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a) 为本部分授权的住房融资计划之目的,市或县具有以下权力和职责: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a)(1) 购买、签订合同并提前承诺购买由贷款机构发放或拥有的住房抵押贷款,按照市或县或其指定代理人确定的购买价格以及其他条款和条件,与贷款机构签订并执行住房抵押贷款的发放和服务合同,并支付根据这些合同提供的服务的合理价值。在与贷款机构签订任何合同之前,市或县应制定法规,确立符合本部分授权的住房融资计划下发放和提供住房抵押贷款服务的贷款机构的资格标准,并且,对于每个住房融资计划,应允许在该市或县开展业务的每个合格贷款机构在与其他参与贷款机构公平的基础上参与该计划。同一县内的两个或多个城市、一个县和该县内的一个或多个城市,或两个或多个相邻县以及这些县内的任何数量的城市,可以签订协议,相互联合或合作,共同或以其他方式行使其任何或所有权力,以根据本部分对一个或多个实体边界内的财产进行住房抵押贷款融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a)(2) 根据条款和条件向贷款机构提供贷款,除了市或县确定的其他规定外,要求贷款机构直接或间接将所有净收益用于发放住房抵押贷款,总本金金额等于净收益的金额。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a)(3) 通过规章制度、与任何债券发行相关的决议或与发行相关的任何文件中,确立适用于购买住房抵押贷款或向贷款机构提供贷款的标准和要求,市或县认为为实现本部分目的所必需或可取的,其中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一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a)(3)(A) 贷款机构必须作出住房抵押贷款承诺和支付的时间。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a)(3)(B) 拟通过住房抵押贷款融资的房屋的位置及其他特征。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a)(3)(C) 拟购买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条款和条件。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a)(3)(D) 房屋、住房抵押贷款和债券所需的保险金额和类型。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a)(3)(E) 贷款机构确认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陈述和保证。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a)(3)(F) 对住房抵押贷款利率及其他条款或贷款机构从中实现的收益的限制。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a)(3)(G) 为确保偿还市或县的任何贷款以及确保偿还债券而提供的抵押担保的类型和金额。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a)(3)(H) 市或县认为与购买住房抵押贷款或向贷款机构提供贷款相关的任何其他事项。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a)(4) 要求从其购买住房抵押贷款或向其提供贷款的每个贷款机构,提交令市或县满意的证据,证明该贷款机构有能力和意图发放住房抵押贷款,并在市或县规定的住房抵押贷款支付时间内,提交令市或县满意的证据,证明已发放住房抵押贷款并符合其制定的任何标准和要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b) 根据本部分为住房提供融资的每个市或县,应指定一名个人或实体来管理该计划。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c) 根据本部分为住房提供融资的每个市或县,应制定法规,确立个人和家庭的资格标准,这些标准可能因不同市或县而异,以反映不同的经济和住房状况。在制定这些标准时,应考虑以下类似因素: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c)(1) 个人或家庭可用于住房需求的收入金额。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c)(2) 家庭规模。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c)(3) 可用住房的成本和状况。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c)(4) 个人或家庭获得任何类型联邦住房援助的资格。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c)(4)(B) 购买者并非首次入住的,其家庭收入中位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但是,市或县应确保,分配用于购买者并非首次入住的住房抵押贷款的资金中,不少于百分之二十应分配给收入不超过该家庭收入中位数百分之一百一十的家庭。但是,如果市或县的立法机构发现信用良好且收入不超过家庭收入中位数百分之一百一十的人数不足,则可以通过决议将此收入限制提高至家庭收入中位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该决议对于本款所要求的调查结果具有最终和决定性效力。但是,立法机构不得在根据该计划首次发放抵押贷款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该调查结果,并且仅当参与贷款机构已与市、县或市县签订协议,承诺贷款机构将至少每月宣传资金的可用性,并且如果他们无法将百分之二十的资金用于向收入不超过中位数百分之一百一十的家庭发放抵押贷款,则将没收其贷款发放费的四分之一。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c)(4)(C) 用于房屋改善或购买者将首次入住的房屋的抵押贷款,其家庭收入中位数的百分之一百五十,适用于任何城市(其整个区域)或任何县(其部分区域)被美国商务部经济发展管理局指定为第四章重建区内的特殊影响区,根据经修订的1965年联邦公共工程和经济发展法案第401条,并且根据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部长根据1974年住房和社区发展法案第119条为城市和县设定的当前困境标准,有资格获得城市发展行动赠款资金,前提是所购买或改善的房屋位于经济发展管理局定义的特殊影响区边界内,且该指定在本部分项下发行的收益债券销售之日有效。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c)(2) 在本分节中,“家庭收入中位数”指以下各项中的最高者:(A) 全州家庭收入中位数,(B) 全县家庭收入中位数,或 (C) 某一区域的家庭收入中位数,由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确定,针对标准大都市统计区或标准大都市统计区以外的区域。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f) 根据本部分为住房提供融资的每个市或县,应要求该计划下的每个抵押借款人证明其在获得住房抵押贷款后至少两年内居住在该房屋的意图,经市或县确定的困难情况可作适当例外。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g) 每个市和县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实现本部分明确授予的目的并行使本部分明确授予的权力。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2020(h) 本节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