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2(a) 加州公共卫生部健康公平办公室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2(a)(1) 进行战略规划,制定全部门范围的计划,以实施目标和目的,从而缩小本州不同种族和族裔社区、妇女、残疾人以及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酷儿和疑性恋 (LGBTQQ) 群体在健康状况和医疗服务获取方面的差距。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2(a)(2) 对与多元文化健康相关的特定问题进行部门政策分析。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2(a)(3) 协调由州政府资助的、旨在提高为族裔和种族社区、妇女以及 LGBTQQ 群体提供服务有效性的项目。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2(a)(4) 识别不必要的服务重复和未来的服务需求。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2(a)(5) 在部门内部以及向为种族和族裔社区、妇女、残疾人以及 LGBTQQ 群体提供健康、社会、教育和支持服务的提供者之间,沟通和传播信息并履行联络职能。该部门应定期与来自不同种族和族裔社区、妇女、残疾人以及 LGBTQQ 群体的代表进行协商,包括医疗服务提供者、倡导者和消费者。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2(a)(6) 进行内部员工培训、内部文化能力评估,并对医疗保健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提供更具语言和文化能力的护理服务。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2(a)(7) 作为一项资源,确保各项计划收集并保存有关族裔和种族健康统计数据(包括“健康人2020”报告中描述的统计数据)以及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的信息,以及解决多元文化健康问题的策略和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癌症、心血管疾病、糖尿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AIDS)、儿童和成人免疫接种、骨质疏松症、更年期和全面的生殖健康、哮喘、非故意和故意伤害以及肥胖症,以及影响种族和族裔社区、妇女和 LGBTQQ 群体健康的各种问题,包括药物滥用、心理健康、住房、青少年怀孕、环境差异、移民和流动人口健康,以及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提供系统。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2(a)(8) 鼓励公共和私营实体采取创新性应对措施,以解决多元文化健康问题。
(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2(a)(9) 向各县、其他公共实体和私营实体提供技术援助,帮助其为多元文化健康倡议争取资金,包括识别资金来源和协助撰写拨款申请。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2(b)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 10231.5 条的规定,加州公共卫生部仍应每两年编写并向立法机构提交一份关于本章所要求活动状况的报告。本报告应包含在第 131019.5 条 (d) 款 (1) 项所要求的报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