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8050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获得职业执照,你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附上一个唯一的编号,同时提供所有必要信息,包括你已完成相关考试的证明,以及你是一名真正的制造商、经销商、销售商、经销商分支机构或销售人员的证明。

你的申请必须使用部门规定的表格,并包含部门认为必要的关于你的品格和诚信的详细信息。你还需要提交指纹和信息,以便司法部进行背景调查,这包括与联邦调查局核查你的犯罪记录。

司法部会将调查结果通知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并为此项服务收取费用。一旦你填写完所有信息并支付了费用,你的申请将在120天内得到彻底调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a) 每一位职业执照申请人应向部门申请包含通用识别号的执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b) 申请人应提交部门为执行本章规定而合理要求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过去六个月内成功完成相关部门考试的证明,以及其作为真正的制造商、经销商、销售商、经销商分支机构或销售人员的身份证明。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c) 申请人应使用部门规定的表格向部门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向部门提供其品格、诚实、正直和声誉方面的信息,部门可认为这些信息是必要的。部门应通过法规规定为本款目的要求申请人提供哪些信息。
(d)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d)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d)(1) 结合执照申请,申请人应向司法部提交司法部要求的指纹图像和相关信息,以获取关于州或联邦定罪记录以及司法部确定该人正在保释或候审/候诉期间自行具结的州或联邦逮捕记录的存在和内容的信息。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d)(2) 司法部在收到申请人根据第 (1) 款所述的指纹图像和相关信息后,应向联邦调查局转交一份获取联邦刑事历史摘要信息的请求。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d)(3) 司法部在收到联邦调查局提供的联邦刑事历史摘要信息后,应审查该信息,并根据《刑法典》第 11105 条 (p) 款第 (1) 项的规定,编制并向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发布回复。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d)(4) 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应根据《刑法典》第 11105.2 条的规定,向司法部请求为申请人提供后续逮捕通知服务。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d)(5) 司法部应收取足以覆盖处理本款所述请求成本的费用。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e) 部门在收到附有相应费用的完整执照申请后,应在 120 天内对申请中包含的信息进行彻底调查。

Section § 1805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因多种原因拒绝向申请人颁发执照。如果申请人曾持有被吊销但未重新颁发,或被暂停但未履行暂停条款的执照,其申请可能会被拒绝。如果之前的商业伙伴或公司高级职员有类似问题,也适用此规定。如果新公司可能由有过违规行为的人控制,执照也可能被拒绝。犯有重罪或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或在与业务相关的民事诉讼中承担责任,也可能使申请人不合格。申请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未履行的判决以及以前未偿还的债务都是拒绝的理由。为所有权和结构不相同的多个经销商担任销售员也是拒绝的理由。如果在授权披露账户方面存在问题,部门也可能拒绝。

部门在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如果确定存在以下任何情况,可以拒绝向申请人颁发执照: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5(a) 申请人曾是执照持有人,该执照因故被吊销且从未重新颁发,或该执照因故被暂停且暂停条款尚未履行。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5(b) 申请人曾是某个合伙企业或公司的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股东、董事、总经理或高级职员,该合伙企业或公司的执照因故被吊销且从未重新颁发,或因故被暂停且暂停条款尚未履行。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5(c) 如果申请人是合伙企业或公司,且其一名或多名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股东、董事或高级职员曾是某个合伙企业或公司的执照持有人或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股东、董事或高级职员,该合伙企业或公司的执照因故被吊销且从未重新颁发,或因故被暂停且暂停条款尚未履行;或者,鉴于涉及该合伙企业或公司业务的组织、控制和管理的事实和情况,该业务的政策将由个人指导、控制或管理,而这些个人因违反本部分规定而被定罪,将不具备获得执照的资格,且通过向该公司或合伙企业颁发执照可能会使本部分的目的落空。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5(d) 申请人,或者如果申请人是合伙企业,其一名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或者如果申请人是公司,其一名或多名高级职员或董事,或者如果业务政策将由该股东或这些股东指导、控制或管理,其一名或多名股东,曾被判犯有重罪或涉及道德败坏的罪行,或在民事法庭诉讼中因涉及道德败坏且与许可活动的资格、职能或职责密切相关的任何行为或举动而被认定负有责任。不抗辩答辩后的定罪在本节意义上被视为定罪。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5(e) 申请中包含的信息不正确。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5(f) 经调查,第18050节要求的业务历史包含不完整或不正确的信息,或反映出重大的业务违规行为。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5(g) 部门已作出取消、暂停或吊销执照的决定,且申请人是该执照持有人,或该执照持有人的合伙人、高级职员、董事或股东。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5(h) 存在第18058节中规定的任何可暂停或吊销颁发给执照持有人的执照的原因。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5(i) 经销商执照的申请人未能有效签署授权披露与经销商运营相关的一个或多个账户,如《政府法典》第7473节所规定。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5(j) 申请人有与本部分许可活动相关的未履行终局判决。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5(k) 申请人或执照持有人未能将就业期间收到的资金或财产支付给有权获得的经销商。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5(l) 申请人曾作为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销售员,或为业务所有权和结构不相同的多个个人从事或代表其从事此项活动。该活动应为持牌经销商进行。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限制一个人可以拥有、担任高级职员或董事的经销商数量,也不应阻止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拖车销售员在同一经销商的多个地点工作,如果该经销商的业务拥有相同的股权和结构。

