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全球变暖解决方案法案杂项规定
Section § 38590.1
这项法律规定,通过出售碳配额获得的资金应应用于各种环境和气候相关的项目。这些优先事项包括减少各种来源的空气污染、支持低碳交通、推广可持续农业实践,以及加强森林和城市绿化项目。其他目标还包括开发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应对短寿命气候污染物、增强气候韧性,以及资助气候和清洁能源研究。
此外,法律要求某些州机构每年报告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以确保透明度和问责制。该法规将于2046年1月1日失效。
Section § 38591
这项法律要求州委员会设立两个咨询委员会。首先,必须在2007年7月1日前成立一个环境正义咨询委员会,以协助制定范围界定计划,并处理州在实施空气污染措施方面的问题。该委员会应至少包括三名来自面临严重空气污染的社区的成员,特别是那些有少数族裔或低收入人口的社区。成员从环境正义组织和社区团体的提名中选出。如果他们来自非营利组织,他们还将获得合理的会议出席津贴。
其次,州委员会必须任命一个经济和技术促进咨询委员会。该小组将指导委员会投资和实施新技术及研究,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他们的建议还包括识别资金机会、建立伙伴关系以及了解各层面的经济和技术发展。
Section § 38591.1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名为“合规抵消协议工作组”的团队。他们的职责是帮助制定减少污染和有益环境的计划,特别关注弱势社区、部落地区和农村地区。
该工作组将由多元化的专家组成,例如科学家、碳市场专家、部落领袖和环境倡导者。他们将致力于改进土地和湿地的管理和保护方式,并使更多的土地所有者更容易参与这些倡议,同时降低成本并保持透明度。
这些努力旨在扩大环境效益,并将持续有效至2046年1月1日。
Section § 38591.2
这项法律在加州环境保护局内设立了独立排放市场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至少五名排放交易市场专家组成,由州长、参议院规则委员会和众议院议长任命。其中包括一名来自立法分析师办公室的无表决权代表。
成员必须具备相关背景,并避免与受监管实体产生财务利益冲突。出于特定的法律目的,他们被视为该机构的雇员。委员会必须公开举行会议,并每年向州委员会和立法气候委员会报告气候法规的执行情况。本条款有效期至2046年1月1日,届时将被废止。
Section § 38591.3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劳动力发展委员会在2019年1月1日前向立法机关提交报告,说明需要哪些资源来帮助行业、工人和社区适应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经济和劳动力市场变化。报告应与州的劳动力发展计划保持一致,并与教育机构和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报告必须涵盖创造就业、与基础设施项目挂钩的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的社区协议、职业技术教育、现有工人的再培训,以及满足新兴产业(特别是那些致力于减少温室气体的产业)的劳动力需求。它还强调为弱势群体(如高危青年和退伍军人)提供培训,并促进与弱势地区社区组织的合作。目标是为这些举措有效识别和利用资金。本节有效期至2031年1月1日。
Section § 38592
这项法律要求所有州机构考虑并采取措施来减少其温室气体排放。它还明确指出,履行这些职责并不能免除任何人(包括公共机构)遵守现有的联邦、州或地方法律,特别是那些与空气和水质、公共健康和环境保护相关的规定。
Section § 38592.1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科学技术委员会 (CCST) 每三年评估一次,需要哪些类型的基础设施项目才能实现加州的能源、气候变化和空气质量目标。这包括审查与能源政策和资源规划相关的各种报告和计划。
CCST 的评估可以涵盖广泛的项目类型,例如建设太阳能或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设立电动汽车充电站,改造建筑物使其更环保,以及利用碳捕获等技术来管理排放。
此外,CCST 被鼓励保持这些评估的最新性,并迅速纳入新的科学研究。
Section § 38592.5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的这一节要求州委员会在2018年1月1日前更新其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委员会必须为炼油厂和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制定具体规则,通过市场化方法降低其排放。它确保所有规则都符合更新后的计划,并允许委员会实施额外的排放措施,例如针对甲烷的措施或支持清洁汽车和燃料的措施。针对短寿命气候污染物和可持续货运计划的规定也包含在内。本节中的规定将一直有效至2046年1月1日。
Section § 38592.6
立法分析师办公室必须每年向立法机关报告加州的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如何影响经济。这项要求持续到2046年1月1日,之后该法律将自动废止。
Section § 38593
这项法律明确指出,本分部不改变公用事业委员会现有的权力。此外,它强调电力公司仍有责任确保其客户获得安全可靠的电力。
Section § 38594
本法律强调,除某些情况外,区的现有权限基本不变。如果州级市场化合规系统已到位,区不得制定规则来减少固定源的二氧化碳排放。然而,如果其他法律(包括联邦清洁空气法案或加州环境质量法案)要求,区仍可针对垃圾填埋场、制冷剂和车辆排放等其他环境问题制定规则。如果州废止市场化二氧化碳合规计划,本条法律将失效。本法律将于2046年1月1日自动废止。
Section § 38594
本法律条款规定,在其生效期间,它不会改变地方区域目前被允许做的事情,也不会限制它们现有的任何权力。它将于204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Section § 38597
Section § 38599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州长在出现特殊情况、重大事件或潜在的重大经济问题时,更改特定法规的截止日期。这些更改最长可达一年,除非州长决定需要再次延长。
该法律不改变《加州紧急服务法》赋予的现有权力。如果州长根据本法采取行动,必须在10天内通知州立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