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114

Explanation

如果你拥有一套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那么在首次注册或续期注册时,你需要为房屋的每个可移动部分支付23美元的注册费。如果你的房屋不需要每年续期,那么在每次变更所有权信息时,你仍需为每个可移动部分支付23美元的费用。

对于浮动房屋,注册费较高,为42美元,这适用于首次注册和任何所有权信息的变更。请务必按时支付注册费,因为逾期支付会根据特定时间线(例如上一年度注册到期日或其他交易后的特定天数内)产生。

如果你错过了这些截止日期,将加收3美元的罚款,除非你在截止日期前及时邮寄了付款。邮戳或宣誓书等证据可以帮助你避免罚款。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4(a) 注册费二十三美元 ($23) 应在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的每个需每年续期的可移动部分的首次注册或续期注册时,向部门支付。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4(b) 对于不需每年续期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卡车露营车,注册费二十三美元 ($23) 应在首次注册时以及在每次申请后续变更、增加或删除注册所有人、法定所有人或次级留置权人时,针对每个可移动部分支付,且应在申请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费用之外收取。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4(c) 针对浮动房屋的每份首次注册申请,以及针对记录浮动房屋的注册所有人、法定所有人或次级留置权人变更、增加或删除的每份后续申请,应收取注册费四十二美元 ($42)。此费用应在申请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费用之外收取。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4(d) 如果注册费未按以下规定支付,则视为逾期: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4(d)(1) 对于所有年度续期,在上一注册年度的到期日或之前。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4(d)(2) 对于所有通过经销商进行的交易,无论何时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被出售、出租、租赁、附带购买选择权租赁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均在交易完成之日(如第18080.5条 (e) 款所定义)后十天;但对于因年度续期而应支付的注册费,该费用在上一注册年度到期日之后即为逾期。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4(d)(3) 除经销商交易外,对于 (a) 款要求的首次注册以及 (b) 和 (c) 款要求的注册费,在注册费到期后二十天。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4(e) 针对每笔逾期注册费,应加收罚款三美元 ($3)。如果申请和所需注册费在费用逾期前一天的午夜之前已通过美国邮政寄出,并有邮戳或申请人宣誓书为证,则无需支付罚款。

Section § 18114.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在加州注册的每辆移动房屋或预制房屋每年必须额外支付5美元的费用,这笔费用将用于移动房屋公园修复和购买基金。但是,如果移动房屋位于注册所有人拥有的私人地块上,他们可以通过提供证明或宣誓声明来免除此费用。一旦豁免成立,除非有证据表明房屋已搬迁,否则无需每年重新证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4.1(a) 除第18114条规定的年度注册费外,对于根据本部分注册的每个可移动式房屋或移动房屋的可运输部分,每年应在注册或续期时向部门支付五美元($5)的费用。从该费用中获得的所有收入应存入第31部第2章第11章(从第50780条开始)规定的移动房屋公园修复和购买基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4.1(b) 根据本部分注册且位于由该可移动式房屋或移动房屋的注册所有人拥有的私人地块上的任何可移动式房屋或移动房屋的可运输部分,应免除(a)款规定的费用,如果所有人提供文件或经伪证罪处罚声明签署的书面陈述,经部门确认,证明该可移动式房屋或移动房屋位于由其注册所有人拥有的私人地块上。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4.1(c) 根据(b)款,在1989年或之后续期注册时,一旦注册所有人向部门提供文件或书面陈述以确立豁免,部门不应要求所有人在后续每年的续期时重新确立豁免,除非部门收到证据表明该可移动式房屋或移动房屋不再位于由其注册所有人拥有的私人地块上。已确立豁免的可移动式房屋或移动房屋的注册所有人的续期表格不应反映或包含根据(a)款要求的费用。

Section § 18114.5

Explanation
如果你购买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并且没有产生滞纳金,那么你可以在转让之日起20天内支付注册费,而无需支付任何罚款。

