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803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在解释本部分法律时,应使用本条中提供的定义。如果没有另行规定,联邦法案第101节 (42 U.S.C. Sec. 9601) 中的定义应适用于本部分中的术语。

本条所列定义适用于本部分的解释。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且本条另有规定除外,联邦法案第101节 (42 U.S.C. Sec. 9601) 所载定义适用于本部分所用术语。

Section § 78040

Explanation

本法将“机构”一词具体定义为加州环境保护局。

“机构”指加州环境保护局。

Section § 7804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合同竞争者”的含义,指的是任何根据法律中另一条款的规定,试图争取州政府合同的人。

“合同竞争者”指根据第78655条(a)款竞争州合同的任何人。

Section § 78050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部”一词定义为指有毒物质控制部。

“部”指有毒物质控制部。

Section § 78055

Explanation
本节将“局长”明确定义为有毒物质控制局局长。

Section § 78060

Explanation

可行性研究包括识别和评估有效清理和处理危险物质释放场地的不同方法。目标是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这项研究有助于制定一个管理污染的计划。

“可行性研究”指对技术上可行且有效的补救行动方案进行识别和评估,以保护危险物质释放场地的公众健康和环境,或部门认为制定补救行动计划所必需的其他活动。

Section § 78065

Explanation

本节将“联邦法案”一词定义为指1980年颁布的联邦法律,即《综合环境响应、赔偿和责任法》,该法案可能已随时间推移而更新。

“联邦法案”指经修订的1980年联邦《综合环境响应、赔偿和责任法》(42 U.S.C. Sec. 9601 et seq.)。

Section § 78070

Explanation

本法律简单地指出,“联邦许可的释放”这一短语指的是联邦法律特定部分中已提供的定义,具体而言是42 U.S.C. Sec. 9601(10)中联邦法案的第101(10)节。它基本上是说,要理解这个术语的含义,请查阅联邦定义。

“联邦许可的释放”具有与联邦法案第101(10)节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42 U.S.C. Sec. 9601(10))。

Section § 7807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在加利福尼亚州何为“有害物质”。它包括联邦法律中列出的一些物质,例如危险废物或污染物。如果一种物质因其对健康或环境的危害而受到管制,它就属于这一类别。

然而,某些材料,如石油产品、天然气以及一些安全的雨水径流,被明确排除在有害物质的分类之外。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75(a) “有害物质”指: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75(a)(1) 根据《美国法典》第33篇第1321(b)(2)(A)节指定的任何物质。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75(a)(2) 根据联邦法案第102节(42 U.S.C. Sec. 9602)指定的任何元素、化合物、混合物、溶液或物质。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75(a)(3) 具有根据《美国法典》第42篇第6921节确定或列出的特征的任何危险废物,但不包括根据联邦《固体废物处置法》(42 U.S.C. Sec. 6901 et seq.)对其监管已被国会法案暂停的任何废物。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75(a)(4) 根据《美国法典》第33篇第1317(a)节列出的任何有毒污染物。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75(a)(5) 根据《美国法典》第42篇第7412节列出的任何有害空气污染物。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75(a)(6) 美国环境保护局局长已根据《美国法典》第15篇第2606节采取行动的任何紧急危险化学物质或混合物。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75(a)(7) 分别由第25117节和第25115节定义的任何危险废物或极度危险废物,除非明确排除。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75(b) “有害物质”不包括: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75(b)(1) 石油,包括原油或原油的任何馏分,但未在(a)款的(1)至(6)项中另行明确列出或指定为有害物质的除外;以及天然气、天然气凝液、液化天然气或可用作燃料的合成气(或天然气与可用作燃料的合成气的混合物)。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75(b)(2) 利用城市固体废物流的资源回收设施产生的灰烬。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75(b)(3) 从地下金库、室或人孔排入排水沟或雨水管道的无毒、不易燃、无腐蚀性的雨水径流。

Section § 78080

Explanation
本节将“运行和维护”定义为在含有危险物质的场地进行清理后所需的活动。这些活动由当局要求,旨在确保公众健康和安全,保持清理工作的有效性,并达到最终计划中设定的清理目标。

Section § 78085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人”这一术语在法律和商业语境中的含义。它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信托、公司和企业等实体,以及各级政府机构和美国本身,但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人”指个人、信托、商号、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机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协会。“人”还包括任何市、县、市县、区、委员会、本州或其任何部门、机构或政治分支机构、任何州际机构,以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美国及其机构和工具。

