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13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机构发行债券,为住房开发项目及其他相关目的筹集资金。这些债券由司库管理,司库负责协调其销售并确保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权利。法律对可发行的债券总额设定了上限,但允许通过特定日期随时间增加。这些增加与立法修正案相关联,并明确了债券限额可以增长的金额,同时考虑了过去的发行和再融资安排。

每个分节都概述了具体的增量和增加条件,确保任何新发行都尊重先前的债券义务。机构可以续期或赎回现有债券,但须遵守关于未偿债务和溢价的规定条件。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a) 机构可不时发行其债券,其本金金额由机构确定为必要,以提供充足资金用于资助住房开发项目和其他住宅结构,支付机构债券的利息,设立准备金以担保债券,支付机构因发行债券而附带的、必要的或便利的其他支出,以及用于第51065.5节和第51365节规定的其他目的。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b)(1) 机构债券的销售应由司库协调。为确定债券销售日期,机构应将拟发行金额告知司库。收到该通知后,司库应在接下来的90天内提供三个10天期限,在此期间内可以出售债券。机构可以选择建议期限内的任何日期,或机构与司库双方同意的任何其他日期。司库应根据机构批准的条款在选定的日期出售债券。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b)(2) 机构应在行使其权力时充分考虑机构随时未偿付债券持有人的权利,本节中的任何规定或根据本节所做的任何行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约束或改变机构或机构的任何成员、高级职员或代表或司库履行和执行机构随时代表其债券或其利益或债券持有人担保所作出的每一项契约、协议或合同的义务或权力。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c) 除分节(d)至(h)(含)另有规定外,根据本部分随时可能未偿付的债券本金总额不得超过七亿五千万美元 ($750,000,000),不包括为赎回或续期机构先前发行的债券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债务,但仅限于先前发行债券的未偿付本金债务以及其上的任何赎回溢价和截至债券赎回日已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且仅限于先前发行债券和赎回或续期债券均未偿付的期间。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d) 自1980年1月1日起,根据本部分随时可能未偿付的债券本金总额应增加七亿五千万美元 ($750,000,000),不包括 (1) 先前根据分节(c)授权发行的债券,以及 (2) 为赎回或续期机构先前根据本分节授权发行的债券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债务,但仅限于先前发行债券的未偿付本金债务以及其上的任何赎回溢价和截至债券赎回日已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且仅限于先前发行债券和赎回或续期债券均未偿付的期间。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e) 自1983年1月1日起,根据本部分随时可能未偿付的债券本金总额应额外增加三亿五千万美元 ($350,000,000),不包括 (1) 先前根据分节(c)或(d)授权发行的债券,以及 (2) 为赎回或续期机构先前根据本分节授权发行的债券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债务,但仅限于先前发行债券的未偿付本金债务以及其上的任何赎回溢价和截至债券赎回日已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且仅限于先前发行债券和赎回或续期债券均未偿付的期间。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f) 自1984年1月1日起,根据本部分随时可能未偿付的债券本金总额应额外增加五亿美元 ($500,000,000),不包括 (1) 先前根据分节(c)至(e)(含)中任何一项授权发行的债券,以及 (2) 为赎回或续期机构先前根据本分节授权发行的债券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债务,但仅限于先前发行债券的未偿付本金债务以及其上的任何赎回溢价和截至债券赎回日已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且仅限于先前发行债券和赎回或续期债券均未偿付的期间。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g) 自1985年法规颁布的本条修正案生效之日起,根据本部分在任何时候可能未偿付的债券本金总额应额外增加六亿美元 ($600,000,000),不包括 (1) 之前根据 (c) 至 (f) 款(含)中任何一款授权的债券,以及 (2) 为偿还或续期本款授权下机构先前发行的债券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债务,但仅限于先前已发行债券的未偿本金债务及其上的任何赎回溢价,以及截至债券赎回日已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且仅限于先前已发行债券和偿还或续期债券均未偿付的期间内。