Section § 18115

Explanation

从1981年7月1日开始,不受地方财产税约束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的所有者,需要向相关部门支付车辆牌照费。这项费用最初设定为房屋市场价值的2%,但从2005年1月1日起降至0.65%。市场价值是根据首次出售给消费者时的价格确定的。如果房屋在州长宣布的灾害中被毁后进行更换,费用将根据特定的法典条款确定。如果房屋改造或加建的费用达到或超过200美元,其建筑许可证副本需要添加到永久记录中。但如果这些改造是为了方便残疾人进出和使用房屋,则上述规定不适用。

自1981年7月1日起,根据《税收和赋税法典》第10751条对不属于《税收和赋税法典》第1部第13部分(自第5800条起)规定的地方财产税征收范围的预制房屋和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征收的车辆牌照费,应向部门缴纳。年费金额应等于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市场价值的2%,自2005年1月1日起为0.65%。市场价值应由部门根据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首次作为新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出售给消费者时的原始销售价格确定。对于因州长宣布的灾害而于1982年1月1日或之后毁坏,并符合《税收和赋税法典》第1部第1部分第2.6章(自第172条起)要求的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的替代品,其所有者应缴纳的年费金额应根据《税收和赋税法典》第172.1条确定。如果任何受本条规定约束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以200美元($200)或更高的成本进行改造或加建,则这些改造所需的建筑许可证副本应录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的永久记录中,并且部门应根据第18115.5条的规定,将其分类或重新分类到适当的类别。如果改造是为了使残疾人能够进入和使用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则这些规定不适用。

Section § 18115.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一套分类系统,用于确定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每年注册时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从原始价值的较高百分比开始,每年递减。具体来说,第一年为85%,从第十八年起降至15%。该系统确保与相关税法中概述的估价流程保持一致。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5.5(a) 为本条目的目的,设立了一个分类方案,包括以下类别:一个从零美元 ($0) 到四十九美元九十九美分 ($49.99)(含)的类别;一个从五十美元 ($50) 到一百九十九美元九十九美分 ($199.99)(含)的类别;此后,一系列类别将依次以两百美元 ($200) 为间隔设立,包含足够数量的类别,以便对所有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进行分类。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5.5(b) 属于本条目范围内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在其寿命的每个注册年度的市场价值,应为该总和的某个百分比,具体确定如下:
注册年度
百分比
第一 ........................
85
第二 ........................
70
第三 ........................
55
第四 ........................
45
第五 ........................
40
第六 ........................
35
第七 ........................
30
第八 ........................
25
第九 ........................
24
第10 ........................
23
第11 ........................
22
第12 ........................
21
第13 ........................
20
第14 ........................
19
第15 ........................
18
第16 ........................

Section § 18116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每年支付组合屋、移动屋和商用房车注册续期的许可费。付款截止日期各不相同:新商用房车从销售、租赁或租借之日起算;如果这些车辆之前在州外注册,则从进入加利福尼亚州之日起20天内。费用必须在特定的到期日之前支付。如果逾期,延迟1至119天将加收罚款(应缴费用20%)。逾期120天后,房屋每部分加收50美元,商用房车加收200美元的额外罚款。该政策还确保这些费用不会超过1981年之前的水平。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a)  对于所有不受地方财产税管辖或另行豁免的组合屋、移动屋和商用房车,每年注册续期的许可费应在部门指定的、注册卡上注明的到期日午夜或之前到期并支付。许可费应根据以下适用时间段向部门到期并支付: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a)(1)  自新商用房车原始销售、租赁或租借之日起。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a)(2)  之前在其他州注册的商用房车进入加利福尼亚州之日起二十天内。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a)(3)  1980年7月1日之前作为新房出售且之前在其他州注册的组合屋或移动屋进入加利福尼亚州之日起二十天内。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b)  新商用房车原始注册应缴的许可费,如果未在原始销售、租赁或租借之日起10天内交存至部门,则视为逾期。组合屋、移动屋或商用房车注册续期应缴的许可费,如果未在部门指定的、上次签发的注册卡上注明的到期日午夜或之前支付,则视为逾期。之前在其他州注册的组合屋、移动屋或商用房车应缴的许可费,如果未在进入加利福尼亚州之日起40天内支付,则视为逾期。如果任何应缴许可费逾期1至119天,则应加收相当于应缴许可费20%的罚款。如果申请和所需许可费在费用逾期前一天的午夜之前通过美国邮政寄出,并有邮戳或申请人宣誓书为证,则不收取罚款。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c)  如果组合屋或移动屋注册续期的许可费逾期120天或以上,则除任何其他应缴许可费和罚款外,每可运输部分应加收五十美元($50)的罚款。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d)  如果原始注册或每次后续注册续期应缴的许可费逾期120天或以上,则除任何应缴许可费和罚款外,每辆商用房车应加收二百美元($200)的罚款。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e)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对受本部分管辖的组合屋、移动屋或商用房车征收的许可费,不得更改或提高至1981年1月1日之前设定的许可费率和水平。