Section § 18050.7

Explanation

要在加州获得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的初始执照,申请人必须满足特定的教育和经验要求。如果申请来自公司或合伙企业等商业实体,那么参与销售管理的人员也必须满足这些要求。

申请人应在过去五年内至少有两年销售员执照的经验,或者符合以下几项标准之一:拥有大学学位、某些相关工作经验、持有其他州的经销商执照,或者在过去五年内累计两年相关经验的多种经验组合。

此外,还有额外的教育要求,部门可以制定进一步的法规来支持这些规定。

除本部分或部门法规规定的任何其他要求外,部门不得向任何未满足本节所含所有教育和经验要求的申请人授予初始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如果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的申请人是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商业实体,则被指定参与该实体销售业务的指导、控制或管理的每个人,在部门颁发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之前,均应满足本节所含的所有教育和经验要求。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7(a)  申请人应在申请初始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之前的五年内,至少两年持有部门颁发的有效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销售员执照,或应满足以下任何标准: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7(a)(1)  已获得经认可的学院或大学的四年制学位。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7(a)(2)  在过去三年内持有部门颁发的有效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销售员执照一年,并获得经认可的学院的文科或理科副学士学位。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7(a)(3)  在申请初始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之前的五年内,在任何州的预制房屋制造商担任公司高级职员、所有者或合伙人,或担任与财务、营销、行政或综合管理相关的管理职位至少两年。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7(a)(4)  在住房管理局、重建机构或非营利性住房公司担任管理职位,该机构正在开发用于安置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的独立地块、细分地块或园区。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7(a)(5)  在申请初始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之前的五年内,曾是土地产权公司、银行、储蓄贷款协会或抵押贷款公司的托管、产权或贷款专员,职责直接与预制房屋的融资或产权转让相关至少两年。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7(a)(6)  在申请初始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之前的五年内,在任何州担任过土地细分商、开发商或承包商至少两年,在此期间申请人开发或销售了10个地块或等同数量。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7(a)(7)  在申请初始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之前的五年内,在任何州担任过公司高级职员、移动房屋园区所有者或合伙人,或移动房屋园区管理公司所有者或合伙人至少两年。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7(a)(8)  在申请初始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之前的五年内,持有加利福尼亚州以外其他州的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至少四年,并已在加利福尼亚州完成24小时的继续教育课程,此外还需满足(b)款的初步教育要求。
(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7(a)(9)  曾持有部门颁发的有效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或曾是被指定参与此前持有部门颁发的有效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的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商业实体销售业务的指导、控制或管理的人员,且该执照从未因故被吊销且从未重新颁发,或因故被暂停且暂停条款尚未履行。
(10)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7(a)(10)  具有上述经验的任何组合,可在申请初始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之前的五年内提供至少两年的经验。这两年经验不得是同时期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0.7(b)  申请人应已满足第18056.2节(b)款第(5)项规定的预制房屋或移动房屋经销商执照的适用初步教育要求。

Section § 18051

Explanation

加州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8051条允许部门颁发附带特定条件的临时执照,而不是直接拒绝颁发。这些条件不会显示在执照上,但旨在符合公共利益,并根据部门的调查结果,适合申请人的资格。

如果您获得了临时执照,您有60天的时间书面请求与主任或其代表就此举行听证会。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1(a)  除非本部分规定要求拒绝颁发执照,否则部门可以颁发附带条件的临时执照,持照人在行使所授予的特权时须遵守这些条件。附带于特权行使的条件不应出现在临时执照的正面,但根据部门的判断,应符合公共利益,并适合申请人通过申请书和部门对其中所含信息的调查所披露的资格。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1(b)  在临时执照颁发后60天内,申请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在主任或其代表面前举行听证会。