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h) 自1985年法规颁布的本条修正案生效之日起,根据本部分在任何时候可能未偿付的债券本金总额应额外增加六亿美元 ($600,000,000),不包括 (1) 之前根据 (c) 至 (g) 款(含)中任何一款授权的债券,以及 (2) 为偿还或续期本款授权下机构先前发行的债券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债务,但仅限于先前已发行债券的未偿本金债务及其上的任何赎回溢价,以及截至债券赎回日已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且仅限于先前已发行债券和偿还或续期债券均未偿付的期间内。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i) 自1990年9月4日起生效,根据本部分在任何时候可能未偿付的债券本金总额应额外增加九亿美元 ($900,000,000),不包括以下各项:(1) 之前根据 (c) 至 (h) 款(含)中任何一款授权的债券,以及 (2) 为偿还或续期本款授权下机构先前发行的债券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债务,但仅限于先前已发行债券的未偿本金债务及其上的任何赎回溢价,以及截至债券赎回日已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且仅限于先前已发行债券和偿还或续期债券均未偿付的期间内。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j) 自新增本款的本条修正案生效之日起,根据本部分在任何时候可能未偿付的债券本金总额应额外增加九亿美元 ($900,000,000),不包括以下各项:(1) 之前根据 (c) 至 (i) 款(含)中任何一款授权的债券,以及 (2) 为偿还或续期本款授权下机构先前发行的债券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债务,但仅限于先前已发行债券的未偿本金债务及其上的任何赎回溢价,以及截至债券赎回日已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且仅限于先前已发行债券和偿还或续期债券均未偿付的期间内。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k) 自1998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本部分在任何时候可能未偿付的债券本金总额应额外增加十四亿美元 ($1,400,000,000),不包括以下各项:(1) 之前根据 (c) 至 (j) 款(含)中任何一款授权的债券,以及 (2) 为偿还或续期本款授权下机构先前发行的债券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债务,但仅限于先前已发行债券的未偿本金债务及其上的任何赎回溢价,以及截至债券赎回日已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且仅限于先前已发行债券和偿还或续期债券均未偿付的期间内。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l) 自2000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本部分在任何时候可能未偿付的债券本金总额应额外增加二十二亿美元 ($2,200,000,000),不包括以下各项:(1) 之前根据 (c) 至 (k) 款(含)中任何一款授权的债券,以及 (2) 为偿还或续期本款授权下机构先前发行的债券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债务,但仅限于先前已发行债券的未偿本金债务及其上的任何赎回溢价,以及截至债券赎回日已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且仅限于先前已发行债券和偿还或续期债券均未偿付的期间内。
(m)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m) 自2002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本部分规定,任何时候可能未偿付的债券本金总额应增加二十二亿美元($2,200,000,000),不包括 (1) 之前根据 (c) 至 (l) 款(含)中任何一款授权的债券,以及 (2) 为偿还或续期本款授权下机构先前发行的债券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债务,但仅限于先前发行债券的未偿本金债务以及其上的任何赎回溢价,以及截至债券赎回日已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在此期间,先前发行的债券和偿还或续期债券均未偿付。
(n)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0(n) 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本部分规定,任何时候可能未偿付的债券本金总额应增加二十亿美元($2,000,000,000),不包括 (1) 之前根据 (c) 至 (m) 款(含)中任何一款授权的债券,以及 (2) 为偿还或续期本款授权下机构先前发行的债券而发行的债券的本金债务,但仅限于先前发行债券的未偿本金债务以及其上的任何赎回溢价,以及截至债券赎回日已产生或将产生的任何利息,在此期间,先前发行的债券和偿还或续期债券均未偿付。