Section § 18116.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移动房屋和类似住房未支付的费用和罚款如何为州政府设立留置权,直到这些款项结清为止。如果存在此类留置权,州政府在债务结清之前,不能更改该房屋的产权记录或签发新的产权文件。

然而,本法律允许在特殊情况下解除这些留置权并免除费用,前提是该房屋已在“注册您的移动房屋计划”下注册,并且满足某些条件,例如证明在特定日期之前拥有所有权,以及未在2017年1月1日之后通过仓储保管人留置权获得该房屋。

如果符合条件,部门可以免除未结费用并更新产权。他们还可以设立分期付款计划,但未能按时付款可能导致产权问题。法律将对该计划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成效进行分析。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a) 未支付第18114、18114.1和18115条以及第18116条的(a)、(b)、(c)和(d)款规定的、适用于移动房屋、预制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水上房屋的费用和罚款,应构成有利于加利福尼亚州的留置权,金额为所欠款项。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a)款规定的留置权应包括所有到期未付的费用和罚款,从原始注册费用逾期120天或更长时间开始,并继续累积,包括所有随后到期且仍未支付的费用和罚款。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c) 在(a)款或(b)款规定的留置权金额支付给部门之前,部门不得进行以下任何一项操作: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c)(1) 修改作为留置权标的物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水上房屋的永久产权记录,以转让任何所有权权益或转让或设立任何担保权益。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c)(2) 就作为留置权标的物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水上房屋,签发任何重复、替代或新的产权证书、注册卡或注册卡副本。
(d)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d)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d)(1) 当向部门申请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的注册或注册转让,且申请人目前并非注册所有人时,根据部门依照本款运营的“注册您的移动房屋计划”,对于在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的产权或权益转让给申请人之前,部门评估的所有费用,如果满足以下所有要求,部门应解除根据本章施加的任何留置权,并免除部门评估的所有未结费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d)(1)(A) 申请人提供文件,令部门满意地证明所有权以及根据第18100.5或18102.5条获得所有权权益的日期。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d)(1)(B) 申请人或前所有权人未在2017年1月1日或之后根据仓储保管人留置权取得所有权权益。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d)(1)(C) 申请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d)(1)(D) 申请人支付在申请人取得所有权权益之时或2015年12月31日(以后者为准)与申请人根据本款申请救济之时之间,部门评估的任何费用。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d)(1)(E) 申请人此前未根据本款申请过救济。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d)(1)(F) 根据《政府法典》第16182条的任何留置权已获清偿。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d)(2) 如果申请人符合(1)款的要求以及本章中与部门注册和产权相关的费用、规费和罚款的未支付或延迟支付无关的其他要求,部门应免除(1)款中列明的未结费用、规费或罚款,修改产权记录,并根据本章规定,就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签发重复、替代或新的产权证书、注册卡或注册卡副本。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d)(3) 就根据本款所欠的任何款项而言,部门可以设立长达五年的长期支付计划。部门可以规定,支付计划下所欠的任何款项应构成有利于加利福尼亚州的留置权,金额为所欠款项,并且如果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随后被转让,则应全额支付。未能按计划要求付款是违反本章的行为,部门可根据第18122条暂停、撤销或取消产权证书。
(4)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d)(4)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d)(4)(A) 如果根据本款以及本章中与部门注册和产权相关的费用、规费和罚款的未支付或延迟支付无关的其他要求,已提交并批准申请的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须缴纳地方财产税,部门应签发有条件产权转让。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d)(4)(A)(B) 在提交一份完整的税务责任证明(根据《税收和赋税法》第5832条 (f) 款的规定)后,如果申请人符合本条的所有要求以及本章中与未支付或延迟支付部门关于注册和产权登记的费用、规费和罚款无关的其他要求,并且符合第 (2) 款的要求,部门应修订产权记录并签发一份复制、替代或新的产权证书。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1(e) 在2021年7月1日或之前,部门应发布一份关于通过“登记您的移动房屋计划”根据 (d) 款规定合规的预制房屋和移动房屋注册情况的分析报告。该分析应包括每个单元是受替代税还是地方财产税的约束,以及在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产权转让之前,部门评估的税款被请求豁免的单元数量。

