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 立法机关特此请求加州大学设立加州健康福利审查计划,以评估提议强制提供福利或服务(如分节 (d) 所定义)的立法,以及提议废除强制福利或服务(如分节 (e) 所定义)的立法,并就以下内容准备一份包含相关数据的书面分析: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1) 公共健康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1)(A) 对社区健康的影响,包括传染病的减少以及预防的好处,例如儿童免疫接种和产前护理所提供的好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1)(B) 对社区健康的影响,包括在同行评审的科学和医学文献中确立的,与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以及性别、种族、性取向或性别认同相关的结果差异的疾病和状况。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1)(C) 该福利或服务在多大程度上减少了过早死亡以及与疾病相关的经济损失。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2) 医疗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2)(A) 该福利或服务在多大程度上被医学界普遍认为对某种状况或疾病的筛查、诊断或治疗有效,如通过审查科学和同行评审的医学文献所证明。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2)(B) 该福利或服务在多大程度上普遍可用并被主治医生使用。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2)(C) 该福利或服务对人口健康状况的贡献,包括任何证明该福利或服务与替代方案(包括不提供该福利或服务)相比有效性的研究结果。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2)(D) 强制或废除这些福利或服务在多大程度上不会减少或消除对当前可用医疗福利或服务的获取。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3) 财务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3)(A) 承保或取消承保在多大程度上会增加或减少该福利或服务的收益或成本。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3)(B) 承保或取消承保在多大程度上会增加该福利或服务的使用率,或者会替代或影响替代福利或服务的成本。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3)(C) 承保或取消承保在多大程度上会增加或减少医疗服务计划和健康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以及订户、参保人和保单持有人的保费和费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3)(D) 这种承保或取消承保对医疗总成本的影响。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3)(E) 这种承保或取消承保对实施后一个后续日历年内估计的预期成本或节约的影响,或者,如果适用,通过长期估算对两个后续日历年内的影响。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3)(F) 对私营部门的潜在成本或节约,包括对第1357条分节 (l) 段落 (1) 中定义的小型雇主的影响、公务员退休系统、由州或地方政府资助的其他退休系统、购买个人健康保险的个人,以及公共资助的州健康保险计划,包括Medi-Cal计划和健康家庭计划。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3)(G) 因缺乏承保或取消承保而产生的成本在多大程度上已经或将会转移给其他支付方,包括公共和私人实体。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3)(H) 强制或废除拟议的福利或服务在多大程度上不会减少或消除对当前可用医疗福利或服务的获取。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3)(I) 该福利或服务在多大程度上被人口的很大一部分普遍使用。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3)(J) 该福利或服务的医疗保健承保在多大程度上已经普遍可用。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3)(K) 公众对该福利或服务医疗保健承保的需求水平,包括集体谈判代表私下协商将此承保纳入团体合同的兴趣水平,以及强制福利或服务在多大程度上由自筹资金的雇主团体承保。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3)(L) 在根据本款评估和准备关于提议强制提供福利或服务的立法以及提议废除强制福利或服务的立法的财务影响的书面分析时,立法机关请求加州大学使用注册精算师或具有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其他人来确定财务影响。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a)(4) 对基本医疗福利的影响,如本法典第1367.005条和《保险法》第10112.27条所定义,以及对加州健康福利交易平台的影响。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b) 立法机关进一步请求加州健康福利审查计划评估影响医疗保险福利设计、费用分摊、保费和其他医疗保险议题的立法。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c) 立法机关请求加州大学在收到根据第127661条提出的请求后,不迟于60天,或按照立法机关和加州健康福利审查计划商定的方式和时间表,向立法机关的相应政策和财政委员会提供所有分析报告。此外,立法机关请求该大学在互联网上发布所有分析报告,并应请求向公众提供所有分析报告。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d) 在本节中,“提议强制提供福利或服务的立法”指一项拟议的法规,要求医疗服务计划或健康保险公司,或两者兼有,执行以下任何一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d)(1) 允许根据保单或合同受保或受保障的人从特定类型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处获得医疗治疗或服务。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d)(2) 提供或提供保障以进行某种特定疾病或状况的筛查、诊断或治疗。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d)(3) 提供或提供保障以提供某种特定类型的医疗治疗或服务,或提供与医疗治疗或服务相关的医疗设备、医疗用品或药品。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e) 在本节中,“提议废除强制福利或服务的立法”指一项拟议的法规,将废除一项现有要求,即医疗服务计划或健康保险公司,或两者兼有,执行以下任何一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e)(1) 允许根据保单或合同受保或受保障的人从特定类型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处获得医疗治疗或服务。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e)(2) 提供或提供保障以进行某种特定疾病或状况的筛查、诊断或治疗。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660(e)(3) 提供或提供保障以提供某种特定类型的医疗治疗或服务,或提供与医疗治疗或服务相关的医疗设备、医疗用品或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