Section § 5135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机构可以同时持有的债券总额限制不适用于某些债券。具体来说,它不适用于用于建设租赁住房开发项目的债券,也不适用于用于替换或延续这些债券的债券。此例外涵盖了本金金额、任何赎回费用以及直至债券赎回日的所有利息。这确保了这些债券不计入其他法律中规定的任何债券金额限制。

Section § 513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除非该机构另有明确决定,其发行的任何债券都被视为一般义务。这意味着这些债券可以从该机构的任何资产、收入或资金中支付。但是,如果该机构与债券持有人有特定协议,约定使用某些资产或收入,则必须遵守这些协议。

Section § 513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机构发行的债券如何获得授权和构建。机构决定债券的形式、日期和到期时间,最长到期期限为50年。债券可以有不同的形式,如系列债券或定期债券,并且在每个到期日,其本金或利息金额不必相等。债券可以按不同的利率计息,有不同的面额和形式(如息票式或记名式),并享有特定的登记特权。它们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支付,可以在特定条款下赎回,并可能包含由机构决议决定的特定条件。这些债券由州司库通过公开或私人出售方式出售,价格可以低于面值,具体取决于预先确定的条款和条件。

债券应由机构的一项或多项决议授权,应采用该项或该等决议可能规定的形式,应载明该项或该等日期,并应在该项或该等决议可能规定的时间到期,但任何债券的到期日不得超过其发行之日起50年。债券可以作为系列债券或定期债券发行,或作为两者的组合发行,并且,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在每个到期日到期的债券的本金或利息金额不必相等。债券应按该项或该等决议可能规定的利率计息,应采用该项或该等决议可能规定的面额,应采用该项或该等决议可能规定的形式(无论是息票式还是记名式),应享有该项或该等决议可能规定的登记特权,应以该项或该等决议可能规定的方式签署,应在该州境内或境外的一个或多个地点以该项或该等决议可能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应受该项或该等决议可能规定的赎回条款约束,并应包含该项或该等决议可能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机构的债券应由州司库通过公开或私人出售方式,以平价、高于平价或低于平价的价格出售,出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支付方式的对价应由机构在出售前通过决议确定。

Section § 5135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机构在需要时发行新债券以替换旧债券。它还可以发行债券来偿还现有债券及其利息。此外,机构可以灵活地通过发行新债券来偿还任何债券,即使旧债券尚未到期。这可以包括发行债券,一部分用于偿还未偿付的债券,一部分用于其他目的。

Section § 5135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主要概述了机构发行债券时可以包含的条款。这些条款是与债券购买者签订的合同的一部分,可以包括多项规定。例如,债券合同可以规定如何质押机构的收入或资产作为担保,如何使用抵押贷款收入,或设定债券销售所得资金的使用限制。

它还可以涉及准备金的设立及其管理方式,控制额外债券的发行,并规定与债券持有人的合同如何修改。此外,它还可以限制机构的运营支出,界定哪些行为构成违约,并分配受托人职责。

本质上,本条文旨在确保与债券担保和偿还相关的各个方面都得到明确界定,以保护机构和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Any resolution or resolutions authorizing any bonds or issue therefor may contain provisions, which shall be a part of the contract or contracts with the holders thereof, as to: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5(a)  Pledging all or any part of the revenues of the agency to secure the payment of the bonds or any issue thereof, subject to such agreements with bondholders as may then exist.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5(b)  Pledging all or any part of the assets of the agency, including mortgages and obligations securing the same, to secure the payment of the bonds or any issue thereof, subject to such agreements with bondholders as may then exist.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5(c)  The use and disposition of the gross income from mortgages owned by the agency and payment of principal of mortgages owned by the agency.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5(d)  The setting aside of reserves or sinking funds and the regulation and disposition thereof.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5(e)  Limitations on the purposes to which the proceeds of a sale of bonds may be applied and pledging such proceeds to secure the payment of the bonds or of any issue thereof.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5(f)  Limitations on the issuance of additional bonds, the terms upon which additional notes or bonds may be issued and secured, and the refunding of outstanding bonds.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5(g)  The procedure, if any, by which the terms of any contract with bondholders may be amended or abrogated, the amount of bonds the holders of which must consent thereto, and the manner in which such consent may be given.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5(h)  Limitations on the amount of moneys to be expended by the agency for operating expenses of the agency.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5(i)  Vesting in a trustee or trustees such property, rights, powers, and duties in trust as the agency may determine, and providing for or limiting or abrogating the right of the bondholders to appoint a trustee or limiting the rights, powers, and duties of such trustee.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5(j)  Defining the acts or omissions to act which shall constitute a default in the obligations and duties of the agency to the holders of the bonds and providing for the rights and remedies of the holders of the bonds in the event of such default. However, such rights and remedies shall not be inconsistent with the general laws of the state and the other provisions of this division.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55(k)  Any other matters of like or different character, which in any way affect the security, protection, or investment return of the holders of the bonds.

Section § 51356

Explanation
当债券获得授权时,相关决议必须明确说明,从这些债券资助的贷款中获得的收入有多少将用于担保这些债券,以及有多少可以用于其他用途。

Section § 513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一个机构作出质押时(无论是收入、资金还是财产),该质押会立即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被质押的资产会自动受到留置权的约束,这意味着无需实际交付或额外步骤即可生效。此外,无论其他方是否知晓该质押,此留置权对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索赔(无论是合同纠纷、事故还是其他法律问题引起的)都具有强大的效力。重要的是,质押无需在任何正式文件或决议中进行登记。

机构作出的任何质押,自质押作出之时起即为有效并具有约束力。如此质押并随后由该机构收到的收入、款项或财产,应立即受该质押的留置权约束,无需任何实物交付或进一步行为。任何此类质押的留置权,对所有因侵权、合同或其他原因对该机构提出任何种类索赔的各方均有效并具有约束力,无论此类各方是否知悉。设立质押的决议或任何其他文书均无需登记。

