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可负担性医疗保健可负担性办公室
Section § 127501
本法在医疗保健可及性和信息部内设立了医疗保健可负担性办公室。该办公室通过分析医疗保健市场并制定控制开支的策略,致力于降低医疗保健成本并确保其可负担性。
办公室的职责包括提高医疗保健支出的透明度、设定成本削减目标,以及分析包括药品在内的各个医疗保健领域的成本趋势。
它收集数据以监测支出并执行绩效改进计划。此外,它还促进医疗保健的质量和公平性,并探索替代支付模式。
此外,该办公室还审查医疗实体内部合并和变更对市场的影响。它还审查劳动力成本、医疗保健技术定价,并提供最佳实践。
该办公室可以签订合同以执行其任务,并暂时免除某些采购法规的限制。
Section § 127501.2
本法律允许在2027年1月1日之前,快速通过紧急规章以实施本章。这些规章被认为对公共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如果未在五年内正式通过,这些紧急规章将自动失效。此外,任何新规则在最终确定前,必须至少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进行讨论。
Section § 127501.3
本节规定,某个办公室必须回应加州立法机关的请求。这包括提供信息、在听证会上作证,以及对立法或政策事务发表评论。
此外,立法机关承认,一些活动,例如回答质询、监督法律法规以及报告办公室的绩效,是州政府的基本职责。
Section § 127501.4
本节概述了一个特定办公室在加州范围内从各种医疗保健实体收集和共享医疗保健数据的职责。它要求该办公室利用现有的州和联邦数据源,以减少行政负担,并要求与其他州机构合作,收集与医疗保健支出、医疗损失率和绩效衡量标准相关的全面数据。
该办公室旨在收集信息,以帮助衡量医疗保健成本、改进质量和公平性衡量标准,并监督医疗计划、支出和提供者绩效。它还规定了数据共享协议的要求,并强调通过利用医疗保健支付数据计划来最大程度地减少实体报告负担。
该办公室还关注追踪医疗保健劳动力的趋势、培训需求和工资,确保数据收集工作支持透明度、问责制以及维持医疗保健服务可负担性的努力。其中包含了报告和法规颁布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表,以确保数据提交的标准化和准确性。
Section § 127501.6
本节概述了加州卫生办公室必须在特定截止日期前准备一份关于医疗保健支出趋势的报告。2025年6月1日前,必须提交一份关于医疗保健支出的基线报告;2027年6月1日前,必须准备好一份详细的年度报告。该报告将包含医疗保健成本和趋势数据,以及旨在改善成本控制、质量、可及性和医疗保健公平性,同时不损害劳动力稳定的政策建议。
报告将按各种类别细分支出,并评估导致成本增加的因素。将举行公开会议以展示调查结果,并征求各利益相关方和公众的意见,以确保全面性。
办公室还必须通过向州长、立法机构和公众提供报告来确保透明度,同时遵守公开会议法律以鼓励公众参与。
Section § 127501.7
本节允许加州与健康相关的机构与指定办公室之间共享数据,即使保密法律通常会阻止此类交换。涉及的机构包括受管医疗保健部、保险部、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和加州全保。
通过协议,这些机构可以在提供必要数据的同时确保遵守保密规定。如果需要披露数据,必须对其进行汇总,以防止识别特定的实体或个人。已经公开或未被保密的信息在本节下不需要保护。
Section § 127501.8
这项法律在加州州财政部设立了医疗保健可负担性基金,用于管理和支出为医疗保健目的而收取的资金。立法机关对这笔资金的拨款拥有控制权。
该基金的主要目标是确保通过将资金返还给消费者和购买者来使他们受益。此外,法律允许将公共和私人资金存入该基金,以在获得立法机关批准后向医疗保健实体提供技术援助。
Section § 127501.10
这项法律设立了医疗保健可负担性委员会,负责监督医疗保健成本。该委员会由八名成员组成,大部分由政府官员任命,他们需在医疗保健相关领域具有特定专业知识。成员任期四年,但首次任期有所不同。任命时必须考虑成员的多样性和经验,特别是要确保他们与受成本监管的实体没有经济关联。
委员会选举一名主席,并按日支付成员工作报酬。会议至少每季度举行一次,并遵循公开会议规则,但敏感议题有特定例外。委员会也受利益冲突规则的约束。
Section § 127501.11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一个委员会的职责,该委员会负责管理本州的医疗保健成本。该委员会必须设定全州医疗保健成本目标,并定义具体的医疗保健部门,例如地理区域和实体。他们还将定义豁免和数据提交的标准。此外,委员会批准设定和调整成本目标的方法、违规处罚以及医疗保健支出的基准。主任向委员会提交各种方案和策略,包括成本目标、数据分析以及提高医疗保健可负担性和质量的计划。最后,委员会可以要求进行数据分析并设立委员会以协助决策。
Section § 127501.12
该法律要求设立一个医疗保健可负担性咨询委员会,就各种医疗保健问题向董事会提供建议,例如设定成本目标、定义医疗保健部门以及推广替代支付模式。该委员会由来自不同医疗保健利益相关方的多元化成员组成,并根据公开数据提供建议。然而,它无法访问机密信息或直接指导数据分析。
委员会每年必须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将公开宣布以供公众参与。董事会在其决策中会考虑委员会的意见以及公众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