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应就其认为对于保护生命和财产以及实现本部分宗旨合理必要的公园内建筑物的建造制定法规。部门应根据第2.5部分第4章(自第18935条起)的规定,为本节所述目的提出并提交建筑标准以供批准。在《加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公布的建筑标准以及部门通过的其他法规,应适用于公园内所有永久性建筑物的建造,但以下情况除外:位于已根据第17958.5条通过修正案并正在执行建筑规范的市、县或市县的公园,且该市、县或市县是执法机构。
特殊占用园区法建筑施工、给排水、电气、燃气和消防
Section § 18873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制定关于公园内建筑施工的规定,以保护人员和财产。这些规定将成为全州建筑标准的一部分,并适用于所有永久性公园建筑。但是,如果地方政府(市或县)有自己的建筑规范并正在积极执行,那么将适用这些地方规定。
公园建筑法规 施工标准 加州建筑标准规范
Section § 18873.1
这项法律规定,部门负责制定公园建筑内管道设施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安全并实现法律目标。这些规定需要作为《加州建筑标准规范》的一部分获得批准。但是,如果某个市或县有自己的管道设施规定并负责执行,那么将适用当地的规定,而不是部门的规定。
部门应采纳其认为对生命和财产保护以及实现本部分宗旨合理必要的公园内管道设施相关规定。部门应根据第2.5部分第4章(自第18935条起)的规定,为本条所述目的提出并提交建筑标准以供批准。在《加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公布的建筑标准以及部门采纳的其他规定应适用于所有永久性建筑物内的管道设施,但位于已采纳并正在执行根据第17958.5条采纳的修正案的管道规范,且该市、县或市县为执行机构的市、县或市县内的公园除外。
管道设施规定 公园 建筑标准
Section § 18873.2
这项法律要求负责部门为公园内的厕所、淋浴和洗衣设施制定规则,以确保这些设施安全且维护良好。这些规则,将纳入《加州建筑标准规范》,必须为公园居民提供至少与1977年底生效的法律相同水平的安全和福祉保障。
厕所设施 淋浴设施 洗衣设施
Section § 18873.3
这项法律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公园内电气线路、固定装置和设备安全安装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该部门还必须提出建筑标准以供批准。已确立的标准将适用于公园内永久性建筑中的所有电气系统,但地方政府执行其自身特定电气规范的区域除外。
部门应就其认为对于保护生命和财产以及实现本部分的宗旨合理必要的公园内安装的电气线路、固定装置和设备制定法规。部门应根据第2.5部分第4章(自第18935条起)的规定,为本节所述目的提出并提交建筑标准以供批准。在《加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公布的建筑标准以及部门通过的其他法规,应适用于永久性建筑物内安装的所有电气线路、固定装置和设备,但以下情况除外:位于已根据第17958.5条通过修正案并正在执行电气规范的市、县或市县内的公园,且该市、县或市县是执法机构。
公园电气安全 布线规定 固定装置标准
Section § 18873.4
这项法律要求相关部门为公园内的燃气设备和安装制定规定,以确保安全并保护生命和财产。这些规定还将包括需要按照特定程序获得批准的建筑标准。这些规则主要适用于永久性建筑物,但如果市或县有自己已执行的燃气规范,并且这些地方标准是经过适当采纳的,则这些规则不适用。
燃气设备 公园法规 安全标准
Section § 18873.5
本节规定,部门必须制定法规,以预防公园火灾,并保护生命和财产免受火灾危害。它要求维护并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包括消防栓。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园,除非地方当局执行同等或更严格的消防规范。
1966年1月1日之前建造或批准建造的公园,可免除其中一些法规,特别是关于供水和消防栓系统的规定。然而,非主要执法机构的地方机构,在向部门发出30天通知后,可以选择在公园内执行自己的防火规范。这种执法可以涵盖各种安全问题,例如消防栓系统、消防设备通道以及可燃物等危险。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873.5(a) 部门应制定其认为与公认的消防标准合理一致的法规,管理与公园内防火或保护生命财产免受火灾侵害相关的条件。部门应根据第2.5部分第4章(自第18935条起)的规定,提出并提交永久性建筑物内本节所述目的的建筑标准以供批准。部门应与地方消防机构协商,制定并实施要求对公园内消防栓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和测试的法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873.5(b) 部门制定的法规应适用于所有公园,但位于作为执法机构的市、县或市县内的公园除外,如果该市、县或市县已制定并正在执行的防火规范所施加的限制等于或高于加州建筑标准规范中公布的建筑标准和部门制定的其他法规所施加的限制。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873.5(c) 尽管有本节规定,部门制定的关于供水和消防栓系统安装的法规不适用于1966年1月1日之前建造或批准建造的公园。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8873.5(d)
尽管有本节规定,本部分项下非执法机构的市、县、市县或特别区可在公园内执行其防火规范,涉及消防栓系统、供水、消防设备通道、消防设备通道标识、停车、地块识别、杂草清除、碎片清除、可燃物储存清除以及防盗栏。在根据本款承担消防规范执法职责之前,市、县、市县或特别区应向部门发出30天书面通知。根据本款执行其防火规范的市、县、市县或特别区,应将其规范条款适用于在其防火规范通过之日或之后出现的情况,或在消防局长看来对生命或财产构成明显危险的情况。
消防保护标准 法规 消防栓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