Section § 5135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机构负责选择与其合作的债券承销商和顾问。

债券承销商和顾问应由该机构选定。

Section § 513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参与机构票据或债券发行的人员,例如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不会因此类发行而承担个人责任或被追究责任。

Section § 5136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司库(Treasurer)作为机构及其债券持有人的受托人(trustee)的角色,前提是司库选择担任此职务。司库必须在董事会会议前书面通知机构以确认此角色。债券可以通过信托协议进行担保,这可能涉及司库或一家合格的银行。协议可以包括质押或转让预期收入作为担保。司库在管理债券方面的职责,从发行到支付,都有详细规定。重要的是,司库在此背景下担任受托人不会被视为存在利益冲突。此外,法律允许将与债券相关的资金存入由司库控制的特殊账户进行管理,并且受托人可以根据债券决议的规定,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法律行动。

Section § 51362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州司库或受托人拥有代表债券持有人并保护其权利所需的权力。如果需要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任何法律行动,将在萨克拉门托县高等法院进行。

Section § 513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无论债券是否自然符合《加利福尼亚统一商法典》下的可转让票据资格,它们都被视为可转让票据。这意味着它们可以在金融交易中被买卖或用作担保,类似于支票或本票。唯一的例外是,如果债券文件中规定了具体的注册要求。

Section § 5136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如果任何签署了债券或息票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职员在债券交付之前离职,他们的签名仍然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他们是否已离职并不重要;这些签名仍然有效,如同他们在债券交付时仍在任一样。

Section § 5136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通过出售债券或其他金融工具获得的资金,以及投资这些资金所获得的任何利息,可以用于与该机构相关的任何目的。这包括设立财务准备金、偿还州贷款、支付运营开支和资助补贴项目。

Section § 5136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机构在加州住房金融基金中设立名为“债券准备金”的专门账户,以确保债券的支付。这些资金可以来自立法机关的拨款、债券销售收入以及机构的其他来源。这些钱专门用于支付与债券相关的款项,例如本金、利息和赎回溢价。但是,除非用于必要的债券支付,否则基金金额不能低于设定的最低水平。如果这些基金的收入不低于最低要求,可以将其转入机构的其他账户。法律还规定了如何计算这些基金的价值,特别是在投资时:如果按面值购买,则按面值计算;否则按摊销价值计算。

Section § 513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发行新债券会导致债券储备金低于规定的最低金额,那么机构就不能发行这些新债券。但是,如果机构确保从债券发行所得或其他来源向储备金中存入足够的资金以达到最低要求,那么他们就可以发行债券。“最低债券储备金要求”是指机构在设立债券储备金时,根据其决议规定,为支付债券持有人而预留的金额。

Section § 5136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住房金融基金中设立了补充债券担保账户,用于帮助担保住房机构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时,可以设立单独的准备金账户,以确保这些债券的偿还。

一旦所有债券义务偿清,任何剩余资金将首先用于偿还州政府预支给该账户的款项,然后转入住房金融机构的普通账户,除非另有其他用途。

如果债券的准备金低于所需水平,机构将从补充账户中划拨资金以满足要求。这些补充账户也可以直接支付与债券相关的费用。

这些资金还可以为根据本法律资助的住房开发项目提供抵押贷款保险,以保护其价值。“债券”一词包括来自法规特定章节的应税证券。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68(a)  加州住房金融基金中特此设立补充债券担保账户。该账户中的资金可转入基金中独立的、单独的账户,这些账户应称为补充准备金账户,但拨给补充债券担保账户的款项应按机构认为必要的方式用于担保债券发行,也可按 (d) 款的规定使用。任何债券发行后,机构可设立补充准备金账户,以担保该等债券的本金、利息、赎回溢价和偿债基金支付。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68(b)  当所有补充准备金账户担保的所有义务均已解除时,补充债券担保账户应予解散,其中所有资金应首先用于偿还州财政总库中从总基金预支给补充债券担保账户的款项,减去此前已偿还的预支款项。除非另有义务,剩余资金应支付给住房金融机构的普通账户。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68(c)  当债券准备金账户中的金额低于该账户的最低债券准备金要求,且机构承诺用于满足规定最低债券准备金要求的可用收入不足以恢复该账户时,机构应从担保该等债券的补充债券准备金账户中,向债券准备金账户转入恢复该账户至最低债券准备金要求所需的金额。补充准备金账户的资金可根据债券决议的规定,直接用于支付债券的利息、本金和偿债基金。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68(d)  补充准备金账户也可用于按机构允许的任何方式,为抵押贷款提供保险,以保护本部门项下融资的作为不动产担保的住房开发项目、住宅结构或其他住房的价值。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1368(e)  本节所称“债券”包括根据 Chapter 8 (commencing with Section 51400) 发行的应税证券。

