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4500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这项法律被称为《加利福尼亚州污染控制融资管理局法案》。它主要说明了这部法律的这一部分叫什么。

本分部可引述为《加利福尼亚州污染控制融资管理局法案》。

Section § 445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表明加利福尼亚州需要与联邦政府合作,通过控制污染、提供清洁水和鼓励可再生能源来改善环境。它承认工业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工业需要适应更严格的污染标准。工业需要融资方法来更新其污染控制措施,并修复受污染的场地以供再利用。

通过焚烧和填埋处理废物会损害空气和水质。需要开发新的、危害较小的废物管理工艺,并从中回收资源。此外,受污染的土地,即“棕地”,需要清理以实现经济再利用。

该法规支持可持续发展,其中包括振兴现有社区和减少污染,这在加利福尼亚州人口快速增长的背景下至关重要。这将有助于减少交通拥堵并保护开放空间。

棕地仍然是一个重大问题,尤其是在经济困难地区。这些场地缺乏初步评估的资金,这阻碍了它们的清理和再开发。

加利福尼亚州污染控制融资管理局被鼓励与各种公共和私人实体合作,为受污染场地的评估和修复提供资金,从而帮助社区振兴和实施安全的环境实践。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501(a) 本州与联邦政府合作,必须且至关重要地利用一切切实可行的手段和措施来控制、修复和消除环境污染危害,提供清洁水,并实现替代和可再生能源。本州内的工业所使用的工艺和设施对环境有显著影响。这些工艺和设施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以符合已制定和将要制定的环境污染控制和修复质量标准。如果工业要迅速遵守州和联邦政府制定的质量标准,并迅速修复受污染的财产以便这些财产可以用于经济上有益的目的,那么工业需要新的方法来为其污染控制所使用的设备、器材和设施所需的资本支出提供资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501(b) 通过焚烧和填埋等方法处置废弃产品会通过降低空气和水质来污染环境。为了减少目前与废弃产品处置相关的环境污染,需要开发新的替代工艺和设施,以防止或减少环境退化的方式处置这些废弃产品。这些新的替代工艺和设施包括那些从废弃产品中回收资源和能源的设施。为了防止因废弃产品和有害物质的释放造成的污染而导致进一步的环境退化,需要鼓励修复那些具有经济上有益再利用潜力的受污染财产。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501(c) 本分部提供的替代融资方法符合公共利益,服务于公共目的,并将促进本州公民的健康、福祉和安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501(d) 加利福尼亚州预计将经历巨大的人口增长,新增数百万个就业岗位、居民和家庭。这比加利福尼亚州在1950年代、1960年代和1970年代的总和还要快。由于这种前所未有的增长,本州的长期环境质量部分取决于通过采纳促进新型可持续发展并有助于减少污染和环境退化的政策和计划来改变当前的增长模式。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要素是填充式开发和现有社区的振兴。可持续发展将导致棕地修复、减少交通和汽车污染,并有助于保护开放空间。加利福尼亚州的许多社区缺乏资源或专业知识来识别并争取州、联邦或私人援助,以针对经济困难的社区制定和实施环境敏感型增长政策和计划。协助经济困难的县市制定和实施可持续且环境敏感型增长政策和计划,提高现有社区内非生产性财产的利用率,将有助于减少棕地和交通拥堵造成的环境危害,同时有助于振兴经济困难的社区和保护城市边缘的开放空间。本分部提供的赠款和贷款计划符合公共利益,服务于公共目的,并将促进本州公民的健康、福祉和安全。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501(e) 被危险物质污染的不动产对社区造成持续的损害。据估计,全州有67,000至119,000个受污染场地,通常被称为“棕地”。这些场地位于现有社区内,其中许多因法律责任担忧、监管问题以及污染清理成本等多种因素而被废弃、闲置或未充分利用。此外,州内许多未开发的棕地位于土地价值低迷、经济需求迫切的社区,这些社区通常缺乏资本投资。棕地的修复和开发是振兴现有社区和支持可持续增长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修复和开发活动应侧重于那些虽受污染但具有经济效益再利用潜力的棕地,但目前几乎没有资金来源来资助评估、规划和报告活动,而这些活动是确定场地是否具有经济效益再利用潜力的必要第一步。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501(f) 加州污染控制融资管理局应与公共和私营部门实体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县、学区、重建机构和金融机构,通过贷款协助资助进行或获取场地评估、补救行动计划技术援助和报告的成本,以及在确定场地具有经济效益再利用潜力时,资助棕地的清理、修复或开发。本部门提供的贷款计划符合公共利益,服务于公共目的,并将促进本州公民的健康、福祉和安全。

Section § 445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旨在通过提供各种帮助和替代融资方案,以实现加州的环保和能源目标,从而支持公众健康和福祉。

