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20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详细说明了市或县在住房融资方面的权力。它们可以发行债券来支付与住房抵押贷款相关的费用,或为贷款机构提供资金以发放住房贷款。这些费用可能包括购置抵押贷款、各种费用以及法律和营销等必要服务。该法律还允许出售或出借住房抵押贷款,并利用这些抵押贷款的收入来确保债券支付。此外,市或县可以将这些抵押贷款作为债券的担保,出售它们,或对旧债券进行再融资。它们还可以签订合同来履行这些权力。

就本部分而言,市或县应拥有以下权力: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30(a)  发行其债券以全部或部分支付 (1) 购置住房抵押贷款或向贷款机构提供贷款以使其能够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的成本,(2) 与债券发行和销售相关的研究和调查费用、保险费、承销费、法律、会计和营销服务费用,包括债券和抵押贷款准备金账户;以及受托人、保管人和评级机构费用,以及 (3) 与上述各项合理相关的其他费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30(b)  全部或部分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住房抵押贷款,或向任何人提供充足资金以全部或部分支付购买住房抵押贷款的成本,以便从住房抵押贷款中获得的收入和收益,连同任何保险收益、准备金账户及其收益,应足以提供在所有为资助此类成本而发行的债券到期时及时支付本金、利息和赎回溢价(如有)所需的收入和收益。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30(c)  将根据本部分从任何住房抵押贷款或向贷款机构提供的贷款中获得的任何收入和收益质押,以准时支付根据本部分授权发行的债券及其利息和赎回溢价(如有)。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30(d)  抵押、质押、转让或授予任何住房抵押贷款、票据、根据本部分向贷款机构提供的贷款或其他财产的担保权益,以利于为此发行的债券持有人或其受托人。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30(e)  出售和转让根据本部分向贷款机构提供的任何住房抵押贷款或贷款,价格和时间由市或县的理事机构决定。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30(f)  随时全部或部分发行其债券以再融资先前发行的债券。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30(g)  签订和执行为行使此处授予的任何权力所必需或便利的合同及其他文书。

Section § 5203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市或县可以利用本法律部分赋予的权力,为特定的公共项目发行债券。此项行动需通过一项决议或条例来完成,该决议或条例一经通过即刻生效。该决议或条例必须包含一份声明,确认债券发行的公共目的,并申明此行动是根据本法律部分授予的权力采取的。这份声明将作为目的和授权的最终证据。

本部分授予的任何或所有权力的行使以及根据本部分为本部分规定的目的发行债券,应经市或县管理机构的决议或条例授权,该决议或条例应在通过后立即生效。任何此类决议或条例应载明一项认定和声明:(1) 为此的公共目的,以及 (2) 该决议或条例是根据本部分授予的权力通过的。该认定和声明应作为公共目的和权力存在和充分性的确凿证据。

Section § 5203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根据某项决议发行的债券如何进行管理。它规定债券可以有不同的利率、支付时间、系列和到期日,最长不超过45年。债券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登记,并可在特定条件下赎回。本条款还允许在最终债券准备好之前发行临时凭证,并根据加州的商业法律,将这些债券和凭证视为可转让票据。

Section § 520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授权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或向贷款机构提供贷款债券的决议中可以包含哪些内容。它涵盖了六个主要方面:如何管理这些贷款的收入,保险政策,任命银行作为受托人,资金如何投资,设定最高利率,以及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指定接管人来处理抵押贷款。该法律还允许这些债券通过抵押或保险协议等多种金融协议进行担保,并确保这些条款能保护债券持有人。 它还确保决议中达成的协议在所有债券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一直有效,并为债券持有人提供了执行其权利的方式,例如通过代表他们的受托人。

Section § 520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城市或县发行的债券必须有指定官员的签名。即使这些官员在债券交付和支付前离职,他们的签名仍然有效且具有约束力。债券的合法性不取决于与发行债券所涉住房抵押贷款相关的程序的有效性或合规性。授权发行债券的决议可以声明债券是根据本法律规定发行的,这使得其有效性无可争议。