Section § 18116.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州政府如何收取商用拖车(如移动商业设施)未支付的留置权。如果留置权一年未支付,州政府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或扣押并出售商用拖车及其内含物来收取欠款。在扣押前,州政府必须至少提前10天通过挂号信通知车主和任何对拖车拥有权益的人。

任何收到通知的人都可以请求举行听证会来争议留置权,但如果未请求听证会,拖车将被扣押并出售。如果请求举行听证会,听证会将在该人所在的县举行,并由一名仲裁员主持裁决。

如果在扣押前有人支付了留置权金额和费用,则出售将被取消。在紧急情况下,州政府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扣押拖车,但必须在48小时内发出通知。如果一人拥有多辆带有留置权的拖车,州政府可以扣押并出售足够数量的拖车以偿还欠款。

州政府必须对被扣押拖车的内含物进行清点,并将此信息提供给相关方。出售所得在偿还债务和费用后,任何剩余款项可在一年内由相关方提出索赔,一年后将转入州基金。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2(a)  如果根据第18116.1条规定,加利福尼亚州享有的应付金额留置权是针对一辆商用拖车,并且该留置权自商用拖车受制于留置权之日起一年内尚未清偿,则部门可以通过适当的民事诉讼,或通过扣押和出售已设定留置权的商用拖车及其内含物,或通过扣押和出售该商用拖车所有人拥有的任何其他商用拖车,来收取该商用拖车上的留置权金额以及不超过四百五十美元 (450美元) 的费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2(b)  在扣押前至少10天,部门应通过挂号信向登记车主和法定车主,以及任何其他已知对商用拖车或其内含物主张权益的人,发出留置权通知以及扣押和出售商用拖车及其内含物的意向通知,信件寄送至部门记录中显示的那些人的最后已知地址。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2(c)  任何收到留置权通知以及扣押和出售商用拖车及其内含物意向通知的人,可以请求举行听证会,对留置权的存在或金额提出异议。如果未请求举行听证会,商用拖车及其内含物应被扣押和出售。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2(d)  如果请求举行听证会,应提前10天通知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听证会应在请求听证会的人或登记车主的居住县内举行。听证会应由一名仲裁员主持,仲裁员应向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代表提交调查结果和建议,由其决定此事。该决定在通知相关方后生效。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2(e)  在扣押或出售之前的任何时候,任何登记车主、法定车主或对商用拖车或其内含物主张权益的人,可以向部门支付留置权金额及费用。在此情况下,不应举行扣押和出售,并且商用拖车及其内含物(如果已被扣押)应由部门归还给有权占有的人。此付款不构成放弃听证权的权利。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2(f)  当部门或授权代理人有合理理由相信留置权可能在10天意向通知期内受到损害时,在获得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代表的扣押授权后,可以不经事先通知登记车主或法定车主即扣押商用拖车及其内含物。在此类情况下,部门应在扣押后48小时内(不包括周六、周日以及《政府法典》第6700条规定的节假日),向登记车主和法定车主以及任何已知对商用拖车或其内含物主张权益的人,发出留置权通知以及出售商用拖车及其内含物的意向通知。任何对留置权和扣押提出异议的听证会请求应在通知通过美国邮政寄出之日起10天内提出。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2(g)  当同一人、多人或公司拥有的一个或多个商用拖车存在留置权时,部门可以根据 (a) 款规定,扣押和出售足够数量的商用拖车以清偿留置权及费用。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2(h)  任何州、市或县的执法机构可以协助扣押和保管商用拖车。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2(i)  部门应在扣押之时起24小时内,对已被扣押的商用拖车的所有内含物制作实物清单。内含物清单的副本应提供给任何有权获取该信息的人。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6.2(j)  从出售所得中扣除为清偿州享有的留置权应付的金额以及扣押和出售的费用后,任何超额出售所得应存入一个特别账户。登记车主、法定车主或任何对移动房屋或其内含物主张权益的人,可以在出售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分享超额出售所得的索赔。如果出售之日起一年后,该特别账户中仍有任何超额出售所得,该款项应转入移动房屋-预制房屋周转基金。

