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100

Explanation
本节列出了不受本章某些规定约束的建筑物。这包括位于城市范围外、不用于人类居住的建筑物;位于城市范围外、供最多两个家庭居住的房屋;以及主要用于农业用途的建筑物,例如饲养牲畜或存放设备的场所。 此外,它还涵盖了在1933年5月26日之前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非建制区内用于劳工营居住的某些小型木结构建筑物。

Section § 191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市和县制定比州级最低标准更严格的建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