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83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加州拥有足够专业护士的重要性,以确保公众健康,尤其是在医疗服务不足的地区。对高技能护士的需求正在增长,这归因于医疗保健系统的变化,例如医疗技术的进步以及向家庭医疗保健和门诊服务的转变。这在急症和长期护理机构中都产生了对技能型护士的需求。

此外,它指出某些群体在护理领域代表性不足,并强调护理服务需要对影响健康的文化因素保持敏感。对于经济条件较差家庭的个人,可能需要经济援助来攻读护理学位。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375(a)  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充足的专业护士供应对于确保加利福尼亚州公民的健康和福祉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医疗服务不足地区居住的公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375(b)  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本州医疗保健系统的变化增加了对更高技能护士的需求。这些变化包括医疗技术和药理学的进步,这使得在急症护理机构中使用更高技能的护士成为必要。此外,医疗保健成本的控制导致对家庭医疗保健和门诊服务的依赖增加,以及急症护理机构中重症患者的比例更高。长期护理机构也需要更多受过高等教育的护理人员。这两种转变都需要更多的技能型护理人员。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375(c)  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声明,在护理领域,如同其他专业一样,某些人群代表性不足。立法机关还发现并声明,护理服务以对影响个人健康的社会文化变量敏感的方式提供尤为重要。立法机关认识到获得学士学位的经济负担相当大,缺乏足够经济资源的家庭的个人可能需要经济援助才能完成学士学位。

Section § 12838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有足够训练有素的护士来满足医疗保健需求。它鼓励在护理领域代表性不足的群体加入该专业,并激励护士在医疗服务不足的地区工作。

立法机关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380(a)  确保有足够数量的受过适当培训的专业护士。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380(b)  鼓励目前在护理专业中代表性不足的人群进入该专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380(c)  鼓励专业护士在医疗服务不足的地区工作。

Section § 1283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设立了注册护士教育项目,旨在鼓励护理学生和毕业生在面临人员短缺的特定医疗机构服务。参与者必须书面同意在护理人员短缺的地区工作,例如某些县级或州立医疗机构、医疗人力短缺地区或加州护理学校。同意者可以申请奖学金或贷款偿还。如果他们未能履行服务义务,则必须连本带息偿还所获得的资金。

该法规还定义了因护理职位空缺率高而被视为符合条件的机构类型,并规定优先考虑持有护理副学士学位的申请人。此外,博士学位获得者若要获得财政支持,必须承诺在加州教授护理五年。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385(a) 特此在部门内设立注册护士教育项目。参与此项目的人员应是在毕业前书面同意在经部门主任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州立医疗机构、医疗人力短缺地区或加州护理学校服务的人员。同意在符合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州立医疗机构或医疗人力短缺地区服务的人员,以及同意在加州护理学校服务的研究生或博士生,可以申请奖学金或贷款偿还。注册护士教育项目应根据第1条(自第128330节起)进行管理,但注册护士教育基金中的所有资金应仅用于促进注册护士教育及相关行政费用。部门应采纳以下两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385(a)(1) 一份标准合同协议,由主任和任何获得资助的学生签署,以在符合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州立医疗机构或医疗人力短缺地区工作,这将要求在部门指定为初级保健服务不足的加州地区提供一段时期的义务专业服务。义务专业服务应为直接病人护理。协议应包含一项条款,规定如果未能开始或完成服务义务,州有权追回已授予的资金以及最高允许利息。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385(a)(2) 奖学金、教育贷款和贷款偿还项目的最高允许金额,以确保这些资金得到最有效的使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385(b) 申请人可以是持有注册护士执照的人员、在进入授予护理学士学位的项目之前的护理副学士学位项目毕业生,或进入注册护士入门级硕士学位项目或其他经注册护士委员会批准的注册护士硕士或博士学位项目的学生。优先考虑持有护理副学士学位的申请人。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385(c) 注册护士和学生若要获得博士学位项目的奖学金或贷款偿还,应承诺在加州护理学校教授护理五年。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385(d) 在本节中,“符合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是指经部门认定其护理职位空缺率高于位于同一医疗机构规划区域内的非县级医疗机构的县级医疗机构。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385(e) 在本节中,“符合条件的州立医疗机构”是指经部门认定其护理职位空缺率高于位于同一医疗机构规划区域内的非县级医疗机构的州立医疗机构。

Section § 1283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本条提供的资金专门用于帮助学生完成护理课程。这些课程必须符合《教育法》另一节中规定的某些标准。

根据本条规定提供的资金,应按照《教育法》第42部分第2章第14条(自第69795节起)的规定使用,但这些资金仅用于帮助学生完成符合《教育法》第69799节(j)款规定标准的护理课程。

Section § 1284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州财政部设立了注册护士教育基金。该基金的资金专门用于加州注册护士教育计划。基金的资金来自根据《商业与职业法典》相关条款收取的特定费用。

特此在州金库中设立注册护士教育基金。基金中的所有资金应专门用于根据本条设立的加州注册护士教育计划中规定的目的。本基金应收取根据《商业与职业法典》第2815条 (d) 款和第2815.1条收取的资金。

Section § 12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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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医疗保健可及性和信息部负责设立副学士学位护理 (A.D.N.) 奖学金项目。该项目为护士与人口比例低、失业率高和贫困水平高的地区提供奖学金。

奖学金获得者必须获得护理副学士学位,并在取得执照后在加州的医疗服务不足地区工作。选择因素包括经济需求以及申请人的文化和语言技能。

该项目由注册护士教育基金资助,也可接受私人或联邦资金,但不会额外使用人员或州政府运营资金。该部门将在网上公布项目统计数据。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401(a) 医疗保健可及性和信息部应设立全州范围的副学士学位护理 (A.D.N.) 奖学金项目。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401(b) 该项目下的奖学金仅适用于被确定为需求最显著的县的学生。一个县的需求应根据以下所有因素进行评估: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401(b)(1) 注册护士与人口比例等于或低于每 100,000 人 500 名注册护士的县。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401(b)(2) 县失业率。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401(b)(3) 县贫困水平。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401(c) 奖学金获得者须至少完成副学士学位护理课程,并在获得注册护理委员会颁发的执照后,在加州的医疗服务不足地区工作。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401(d) 该部门在选择 A.D.N. 奖学金项目的获得者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401(d)(1) 申请人的经济需求,根据联邦贫困指数确定。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401(d)(2) 展示出文化和语言技能与能力的申请人。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401(e) 该项目应由根据第 128400 节设立并由该部门在办公室内部管理的注册护士教育基金提供资金。该部门应从基金中拨出一部分资金用于根据本节设立的项目,此外还应拨出根据本条为副学士学位护理学生提供的奖学金和贷款的资金。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401(f) 不得为该项目额外支出人员或普通基金运营成本。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401(g) 该部门可为 A.D.N. 奖学金项目接受私人或联邦资金。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401(h) 该部门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发布 A.D.N. 奖学金项目的统计数据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