Section § 18116.5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出售或转让一套须缴纳地方财产税的二手预制住宅、移动住宅或浮动住宅,您无需为该交易支付使用税。这一点在《税收和税务法典》第 6379 条中作了进一步解释。

须缴纳地方财产税的二手预制住宅、二手移动住宅和二手浮动住宅,在转售或转让时,依照《税收和税务法典》第 6379 条的规定,免征使用税。

Section § 18117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加州注册一辆之前已在其他州注册过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您必须支付一笔与其使用相关的特定费用。这笔费用是根据《税收和赋税法典》的某个条款确定的。

Section § 1811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收到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商用拖车、卡车露营车或浮动房屋的产权证书,你必须在20天内支付任何相关的过户费。如果你不支付,该费用将被视为逾期。

Section § 18118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的注册到期前60天内,申请变更、增加或删除注册所有人姓名,那么您的申请中必须包含下一年度的续期费用以及任何其他适用费用。

凡在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需每年续期注册)的当前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0天内,向部门提交注册所有人姓名变更、增加或删除申请时,该申请除应附带任何其他应付费用外,还应附带下一注册年度的全部续期费用。

Section § 1811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许可费逾期支付的程序和罚款。如果费用在逾期后60天内仍未支付,部门会向注册所有人及留置权人发送通知,警告如果未能在逾期第120天前支付,每个可运输单元将面临50美元的罚款。

部门还会每月向县评估员提供这些房屋的新注册、转让以及转为地方财产税的最新信息。此外,如果注册所有人及法定所有人请求将车辆许可费转为地方财产税,这一转让是永久性的。一旦转让,他们不能再恢复到车辆许可费系统,也不能要求退还在转让期间支付的任何注册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9(a)  如果许可费在费用逾期之日起的第60天或之前仍未支付,部门应向截至该日永久产权记录上显示的注册所有人、法定所有人以及每位次级留置权人邮寄一份通知,其中包含以下信息: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9(a)(1)  许可费已逾期。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9(a)(2)  如果费用和罚款在逾期之日起的第120天或之前仍未支付,根据第18116条(b)款的规定,该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将对每个可运输单元处以五十美元(50美元)的罚款。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9(b)  在每个日历月的最后一天或之前,部门应向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所在县的县评估员提供根据《税收和税法典》第5801条规定应缴纳地方财产税的预制房屋和移动房屋的新注册和产权转让清单,以及根据(c)款规定所有自愿转为地方财产税的清单。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119(c)  部门应根据注册所有人、法定所有人以及每位次级留置权人按照部门规定提交的转让请求,将应缴纳车辆许可费的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转为地方财产税。根据本款进行的转让应为最终转让。获得此类转让的人员因此放弃所有申请恢复车辆许可费的权利,并且无权获得在自愿转让日期与已支付费用的注册期届满之间期间所支付的任何车辆注册费或车辆许可费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