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a) 除(b)款和第8124条另有规定外,任何人或实体均不得出售、交易或转让退伍军人纪念财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b) 任何拥有或控制安置有退伍军人纪念财产的墓地的个人、非法人协会、墓地公司或宗教公司(第8137条所述的市政公司除外),如希望出售、交易或转让退伍军人纪念财产,应当向退伍军人纪念财产所在县的高级法院申请许可,以出售、交易或转让该退伍军人纪念财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法院可在下列任何条件下批准出售、交易或转让该退伍军人纪念财产: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b)(1) 该退伍军人纪念财产有合理风险发生物理性损坏,以致无法辨识其原先所识别或纪念的退伍军人或退伍军人群体,且拟出售、交易或转让的退伍军人纪念财产在其原址被适当的替代纪念财产、纪念碑或标志物所取代,该替代物能够恰当地识别和纪念该退伍军人或退伍军人群体。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b)(2) 拟出售、交易或转让的退伍军人纪念财产将转交给一个合适的个人,该个人将妥善保存该退伍军人纪念财产的现有状况,并将其安置在能够纪念该退伍军人或退伍军人群体的合适地点。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b)(3) 申请人需要出售、交易或转让该退伍军人纪念财产,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妥善维护安置该退伍军人纪念财产的墓地,以及该退伍军人或退伍军人群体的特定墓穴、墓地、坟墓、安葬地、壁龛、墓室或其他安葬地点,以使这些神圣之地能够保持其应有的尊严。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b)(4) 如果申请人合理知悉拟出售、交易或转让的退伍军人纪念财产是由任何退伍军人组织、历史组织、公民组织或个人捐赠给申请人的,则该出售、交易或转让须经该退伍军人组织、历史组织、公民组织或个人同意。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b)(5) 如果申请人并非拟出售、交易或转让的退伍军人纪念财产的所有者,则申请人须获得该退伍军人纪念财产所有者的授权方可进行出售、交易或转让。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b)(6) 根据授权出售、交易或转让该退伍军人纪念财产的任何其他法律的规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c) 根据(b)款提交的申请书应提交给高级法院书记官。书记官收到申请书后,应确定听证会的时间和日期。确定的听证会日期应在申请书提交后的合理时间内。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d) 申请人应向(e)款第(1)至(6)项所述的、申请人可合理查明并联系到的个人和实体送达听证会通知和申请书副本,并向法院可能指示的任何其他人送达。听证会通知和申请书的送达方式和日期应由法院指定。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e) 根据(c)款举行的听证会上,下列个人和实体或其代表可发表意见: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e)(1) 申请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e)(2) 除申请人外,作为相关退伍军人纪念财产所有者的任何个人。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e)(3) 任何向申请人捐赠相关退伍军人纪念财产的退伍军人组织、历史组织、公民组织或个人。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e)(4) 相关退伍军人纪念财产所在或曾所在的每个退伍军人的墓穴、墓地、坟墓、安葬地、壁龛、墓室或其他安葬地点的退伍军人家庭。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e)(5) 退伍军人事务部下属的退伍军人服务司。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e)(6) 公园和娱乐部。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e)(7) 任何其他希望提供书面或口头证词的公众成员。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8123(f) 证词可以亲自、通过律师或以书面形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