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本条目的目的,以下定义适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49.1(a) “管理”指处置、储存、包装、加工、抽吸、回收、再循环、运输、转运、处理、使用和再利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49.1(b) “高氯酸盐”指所有含高氯酸盐的化合物。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49.1(c) “高氯酸盐设施”指所有毗连土地,以及土地上已用于高氯酸盐材料管理的结构、附属物和改良物。高氯酸盐设施可由一个或多个单元,或单元组合构成,这些单元现在或过去曾用于高氯酸盐材料的管理。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49.1(d) “高氯酸盐材料”指高氯酸盐和所有含高氯酸盐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废弃高氯酸盐和含高氯酸盐的废物。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25249.1(e) “公共饮用水井”具有第25299.97条(a)款第(1)项所定义的相同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