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座陵墓或骨灰堂的设计和建造,均应符合《统一建筑规范》的抗震规定。
建造社区陵墓和骨灰堂的结构和材料要求
Section § 9627
本节规定,建筑物的主体框架必须由钢筋混凝土、结构钢或金属甲板上的混凝土构成。但是,基础、承重墙、楼板和屋顶只能是钢筋混凝土或金属甲板上的混凝土。此外,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统一建筑规范》。
结构框架 钢筋混凝土 结构钢
Section § 9629
这项法律要求,作为支撑建筑物底部的基础,其设计和建造必须遵循《统一建筑规范》的标准,或者按照持牌岩土工程师的规定进行。
基础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统一建筑规范》的要求或持牌岩土工程师的规范。
基础设计 施工标准 统一建筑规范合规性
Section § 9630
这项法律规定,直接铺设在地上的地坪板必须使用钢筋混凝土建造。持证结构工程师或土木工程师需要设计这些地坪板,使其包含有助于防止开裂的控制缝。此外,施工中还必须包含由持证岩土工程师确定的特定防潮层和隔汽层,以防止潮湿问题。
地坪板 钢筋混凝土 控制缝
Section § 9631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建造时紧邻土壤、岩石或其他多孔材料的墙体,以及任何位于地面以下、紧邻建筑物外墙的墓穴,都必须进行适当的防水处理。此外,在用泥土覆盖已做防水处理的墙体之前,应该在其外侧放置一块保护板,以防止在回填过程中造成损坏。
墙体防水 保护板 墓穴建造
Section § 9632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第9633条另有说明,所有墓穴的墙壁和地板必须使用现场浇筑并凝固的钢筋混凝土制成。墓穴墙壁的厚度应至少为三英寸半,地板的厚度应至少为三英寸。
墓穴建造 钢筋混凝土 现浇
Section § 9633
本法律规定了墓穴和骨灰龛位内部隔板的建造要求。连体墓穴或一组墓穴之间的隔板必须由预制钢筋混凝土制成,并符合最低厚度标准:水平隔板至少1.5英寸厚,非承重垂直隔板至少1英寸厚,承重垂直隔板至少3英寸厚。此外,墓穴必须有适当的通风系统,从屋顶一直延伸到最底部墓穴下方的碎石沟槽,以确保空气流通。骨灰龛位之间的隔板可以由混凝土或其他不燃材料制成。
墓穴建造 预制钢筋混凝土 连体墓穴
Section § 9635
本法律规定了密封独立墓穴开口的要求。密封件必须是实心板,由特定材料制成,包括预制混凝土或纤维增强水泥板,两者都必须具有一定的最小厚度和质量。这些材料必须符合密度、强度和火灾危险等级标准。
此外,面板必须使用高质量、不燃、有弹性且保持柔韧的密封剂固定到位,以确保墓穴在安葬后被牢固密封。密封板需要独立于墓穴正面设置。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9635(a)
所有独立墓穴开口应使用实心板密封,该实心板应为厚度不小于11/2英寸的预制混凝土,或厚度不小于7/16英寸的纤维增强水泥板,或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不燃材料: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9635(a)(1)
最小密度为80磅/立方英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9635(a)(2)
最小断裂模量为270磅/平方英寸。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9635(a)(3)
最小抗压强度为2500磅/平方英寸。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9635(a)(4)
符合美国保险商实验室1级火灾危险等级的评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9635(b)
所有面板在墓穴安葬后,应使用高质量、不燃、有弹性且不硬化的聚氨酯、有机硅基或其他适当的密封剂牢固固定,以实现永久密封。密封板应独立于墓穴正面设置。
墓穴开口 预制混凝土板 纤维增强水泥板
Section § 9637
本法律规定,建筑物内部或外部的任何墙面覆盖物必须由特定材料制成,例如石材、人造石、花岗岩、洞石或大理石。《统一建筑规范》中允许用于I型建筑的其他材料也可以使用。人造石必须符合《统一建筑规范》中规定的具体标准。
内部饰面 外部饰面 石材
Section § 9641
本法律条款规定,在建造带有砖或石材饰面的墙体时,饰面必须按照《统一建筑规范》设定的指导方针连接到主要支撑墙上。这确保了墙体的安全和牢固。
砌体饰面应按照《统一建筑规范》的要求附着到支撑墙上。
砌体饰面 墙体施工 砖饰面
Section § 9642
本法律规定,除墓穴正面外,所有垂直结构,例如底座、楣梁和护壁板,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材料的锚固装置牢固固定。所使用的锚固装置必须符合另一条款中提到的具体要求。此外,夹具需要嵌入表面,并用不染色材料(如水泥或环氧树脂)固定,以确保其牢固和外观整洁。
垂直结构 底座 楣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