Section § 78090

Explanation

第一阶段环境评估是对物业进行的一项初步检查,旨在了解该物业上是否可能存在有害物质。它涉及查看关于该场地过去和现在使用情况的现有信息,可能包括审查记录、数据库搜索和访谈。然而,这项评估不需要对物业进行任何取样或测试。

“第一阶段环境评估”是指对物业进行的初步评估,旨在根据关于该物业及周边区域的合理可得信息,确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有害物质的释放。第一阶段环境评估可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公共和私人记录、当前和历史土地使用情况、之前有害物质的释放、数据库检索、审查联邦、州和地方机构的相关文件、对物业及周边区域进行视觉和其他调查、访谈当前和以前的所有者和运营者,以及审查监管函件和环境报告。第一阶段环境评估不要求进行取样或测试。

Section § 78095

Explanation

初步危害评估是一项旨在检查有害物质是否因其处理方式而被释放或可能被释放,从而可能危及公众健康或环境的过程。此过程必须遵循相关部门发布的具体指南。

该评估包括三项主要活动:现场取样和分析,确定任何有害污染的类型和程度,以及评估这些物质可能对公众或环境造成的风险。

“初步危害评估”是指一项旨在确定当前或过去的有害物质管理实践是否导致有害物质的释放或威胁性释放,从而对公众健康或环境构成威胁的活动,并且该活动应按照部门发布的题为《初步危害评估:指南手册》的指南进行,或按照部门可能修订的指南进行。初步危害评估包括以下所有活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95(a) 现场取样和分析。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95(b) 初步确定现场有害物质污染的类型和程度。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095(c) 初步评估现场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公众健康或环境造成的风险。

Section § 78100

Explanation

“区域委员会”一词指的是加利福尼亚州区域水质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管理州内特定区域的水质。

“区域委员会”指加利福尼亚州区域水质管理委员会。

Section § 78105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释放”在环境影响方面的含义。它指的是任何将物质排放到环境中的方式,例如溢出、泄漏或倾倒。然而,对于何为“释放”存在例外情况。它不包括诸如工作场所内部的危害接触、发动机废气排放、受联邦法律管辖的核事故,以及肥料和农药的正常使用等情况。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05(a) “释放”指任何溢出、泄漏、泵送、倾倒、排放、排空、排出、注入、逸出、浸出、倾弃或处置到环境中的行为。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05(b) “释放”不包括以下任何情况: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05(b)(1) 任何仅导致人员在工作场所内接触的释放,就这些受接触人员可能对其雇主提出的索赔而言。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05(b)(2) 机动车辆、铁路机车车辆、航空器、船舶或管道泵站发动机的废气排放。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05(b)(3) 核事故中源材料、副产品或特殊核材料的释放,依照联邦《1954年原子能法》(42 U.S.C. Sec. 2011 et seq.)中对这些术语的定义,如果该释放符合联邦核管理委员会根据《美国法典》第42篇第2210节设立的财务保护要求。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05(b)(4) 任何源材料、副产品或特殊核材料的释放,依照联邦《1954年原子能法》(42 U.S.C. Sec. 2011 et seq.)中对这些术语的定义,来自根据《美国法典》第42篇第7912(a)(1)节或第7942(a)节指定的任何处理场所,这些节是联邦《1978年铀矿尾矿辐射控制法》(Public Law 95-604)的一部分。本款适用于联邦法案第104节(42 U.S.C. Sec. 9604)或任何其他响应行动的目的。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05(b)(5) 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农药的正常施用。

Section § 781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根据州法律,“授权或允许”向环境排放的含义。它包括经由各种政府机构通过法律、条例或规定批准的任何排放。这可能涉及特定的许可证、执照或行业标准做法,即使在设施未完全遵守规定时,也有临时允许(或豁免)。它还包括联邦许可的排放以及经法院命令或和解协议批准的排放。

Section § 78115

Explanation
简单来说,“修复设计”指的是一份详细的工程计划,它阐明了如何执行或实施部门批准的、用于解决环境问题的具体清理或纠正措施。

Section § 7812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什么是“补救性调查”。这是指部门采取措施,以全面了解有害物质在某个地点释放的过程。他们评估对公众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威胁,收集可能清理方案的信息,并评估该场地以制定行动计划。

“补救性调查”是指部门认为必要的行动,旨在确定有害物质在场地释放的全部范围,识别该释放对公众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威胁,收集关于可能补救措施的数据,并以其他方式评估该场地,以制定补救行动计划。

Section § 7812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在处理环境中危险物质时,“补救措施”或“补救行动”的含义。它包括替代或补充清除危险物质的行动。它明确规定,因这些危险物质而导致的搬迁决定由州长而非总统负责。此外,它还包括监测和评估危险物质释放所需的行动,并涵盖场地维护。

