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9355(a) 本条所称的“社区卫生中心设施”,指第1204条(a)款(1)项所定义的那些经许可的非营利性初级保健诊所。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9355(b) 尽管有第129050条(i)款的规定,根据本章为社区卫生中心设施提供的任何金额为五百万美元($5,000,000)或以下的贷款,可获得高达总建设成本95%的保险。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9355(c) 根据本章申请任何贷款保险的社区卫生中心设施,可以使用建筑物、设备和捐赠资产中的现有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以及与项目资本支出相关的费用收入,无论发生日期如何,以满足本章的股权要求。在确定任何捐赠财产的股权价值时,部门可以使用原始购买价格或当前评估价值。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9355(d) 部门制定的第129020条中提及的任何州计划,应包含一个章节,识别阻碍小型设施利用加州医疗设施建设贷款保险计划的任何障碍。如果发现障碍,州计划还应包括具体的计划性补救措施,以使小型项目能够利用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