Section § 180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在核实背景和资格期间,向申请执照的人员签发临时许可证。该临时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为120天,但如果发现申请不正确、具有欺诈性或系错误签发,则可被取消。当被取消或执照被批准或拒绝时,该临时许可证立即失效。 如果执照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可在60天内要求举行听证会,对拒绝提出异议。

Section § 18052.5

Explanation

如果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人去世,部门可以颁发一份特殊的临时证书来管理该业务。该证书可以发给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如果尚未指定,则发给配偶或另一位继承人。它允许他们在死后一年内经营该业务。他们可以一年一年地续期该证书,但仅限于业务得到妥善处理或转让之前。部门可以设定条件以确保公共安全。

部门可以向根据本部分签发的有效且未失效执照的已故持有人的遗产的遗嘱执行人、女性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女性遗产管理人签发便利证书;或者,如果尚未指定遗嘱执行人、女性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女性遗产管理人,并且在任命令的经认证副本提交给部门之前,可以向有权经营死者业务的在世配偶或另一位继承人签发。该证书应允许该人在自死亡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执照所赋予的特权。部门可以签发该证书必要的一年期续期,但不得迟于业务处置以及业务受让人或在世配偶、继承人或其他人员根据本部分规定获得执照资格。部门可以限制或附加条件于便利证书或执照,并对行使该等特权附加其认为保护公众所必需的条款和条件。

Section § 18052.6

Explanation

部门可以为申请销售员执照的人员颁发一次性90天证书,允许他们在该期间内从事某些活动,但不得签署合同或处理出售或租赁活动房屋的款项。

为在此期限后继续担任销售员,该人员必须在证书到期前完成所有必要要求。

部门可以对90天证书施加特定条件以保护公众,收取颁发费用,并向立法机构报告1990年颁发的证书情况,包括销售员雇主的详细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2.6(a) 尽管有本章的任何规定,部门可以一次性地向原始销售员执照的申请人颁发90天证书。该证书应允许该人员自颁发之日起不超过90天内行使执照所赋予的特权。任何人员在90天证书的授权下行事时,不得为出售或租赁新的或二手活动房屋而签署任何文件、合同或上市协议,也不得接受任何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2.6(b) 在90天证书到期之前,持有人应完成本章规定的所有其他要求,以便在90天证书到期后继续担任销售员。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2.6(c) 部门可以限制或附加条件于90天证书,并对行使该证书下的特权附加其认为保护公众所必需的条款和条件。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2.6(d) 部门可以设立一项费用,以弥补颁发90天证书的成本。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2.6(e) 部门应向立法机构报告1990年期间颁发的90天证书数量以及持有该证书的销售员的雇佣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Section § 1805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汽车经销商在任何一个营业地点,最多只能雇用三名持有90天许可证的销售人员。如果经销商有多个营业地点,那么每个地点最多可以有三名这样的销售人员。经销商必须指定一名负责的经理,在每个营业地点直接监督这些销售人员。此外,经销商对这些销售人员在工作中的所有行为负全部法律责任。

任何经销商在任何时候,在其固定的营业地点,不得雇用超过三名根据90天证书获得许可的销售人员。如果经销商拥有多个固定的营业地点,则该经销商可在每个营业地点雇用最多三名根据90天证书获得许可的销售人员。如果经销商雇用根据90天证书获得许可的销售人员,经销商应指定一名负责管理员工,该员工应在这些销售人员受雇的每个固定的营业地点直接监督他们。经销商应对所有根据90天证书获得许可的受雇销售人员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Section § 18053

Explanation
如果您的执照被吊销或申请被拒绝,通常您至少一年内不能尝试重新申请执照。但是,如果拒绝或吊销的原因是法律的某些特定条款,并且您能证明这些问题已经解决,您可能被允许提前申请。