Section § 78130

Explanation

“清除行动工作计划”是由相关部门制定或批准的一份详细计划,旨在有效管理有害物质的清除工作,以保护公众健康、安全和环境。该计划包含一份详细的工程蓝图,说明如何进行清除;对现场污染的描述;清除过程的目标;以及任何曾被考虑但未被选用的替代方法,包括做出这些决定的原因。

“清除行动工作计划”指由部门或区域委员会编制或批准的、旨在有效执行清除行动并保护公众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工作计划。清除行动工作计划应包括一份详细的工程计划,用于实施清除行动;一份现场污染描述;清除行动的目标;以及任何曾被考虑但被否决的替代清除方案及其否决理由。

Section § 78135

Explanation
“清除”或“清除行动”是指清理已释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它还包括为减少或预防此类释放可能造成的损害而采取的任何必要行动,这与联邦法规保持一致。

Section § 78140

Explanation

本法中的“响应”、“作出响应”或“响应行动”等术语,其定义与某项特定的联邦法律中的定义相同。它还包括加州某些环境管理机构的执法和监督活动。

“响应”、“作出响应”或“响应行动”具有联邦法案第 101(25) 条(42 U.S.C. Sec. 9601(25))所界定的相同含义。部门和区域委员会的执法和监督活动包含在“响应”、“作出响应”或“响应行动”的含义之内。

Section § 781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根据联邦定义,界定了谁是环境清理的“责任方”。通常,如果某人开发或使用了经部门批准的新技术来清理危险场地,除非他们行为疏忽、谎报风险或未遵循批准的计划,否则他们不会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某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危险废物运到错误的地方,但根据另一项法律获得豁免,他们不会仅仅因为运输行为而承担责任。然而,他们仍需对其行为中的任何疏忽负责。责任方的抗辩理由基于特定的联邦条款。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45(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45(a)(1) 就本部分而言,“责任方”或“责任人”指联邦法案第107(a)条(42 U.S.C. Sec. 9607(a))所述人员。
(2)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45(a)(2)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45(a)(2)(A) 尽管有第 (1) 款规定,但除 (B) 项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因其就某一释放场地开发或实施了创新性调查或创新性补救技术而成为本部分所指的责任方或责任人,但前提是该技术的使用已获得部门对该释放场地的批准,且该人原本不属于责任方或责任人。在批准该技术的使用后,主管应书面确认,在释放场地创新性调查或创新性补救措施适当完成后,本项规定的豁免权将适用于该人。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45(a)(2)(A)(B)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45(a)(2)(A)(B)(A) 项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45(a)(2)(A)(B)(A)(i) 释放场地的情况恶化是由于开发或实施创新性调查或创新性补救技术的人员的疏忽所致。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45(a)(2)(A)(B)(A)(ii) 开发或实施创新性调查或创新性补救技术的人员隐瞒或虚报了与该技术的潜在风险或危害相关的信息。
(i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45(a)(2)(A)(B)(A)(iii) 实施创新性调查或创新性补救技术的人员未遵循部门批准的实施流程。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45(b) 就本部分而言,责任方或责任人可用的抗辩理由应是联邦法案第101(35)条和第107(b)条(42 U.S.C. Secs. 9601(35) and 9607(b))中规定的抗辩理由。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78145(c) 任何根据第25163条 (e) 款规定的豁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危险废物运往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人,不应仅因运输该废物的行为而被视为本部分所指的责任方。本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影响该人对其疏忽行为的责任。

Section § 78150

Explanation
本节将“秘书”一词定义为环境保护秘书。

Section § 78155

Explanation
“场地”一词与联邦法律中定义的“设施”指的是同一事物。基本上,根据联邦定义被视为设施的任何事物,就本节而言,也被视为场地。

Section § 7816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场地清理评估”,即环保部门对清理行动进行的评估。当清理工作不受部门直接监督时,他们会检查清理行动在减少或消除危险场地带来的健康和环境风险方面的有效性。

Section § 78165

Explanation

本节将“州账户”定义为有毒物质控制账户,该账户是根据第25173.6节设立的。

“州账户”指根据第25173.6节设立的有毒物质控制账户。

Section § 78168

Explanation
在本法律中,“州委员会”特指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
“州委员会”指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

Section § 78170

Explanation
本节将“层级”定义为一种对危险物质释放场地进行分类的方式。这些需要清理的场地按字母顺序排列,并被赋予相似的清理优先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