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总务部作出第80945条规定的认定,即损失是由于索赔人的损害、伤害或疾病造成的,则根据本章,只有以下损失可获得赔偿: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a) 自治疗开始之日起最长三年内,百分之百的未投保自付医疗费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b) 因索赔人或索赔人财产受损而造成的任何未投保的实际工资损失或代替工资的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八十,为期三年,每年不超过一万五千美元 ($15,000)。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c)(1) 当符合以下所有条件时,百分之百的未投保自付费用,用于对索赔人财产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处理有害物质的释放: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c)(1)(A) 索赔人的财产是业主自住的独户住宅。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c)(1)(B) 补救措施是由于有害物质的释放,由联邦、州或地方当局命令采取的。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c)(1)(C) 该部门作出以下认定之一: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c)(1)(C)(i) 有害物质的释放源于财产边界之外。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c)(1)(C)(ii) 有害物质的释放发生在财产上,是违反州或联邦法律的行为所致,且责任方无法查明或无法找到,或对责任方的判决无法执行。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c)(2) 本款项下的最高赔偿额限于每处住宅两万五千美元 ($25,000),以及五处相邻住宅物业十万美元 ($100,000)。任何提供的赔偿应扣除因补救措施导致索赔人住宅资本改善的金额。
(d)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d)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d)(1) 因有害物质释放而被永久性地认定不适宜居住的业主自住不动产的百分之百公允市场价值。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d)(2) 就本款而言,不动产仅在州或联邦机构要求其因有害物质释放而撤离六个月或更长时间的情况下,才被永久性地认定不适宜居住。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d)(3) 不动产的公允市场价值应由独立评估师确定,且独立评估师应将其视为等于导致该财产撤离的有害物质释放之前的不动产价值。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d)(4) 如果总务部根据本款提供赔偿,不动产的唯一所有权应转让给州政府,处置该不动产所得的任何收益应存入州账户,供该部门在立法机关拨款后支出。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d)(5) 为符合根据本款获得赔偿的资格,赔偿申请应在撤离命令发出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
(e)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e)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e)(1) 因州或联邦机构命令的住宅撤离而产生的百分之百费用。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e)(2) 就本款而言,“撤离费用”包括住宿费用以及因州或联邦机构命令的撤离而产生的任何其他紧急支出。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e)(3) 总务部仅在认定撤离费用代表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合理成本,且如果没有发生有害物质释放导致的撤离,这些费用就不会产生时,方可根据本款提供赔偿。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0940(e)(4) 总务部仅在这些撤离费用是在撤离命令发出之日起12个月内产生时,方可为这些撤离费用提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