重新提交后,部门将再有30天时间进行审查。一旦计划被视为完整,部门将有另外30天时间批准或有条件批准该计划,或者可以不批准并要求根据具体的合规标准进行进一步修订。
如果计划或修订计划未获批准,可能会影响与第三方相关的制造商的合规状态,直到可接受的计划获得批准。此外,由于部门审批计划所需的时间,第三方在此计划下的任务时间表如有必要可以延长,超出最初的截止日期。
现有计划将继续按照2022年1月1日之前的状态运行,直到新计划获得批准并付诸实施。
Section § 25214.8
这项法律要求恒温器制造商拥有经批准的计划并支付必要的费用;否则,他们将面临销售禁令。在加州,一旦不合规制造商被列入州政府网站的不合规名单,销售其生产的恒温器即属违法。禁令在通知发布后 120 天生效,并持续到制造商达到合规为止。该通知每年更新两次并在线发布。批发商和零售商必须定期查看此列表,以确保他们没有销售被禁的恒温器。
Section § 25214.8
这项法律要求含汞恒温器的制造商在这些设备不再使用后,负责任地收集和管理它们。自2022年7月1日起,制造商必须免费向加州的批发商、零售商、地方政府和持证承包商提供用于收集这些恒温器的收集箱。此外,制造商还负责回收这些收集箱或承担其运输费用,以确保妥善回收或处置。
每年4月1日前,制造商必须向部门提交一份报告,详细说明收集的恒温器数量、汞含量、向消费者提供的激励措施以及计划的有效性。报告还必须包括宣传策略和计划成本。制造商需要在2022年6月1日前起草一份合规计划。到2028年1月1日,部门必须向立法机构报告该计划的进展情况。
Section § 25214.8
这项法律要求第三方在2023年至2028年期间,每年7月1日前进行一次年度调查,以评估一项关于收集含汞恒温器的教育和宣传活动的效果。调查结果必须在9月1日前提交给部门,并在网上公布,供公众评论30天。
每年12月1日前,部门必须审查对计划提出的任何修改建议,并决定是否在下一年实施。目标是确保收集废弃含汞恒温器的地点充分了解并获得支持,以提高该计划的有效性。
Section § 25214.8
这项法律要求在加州销售恒温器并设有实体经营场所的批发商,必须作为旧含汞恒温器的收集点。
如果零售商或批发商通过在线或邮寄方式销售恒温器,他们必须向买家提供一个网址和免费电话号码,以便买家可以获得预付费标签,将旧恒温器寄回。
此外,批发商还必须向其客户提供由第三方开发的教育材料,以推广正确的恒温器处理方式。
Section § 25214.8
如果您是安装暖通空调系统的承包商,并且拆除了含汞恒温器,您必须将其送到一个能够处理这类恒温器的合适收集点。
Section § 25214.8
Section § 25214.8
Section § 25214.8
本法律规定了与汞温控器回收计划相关的义务的生效和终止的具体日期。本条中的规定通常持续到2030年1月1日。相关基金将于2032年11月30日终止,任何剩余资金将退还给支付了特定费用的制造商。最后,整个条款将于2033年1月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