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文应被称为并可引用为1984年约翰斯顿-菲兰特有害物质清理债券法案。
财务规定危险物质清理债券法案
Section § 78285
本法律条款提供了在讨论有害物质清理时使用的具体定义。它澄清了诸如“理事会”(指本部门)和“委员会”(指相关条款中提及的有害物质清理委员会)等术语。“主任”就是指主任本人,而“基金”则代表用于这些清理工作的州账户。
“无人认领场地”是指存在有害物质但没有明确责任方的地点。“无人认领份额”是指超出清理协议约定金额的额外清理费用。最后,“责任方”是指可能需要处理或支付与有害物质相关的清理工作费用的人。
就本条而言,以及就《政府法典》第16722条适用于本条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285(a) “理事会”指本部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285(b) “委员会”指根据第78295条设立的有害物质清理委员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285(c) “主任”指主任。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285(d) “基金”指州账户。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285(e) “无人认领场地”指存在有害物质释放或威胁释放,且没有合理可识别的责任方的场地。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285(f) “无人认领份额”指在存在有害物质释放或威胁释放的场地进行清除或补救行动的费用,这些费用超出了清理协议中包含的金额。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285(g) “责任方”指对执行或支付清除或补救行动费用负有责任或可能负有责任的人。
有害物质清理 无人认领场地 无人认领份额
Section § 78290
本节采纳了一项与管理州债券相关的法律,其中包含这些债券的发行、销售和偿还规则。尽管它在大多数方面遵循另一项法律,但它明确规定每笔债券或每个系列的最长到期日不得超过自其起始日期起30年。
州债券 债券发行 债券销售
Section § 78300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委员会为加利福尼亚州承担高达1亿美元的债务。这些债务的目的是通过向指定基金注入资金,为第78305节中概述的特定活动提供资金。
承担债务 产生负债 资金用途
Section § 78305
这项法律允许使用州债券的资金,用于处理加州某些场地中的有害物质。这些资金只有在获得立法机关和特定委员会批准后才能使用。这些资金主要有三个用途:支付州政府根据联邦法律要求在清理工作中的份额;支付未由其他方承担的清理费用;以及评估可能存在有害物质释放的场地,即使尚未准备好完整的清理计划。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305(a) 本条规定发行和出售的债券所得款项,存入州账户的资金,经立法机关拨款后,可用于本节规定的目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305(b) 委员会可根据本条规定发行和出售的债券所得款项,从基金中支出资金,经委员会授权后,用于以下所有目的: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305(b)(1) 根据联邦法案第104(c)(3)节(42 U.S.C. Sec. 9604(c)(3))提供州政府在清除或补救行动中的份额,如果该场地是根据第5章第12条(自第79195节起)发布的最终补救行动计划的对象。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305(b)(2) 支付州政府或经主管批准的任何地方机构因清除或补救行动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应对在根据第4章第5条(自第78760节起)列入场地优先排序的场地发生的有害物质释放或威胁释放,并且该场地是根据第5章第12条(自第79195节起)发布的最终补救行动计划的对象,只要这些费用未由责任方支付或未由联邦法案报销。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305(b)(3) 支付有害物质释放的场地特征调查费用,即使尚未为该场地准备、批准、通过或最终确定补救行动计划。
债券资金 有害物质清理 补救行动
Section § 78310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条出售的任何债券都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官方义务,这意味着州政府保证偿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加利福尼亚州将通过每年的州收入征收来确保筹集到必要的资金以支付这些款项,并且所有相关官员都必须采取必要行动来征收这笔钱。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310(a) 本条授权的所有债券,凡按照本条规定出售和交付的,均构成加利福尼亚州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普遍义务,加利福尼亚州的全部信用和财力特此抵押,以确保按时支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310(b) 每年应以与其他州收入相同的方式和时间征收一笔款项,该款项除州普通收入外,是按照本条规定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所需的,所有依法负责征收该收入的官员应履行征收这笔额外款项所需的一切行为。
债券 普遍义务 州政府担保
Section § 7831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特定基金中的资金是作为偿还州政府援助的款项存入的,那么这些资金可以转移到州的普通基金。当这些资金转移到普通基金后,它们将用于偿还普通基金已支付的债券本金和利息。
资金转移 普通基金偿付 州援助偿还
Section § 78320
这项法律从加州的普通基金中拨出资金,用于支付特定费用。它确保每年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根据本条目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此外,它还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执行第78325条,并且不受特定预算年度的限制。
普通基金拨款 债券支付 债券利息
Section § 78325
本节允许财政总监从普通基金中提取资金,用于本法律规定的项目。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已获批准出售的未售出债券的数额。一旦提取,这笔资金将存入一个基金,并由一个理事会管理。任何已使用的资金在债券售出后必须返还给普通基金。
财政总监 普通基金 未售出债券
Section § 78330
本条规定允许加州财政部长以特殊方式处理某些债券的收益,以确保这些债券在联邦法律下保持免税。如果债券法律顾问声明债券利息不作为收入征税,财政部长可以为这些资金管理单独的账户。他们还可以使用这些资金进行任何必要的支付或采取行动,以维持其免税地位或获得其他联邦利益。
加州财政部长 债券收益 免税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