它鼓励为工业界提供资金,用于建立或升级污染控制、清洁水供应和可再生能源生产设施。

该法律还帮助经济困难地区制定减少污染和环保的增长政策。

此外,它还协助资助与清理和开发受污染场地(即棕地)相关的费用。

本分部的宗旨是落实并实现立法机关的调查结果,并为此开展以下所有工作,以期为本州人民带来共同利益并保护他们的健康和福祉: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502(a) 为本州内的工业(不论公司规模大小)提供替代融资方式,用于提供、购置、扩建或安装设施,以建立污染控制、提供清洁水供应以及生产替代或可再生能源,这些设施是实现本分部宗旨所必需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502(b) 协助经济困难的县市制定并实施旨在减少污染危害和环境退化或促进填充式开发的增长政策和计划。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502(c) 协助资助评估、补救规划和报告、技术援助以及棕地场地的清理、修复或开发等费用,或资助其他类似或相关费用。

Section § 4450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本条文中的定义适用于解释本章的其他部分,除非根据具体情况需要不同的解释。

Section § 44504

Explanation

本节将“机构”定义为加利福尼亚州污染控制融资管理局。它不仅包括最初设立的该机构,还包括任何依法接管其职责或被授予其权力的未来实体或个人。

“机构”指根据第44515条设立的加利福尼亚州污染控制融资管理局,以及任何继承其职能或根据法律被授予本分部赋予该机构的权力的董事会、委员会、部门或官员。

Section § 44504.1

Explanation
“棕地”是指一块土地或其上的任何建筑物,因人们认为可能存在污染而未被利用。这种污染可能涉及被污染的土壤或水、地下储罐、石棉或含铅涂料等。经过调查后,如果发现该物业具有良好的经济再利用潜力,则被归类为棕地。

Section § 44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项目融资中“成本”包含哪些内容。它涵盖了建设和购置所需的一切,比如购买土地、拆除建筑物、搬迁结构、购买机械,以及支付工程和法律咨询等服务的费用。它还包括与融资相关的成本,如利息和营运资金,以及项目可行性和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Section § 44506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参与方”定义为在加州境内从事活动,并需要资金支持以帮助管理、减少或消除本州环境污染的任何个人或团体,无论是个人、公司、公共机构或其他实体。

“参与方”指在本州内从事经营活动,并根据本分部的条款需要融资,以协助和帮助控制、补救或消除本州环境污染的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公共机构、合伙企业、商号或其他实体或实体集团。

Section § 445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将“污染”定义为根据州和联邦当局设定的标准,对环境质量造成的任何改变。污染可以包括土地、空气或水污染;固体或危险废物问题;热污染和辐射污染;危险物质释放;噪音污染;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在有合理再利用潜力的场地中存在的石棉或含铅涂料;以及为提供安全饮用水而需要清除的物质。

Section § 44508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项目”或“污染控制设施”一词包括任何旨在管理或改善环境条件的财产、构筑物或设备。这可能涉及控制或减少污染、改善空气、水或土壤质量、确保材料的安全处理,或清理和恢复环境。它还规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可能是那些可以利用联邦免税或税收抵免融资的项目,并包括《美国税法》中列出的某些设施。

“项目”和“污染控制设施”分别指任何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其改良物、工程、不动产或动产、车辆或设备,其提供或旨在提供污染的控制、减少、减轻、消除、补救或预防,空气、水或土壤质量的改善,确保对可能被不当处置的材料进行安全处理、回收或处置,或提供环境恢复、清理或改善。符合条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节所述的任何类型的项目,这些项目根据联邦法律授权进行免税或税收抵免融资。符合条件的项目还可以包括《美国法典》第26篇第142(a)(4)、(5)、(6)、(8)、(9)、(10)、(12)、(14)或(17)节所述的任何设施。

Section § 4450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定义了在加州何为“公共机构”。它包括州机构、理事会、委员会、县、市、区域机构、公共区以及其他类型的政治分区。

“公共机构”指任何州机构、理事会或委员会、任何县、市县、市、区域机构、公共区或其他政治分区。

Section § 44510

Explanation

“收入”一词指该机构通过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污染控制设施所获得的所有各类资金。它还包括为这些设施融资的贷款偿还款,以及从该机构资金投资中获得的任何收益。

“收入”指该机构通过出售、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污染控制设施所获得的所有租金、收款、购买款项以及所有其他收入或收款,与污染控制设施融资相关的任何贷款的偿还款,以及从该机构任何基金或账户中的任何资金投资所获得的任何收入或收益。

Section § 44511

Explanation

本节将“可再生能源资源装置”定义为任何工具或一套工具,能够产生各种形式的能量,例如热能、电能或机械能,而不使用化石燃料或核燃料,除非在有限情况下用于泵或风扇等次要控制。

“可再生能源资源装置”指任何装置,或任何装置的组合,其产生热能、工艺热能、空间供暖、热水供暖、蒸汽、空间制冷、制冷、机械能、电能,或任何可转换为此类用途的能量形式,且不消耗或使用化石燃料或核燃料,除非用于泵、风扇或其他次要控制。

Section § 44512

Explanation
“能源节约计划”是指任何旨在利用各种方法或技术(例如热电联产、余热回收、高效照明以及工业流程改进)来主要减少能源消耗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