Section § 18053.5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在加州获得销售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的执照,通常需要通过一项关于销售法律和保修等相关主题的笔试。但是,如果您是 1976 年 7 月 1 日之前就持有有效销售员执照的人,您可能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如果您有残疾,或者您不是经销商的唯一所有人(且其他所有者已通过考试),则可以参加口试。对于合伙企业或公司,只有直接参与销售管理的人员需要参加考试;但如果没有高级职员或合伙人参与,则必须指定一名负责管理的雇员。此外,您必须支付考试费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3.5(a)  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每一申请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经销商或销售员执照者,均须参加并成功通过由部门准备和管理的笔试。考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与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和商用房车相关的主题,与预制房屋、移动房屋和商用房车销售合同相关的法律,涵盖贷款真实性的法律,以及部门和保修要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3.5(b)  在以下条件下,部门可以进行口试以代替 (a) 款要求的笔试: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3.5(b)(1)  适用于任何申请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销售员执照的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3.5(b)(2)  适用于任何申请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经销商执照的人,如果该人不是经销商的唯一所有人,且所有权结构中还有其他符合 (a) 款要求的人。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3.5(b)(3)  适用于任何有身体残疾的人,如果该残疾使得参加笔试不合理。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3.5(c)  任何在 1976 年 7 月 1 日持有根据《车辆法典》颁发的当时有效的销售员执照,并且持续为同一雇主担任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销售员的人,无需参加 (a) 款规定的考试。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3.5(d)  任何在 1976 年 7 月 1 日持有根据《车辆法典》颁发的当时有效的销售员执照,并且持续担任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经销商的人,无需参加 (a) 款规定的考试,无论该人随后是否申请以不同的名称或业务组织形式开展业务。但是,申请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经销商执照的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销售员,仍须参加并成功通过 (a) 款规定的考试。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3.5(e)  如果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经销商执照的申请人是公司或合伙企业,则只有那些将参与业务销售运营的指导、控制或管理,或其任何组合的人,或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销售员身份行事的人,须参加并成功通过 (a) 款规定的考试。但是,如果公司或合伙企业的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或其合伙人,不参与业务销售运营的指导、控制或管理,或其任何组合,或不以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销售员身份行事,则该公司或合伙企业应指定并维持一名负责管理的雇员,该雇员须持有预制房屋、移动房屋或商用房车销售员执照,并且在经销商执照颁发之前,须参加并成功通过 (a) 款规定的经销商执照考试。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3.5(f)  每一向部门申请参加本节规定的经销商或销售员执照考试的人,均应向部门支付由部门确定的费用。

Section § 18054

Explanation

这部法律规定了部门颁发执照的相关程序。当一个人获得执照时,执照上会包含个人详细信息,如果申请人是销售人员,还会包含雇主的资料。部门会提供必要的簿册和表格,这些物品仍归部门所有,并可随时检查。如果执照遗失或损坏,或者销售人员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办理执照。如果部门取消、暂停或吊销执照,执照及所有相关文件必须立即交还。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4(a)  部门在批准执照后,应向申请人颁发一份由部门确定大小和格式的执照,其中至少包含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分配给申请人的通用识别号码以及有效期。对于销售人员,执照还应注明雇佣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部门可以向持照人颁发其他形式的身份证明。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4(b)  部门还应提供其认为必要的簿册和表格。所有簿册、表格和执照仍为部门财产,并可随时收回以供检查。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4(c)  当原执照遗失或损坏时,持照人应立即申请补发执照,对于销售人员,当其姓名、受雇情况或居住地址发生变更时,也应如此。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4(d)  无论何时部门取消、暂停或吊销执照,持照人或持有者应立即将执照、文件、运输贴花、销售报告簿、证书以及其他执照证明交还给部门。

Section § 18054.7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制造商、经销商、销售商或销售人员,持有职业执照,那么它会在您获得临时许可证24个月后到期。当您续期时,续期执照的有效期也是24个月。

您需要在执照到期当月提交续期申请。如果您的执照过期了,您可以在过期后60天内申请恢复,并支付续期费用和相当于续期费用一半的恢复费用。

如果您的执照过期,您必须停止所有需要执照才能进行的活动,直到您从相关部门获得新的执照或临时许可证。但是,如果您已经提交了续期申请并遵守了其他相关规定,那么在等待续期结果期间,您可以继续运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4.7(a) 颁发给制造商、经销商、销售商或销售人员的每一份职业执照,应自临时许可证签发之日起的第24个月的最后一天到期,根据第18052条规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4.7(b) 制造商、经销商、销售商或销售人员续期的每一份职业执照,有效期应为24个月。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4.7(c) 制造商、经销商、销售商或销售人员持有的职业执照的续期申请,应在执照到期月份内由部门收到或盖上邮戳。已过期的职业执照可在到期后60天内向部门提交恢复申请后予以恢复。恢复申请应附带支付所有续期费用以及相当于续期费用50%的恢复费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054.7(d) 已过期职业执照的持有人应停止所有被许可人的活动,直到从部门获得新的执照或临时许可证,但续期申请人可以继续凭已过期的职业执照运营,前提是符合管理其活动的所有其他规章、条例和法律要求,直到续期申请被批准或拒绝。

Section § 180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收取签发或续期营业执照的费用,这些费用用于支付行政管理和执行成本。如果持证人未支付这些费用或罚款,部门可以拒绝续期其执照。 此外,如果有人需要执照但未按时申请,他们除了常规费用外,还必须支付执照费5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