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69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尽管有1891年和1919年关于卫生区的旧法律,加州当前的卫生区董事会可以选择使用县的财产评估名册来征收自己的税款。这意味着他们可以根据该区所在县已完成的财产评估来确定自己的税款。

Section § 6940.3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解释说,如果一个管理委员会想将县评估名册用于征税目的,他们必须通过一项决议正式决定。他们必须在该年度二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之前,将他们决定的经认证副本提交给县审计员和县估价员。如果他们选择使用县的评估名册,那么所有税款将由县估价员和县收税员征收,除非董事会将来决定改变这一做法。

Section § 6940.6

Explanation
每年八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左右,县审计员必须向董事会发送一份书面声明。该声明详细说明了该区所有财产的总价值,该价值是根据县当年使用的评估名册确定的。

Section § 6940.9

Explanation
在九月一日之前,区董事会必须设定税率,以资助区级需求并偿还当年的债券本金和利息。这包括对已批准但尚未出售的债券的支付,只要这些支付预计在当年到期。

Section § 694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董事会负责决定每100美元评估财产价值中,每个基金将征收多少美分的税。董事会还需要根据县登记册上列出的财产价值,明确收取的资金将进入哪个基金。一旦税率确定,区董事会必须迅速将此税率的详细信息发送给区所在县的审计员。

Section § 6941.6

Explanation

县审计员负责根据设定的税率和财产价值,计算并记录每项财产应缴纳的区域税金额。这些税款与常规县税一同征收,并在征收后必须立即交付给司库。

县审计员应使用委员会确定的征收率以及评估名册上载明的评估价值,计算并录入县评估名册中该区域内财产应缴纳的各项区域税金额。
如此征收的税款应与县税同时同方式征收,并在征收后立即支付给司库。

Section § 694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一个区域内征收的税款会成为该区域所有财产的留置权,其效力与其他税款留置权相同。无论这些税款是用于偿还债务还是其他目的,它们的法律效力都与其他税款留置权一样。这些税款的征收方式与县税留置权的征收方式相同。

这些税款是该区域内所有财产的留置权,并且这些税款,无论是用于偿还担保债务还是用于其他目的,应具有与其他税款留置权相同的效力,其征收应通过与县税留置权强制执行相同的手段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