债券应带有发行城市或县的指定官员的手签或传真签名,且此类签名应为该城市或县官员的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签名,尽管在债券交付和支付之前,签名人中的任何或所有人员已不再担任该城市或县的官员。债券的有效性不应依赖于,也不受影响于,与发行债券所涉住房抵押贷款相关的任何程序的有效性或合规性。授权发行债券的决议可规定债券应包含一份声明,表明其系根据本部分发行,且该声明应作为其有效性和发行合规性的确凿证据。

Section § 520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城市或县发行债券,这些债券以其从住房抵押贷款或向贷款机构提供的贷款中获得的资金作为担保。城市或县可以在未来决定发行更多债券,这些债券也将由相同的收入来源提供担保。

Section § 52036

Explanation
如果加州的城市或县承诺用收入、款项或财产来担保债券,这个承诺(质押)会立即生效。一旦质押,这些资产就会受到留置权的保护,这意味着它们在法律上是安全的,不需要实际转移这些资产或采取额外的行动。这个留置权非常强大,对所有对该城市或县有索赔的人都有效,即使他们不知道有这个质押。质押不需要正式登记就能生效。

Section § 520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加州的一个市或县根据本特定条款发行债券时,这些债券只能从特定收入中偿还,例如与住房抵押贷款相关的款项或贷款机构的债务。这些债券不受市或县的税收权力支持,也不算作发行机构的债务。简单来说,如果你持有其中一种债券,你不能强迫市或县使用纳税人的钱来偿还你。每份债券都必须明确声明它不是市或县的债务。

根据本部分发行的所有债券应为发行该等债券的市或县的有限责任,仅可从与住房抵押贷款相关或由此产生的收入和收款中支付,或从与发行债券所涉贷款机构的任何票据或其他债务相关或由此产生的收入和收款中支付。根据本部分发行的任何债券的持有人均无权强制市或县行使征税权以支付该等债券、其利息或(如有)赎回溢价,且该等债券不构成发行市或县的债务,或在任何宪法或法规规定意义上的信用贷款,亦不得将该等债券解释为对发行市或县或其任何机构或下属部门就支付该等债券产生任何道义责任。每份债券的票面上应明确载明,其系根据本部分的规定发行,且不构成发行该债券的市或县的债务,或在任何宪法或法规规定意义上的信用贷款。

Section § 5203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市或县的官员、雇员以及根据本部分发行债券的任何相关人员,均不对这些债券承担个人责任。他们不会因为这些债券而面临个人财务责任。

市或县管理机构的成员、市或县的任何官员或雇员,以及根据本部分发行的债券的任何执行人,均不对该等债券承担个人责任,亦不因其发行而承担任何个人责任或问责。

Section § 5203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由市或县管理的财产或财产权益,以及根据本法律发行的任何债券,都免除所有形式的州、市或县税。但是,它们仍然需要缴纳遗产税和赠与税。

Section § 5204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债券可以合法地被各种金融和信托机构(如信托基金、保险公司和银行)投资。这些债券也被视为遗嘱执行人、受托人和其他信托人的有效投资选择。它们可以合法地用于投资州学校基金以及任何可以投资于县、市或学区债券的资金。此外,这些债券可以存入州或市政官员或机构,用于各种法律授权的目的,包括担保公共资金。

Section § 520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个人采取法律行动,以确认市或县已发行或计划发行的债券是否有效。它还会审查与批准、发行、出售和管理这些债券相关的所有程序,包括偿还本金和利息,是否合法合规。

Section § 520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已经发行债券的市或县,或者代表它们持有资金的受托人或保管人,投资这些资金。这些投资必须遵循批准发行债券的决议中规定的指导方针。

