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79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承认注册护士短缺,并且需要更多的护理教育者和监督者来解决这个问题。它设立了州奖学金,以帮助护士负担必要的教育费用,使他们有资格担任临床环境中的教学或监督职务。这些奖学金由州资助和管理。

认识到注册护士供应短缺,并且如果护理学生的数量要实质性增加以满足需求,则必须首先增加具备在临床领域教学或监督资格的人员数量,并进一步认识到教育成本阻碍护士获得使其具备在临床领域教学或监督资格所需的教育,特此设立州奖学金,这些奖学金应由州维持,并根据本条的规定授予和管理。

Section § 127980

Explanation

该法律规定,每年为加利福尼亚州的注册护士提供至少10个奖学金。这些奖学金适用于就读符合特定指导方针的认可护理项目的学生。符合条件的课程包括学士学位的三年级或四年级课程、为硕士阶段学习做准备的课程,或护理临床领域的教学或督导硕士或硕士后课程。

每年应提供至少10个奖学金。这些奖学金应提供给在加利福尼亚州经西部学校与学院协会认证的学院或大学中,就读以下认可护理项目之一的任何注册护士: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980(a) 护理学士学位课程的三年级或四年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980(b) 护理学士学位课程的补充课程,该课程是进入护理学硕士阶段学习所必需的。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980(c) 临床护理领域的教学或督导硕士学位或硕士后课程。

Section § 127985

Explanation
要获得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某些条款下的奖学金,申请人必须是加州居民,并且是本州持证注册护士。他们必须遵守所有相关规定,承诺完成学士学位或护理学硕士入学所需的补充课程,并注册攻读临床护理教学或督导的合格硕士课程。完成研究生学业后,他们必须在加州从事临床护理教学或督导工作至少一年。
任何人不得根据第127980条(a)款或(b)款获得奖学金,除非: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985(a) 他们是加利福尼亚州居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985(b) 他们已获得本州注册护士执照。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985(c) 他们已遵守根据本条通过的所有法规。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985(d) 他们已同意将继续学业,直至完成学士学位或为进入护理学硕士阶段学习所需的学士学位补充课程,并且在完成第127980条(a)款或(b)款的要求后,并在由部门确定的期限内,将注册攻读临床护理领域教学或督导的认可硕士学位课程。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7985(e) 他们同意,在完成研究生学业(无论是硕士学位还是硕士后课程)后,他们将在加利福尼亚州承担至少一年的临床护理领域教学或督导的就业义务。

Section § 127990

Explanation

要获得第127980条(c)款提及的奖学金,个人必须满足第127985条中列出的四个分款((a)、(b)、(c)和(e))的具体要求。

任何人不得根据第127980条(c)款获得奖学金,除非其满足第127985条(a)、(b)、(c)和(e)款规定的要求。

Section § 12799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部门负责管理护理教育奖学金项目。它还要求部门制定有效实施该项目所需的任何规则。

Section § 128000

Explanation
申请奖学金时,个人必须使用该部门提供的特定表格。申请流程将遵循办公室法规设定的指导方针和时间安排。

Section § 1280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负责将奖学金授予最适合从事教学或督导教育项目的申请人。部门可以优先考虑那些在完成学业后愿意在州内任何地方工作的人。但是,如果申请人自己有能力支付教育费用,部门就不会给他们奖学金。

部门应将奖学金授予其认定最适合参与所设奖学金教育项目并最具备教学或督导资格的申请人。在授予奖学金时,部门可优先考虑那些在完成教育项目后愿意在州内任何地方任职的申请人。但是,如果部门认定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力支付其在临床领域获得教学或督导资格所需教育的费用,则不得向该申请人授予任何奖学金。

Section § 12801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奖学金必须公平发放,不得受一个人的种族、宗教、信仰或性别影响。

Section § 1280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特定项目下的奖学金如何发放。奖学金期限最长为一个学年。如果您符合第127980条中列出的某些条件,您每月可以获得200美元,共12个月,以及学费。如果您符合另一组条件,您将在相同期限内每月获得250美元,以及学费。

本条规定下的每项奖学金期限不超过一个学年,且奖金应为: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015(a)  对于符合第127980条 (a) 款或 (b) 款规定的人员,每月二百美元 ($200),共12个月,外加学费。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015(b)  对于符合第127980条 (c) 款规定的人员,每月二百五十美元 ($250),共12个月,外加学费。

Section § 12802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奖学金将仅在受奖人取得令人满意的进展并保持全日制学生身份期间继续有效,具体由部门决定。

奖学金仅在由部门确定的期间内保持有效,在此期间,获得奖励的人取得令人满意的进展,并根据本条规定正式注册为全日制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