市或县,或代表市或县的任何受托人或保管人,可以按照授权发行债券的决议中规定的方式,投资其根据本部分发行的债券所持有的任何资金。

Section § 5204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投资包括从银行或储蓄贷款协会购买的单户住宅抵押贷款债务。这些购买附带一个条件:金融机构必须同意在某个特定日期之前以特定价格回购该抵押贷款。此外,该抵押贷款或回购协议必须由一家持牌抵押贷款保险公司承保,该公司能够为联邦住房贷款抵押公司或联邦国民抵押协会等主要机构的抵押贷款提供保险。

这种投资方式是对法律授权的其他投资方式的补充。

根据第 (52042) 条的投资可包括从州或联邦特许的储蓄贷款协会购买的单户住宅抵押债务,但须根据一项回购协议,在该协议下,银行或储蓄贷款协会将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以指定金额回购该抵押债务,前提是该抵押或回购协议应由一家获准在加利福尼亚州承保抵押贷款并有资格为联邦住房贷款抵押公司或联邦国民抵押协会购买的抵押贷款提供保险的抵押保险公司承保。
本条和第 (52042) 条所规定的授权是对本部分中包含的任何其他投资授权(包括第 (52044) 条)或法律其他规定的补充和替代。

Section § 52043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根据法律本部分收到的任何资金,包括来自收益债券或抵押保险索赔的资金,都必须被视为信托资金。这意味着这些资金只能用于法律本部分明确规定的特定目的。此外,任何处理这些资金的银行或信托公司都必须充当受托人,确保资金按照收益债券决议的指导方针,按预期用途使用。

依照本部分规定收到的所有款项,无论是收入、收益债券销售所得款项,还是抵押保险或担保索赔所得款项,均应被视为信托资金,仅为本部分之目的持有和使用。存放此类款项的任何银行或信托公司应作为此类款项的受托人,并应根据授权发行收益债券的决议条款,为本部分规定的目的持有和使用该款项。

Section § 520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城市和县发行新的收益债券来替换旧的,并支付旧债券可能产生的溢价或利息。这些新债券的收益可以用来偿还旧债券,在等待使用期间,这些钱可以存入托管账户并进行投资。这些投资的任何收益也可以帮助支付被替换的债券。在所有债务都清偿后,剩余的资金可以由城市或县用于任何合法目的。此外,债券收益的一部分可以用于新的住宅建设,并投资于安全的、政府担保的证券。根据本节发行的新债券都必须遵守现有的收益债券规定。

城市或县可以规定发行其自身的收益债券,用于为该城市或县当时未偿付的任何收益债券进行再融资,包括支付其任何赎回溢价以及截至最早或后续赎回、购买或到期日已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并且,如果城市或县认为可行,还可以额外用于支付新增住宅建设的全部或部分成本。
根据本节发行的收益债券的收益,可由城市或县酌情用于购买或到期偿还或赎回未偿付的收益债券,无论是在其最早或任何后续赎回日期,或在其到期时购买或偿还;在此类用途之前,为此目的分配的收益部分可以存入托管账户,以在城市或县确定的日期用于此类购买或到期偿还或赎回。在用于购买、到期偿还或赎回未偿付收益债券之前,托管账户中持有的任何收益可以按照授权发行再融资债券的决议规定进行投资和再投资。任何此类投资所赚取或实现的任何利息或其他增值也可以用于支付将要再融资的未偿付收益债券。在托管条款完全履行和执行后,此类收益的任何余额以及由此投资所赚取或实现的任何利息或增值可以返还给城市或县,由其用于本部分项下的任何合法目的。根据本节发行的任何收益债券中指定用于支付新增住宅建设全部或部分成本的收益部分,可以投资和再投资于美国政府的债务或由美国政府担保的债务,或投资于由美国政府的债务或由美国政府担保的债务作抵押的存单或定期存款,其到期日不得晚于需要这些收益来支付该成本的全部或部分的时间。
根据本节发行的所有收益债券,应以与根据本部分发行的其他债券相同的方式和程度,受本部分规定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