Section § 5136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负责加州住房金融基金的机构,如果为了实现其目的而有必要或有帮助,可以设立额外的账户。

Section § 5137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除了通常在出售债券前发行票据的方式外,该机构还可以发行名为“债券预期票据”和“建设贷款票据”的票据。这些票据可以续期。债券预期票据通过出售其所预期的债券所得资金偿还,建设贷款票据则由永久贷款的资金支付。这些票据以及任何相关协议或决议,可以包含与该机构的债券或相关协议中相同的要素。

Section § 51371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一个机构发行新的债券,称为再融资债券,用来偿还任何尚未还清的现有债券。这些新债券可以支付旧债券的成本,包括任何利息或与赎回旧债券相关的额外费用。发行这些新债券的规则,以及债券持有人和机构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将遵循适用于原始债券发行的相同指导原则,只要这些原则是适用的。

Section § 5137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出售再融资债券,或将其与现有债券进行交换。出售这些新债券所得的资金可以用来回购、赎回或支付旧债券。在这些资金用于上述目的之前,可以根据债券协议规定的特定条件进行投资。这笔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金、利息、赎回溢价或相关费用。

依照第51371条规定发行的再融资债券可以出售,或与根据本部分发行的未偿债券进行交换;如果出售,其收益除用于任何其他授权目的外,还可以用于购买、赎回或支付此类未偿债券。在将任何此类再融资债券的收益连同任何其他可用资金 (1) 用于支付正在被再融资债券的本金、应计利息和任何赎回溢价,(2) 用于支付此类再融资债券的任何利息,或 (3) 用于支付与此类再融资相关的任何费用之前,此类收益可以投资于授权发行再融资债券的债券决议所允许的债务。

Section § 51373

Explanation

本节保证,加利福尼亚州不会改变与债券相关的权利或协议,直到这些债券和任何相关费用完全付清。负责监管这些债券的机构可以在其与债券持有人的协议中包含这项承诺。

本州特此向根据本部分发行的任何债券的持有人承诺并同意,本州将不限制或改变特此赋予该机构的权利,以履行与此类持有人达成的任何协议的条款,或以任何方式损害此类持有人的权利和补救措施,直到此类债券及其利息、任何未付利息分期付款的利息,以及与此类持有人提起或代表此类持有人提起的任何诉讼或程序相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均已完全偿付和解除。该机构获授权将本州的此项承诺和协议纳入与此类票据或债券持有人的任何协议中。

Section § 51374

Explanation

法律的这一部分规定,发行的债券不被视为州或其下属机构(发行债券的特定机构除外)的债务。这些债券将仅使用指定资金支付,并且明确声明,州政府的信用和信誉以及其征税权均不为此类债券提供支持。

州政府或其政治分支机构无需使用税收收入或进行任何拨款来偿还这些债券。但是,发行这些债券的机构可以承诺其自身的信用和资源来确保支付。

根据本部分规定发行的债券,不应被视为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机构除外)的债务或负债,也不应被视为州或任何此类政治分支机构(机构除外)的信用和信誉担保,而应仅从为此处提供的资金中支付。所有此类债券以及机构就此类债券发布的任何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印刷声明,均应在其正面载有以下声明:“加利福尼亚州的信用和信誉,以及其征税权,均不为此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支付提供担保。”
根据本部分规定发行债券,不应直接、间接或或有地强制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为此征收或抵押任何形式的税收,或为此债券的支付作出任何拨款。本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阻止或解释为阻止机构为其根据本部分授权发行的债券或债券发行提供其全部信用和信誉担保。

Section § 513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该机构的债券在加州被广泛认可为合法投资,适用于包括政府官员、保险公司、银行和受托人等各类实体。私人金融机构可以使用这些债券作为公共存款的担保。此外,这些债券还可以合法地存放在政府官员和机构那里,用于目前或将来法律允许存放州政府债券的任何目的,例如担保公共资金。

本机构的债券应为合法投资,本州所有公职人员和公共机构、其政治分区、所有市政当局和市政分区、所有保险公司和协会以及其他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所有银行、银行家、银行机构(包括储蓄贷款协会、建筑贷款协会、信托公司、储蓄银行和储蓄协会)、投资公司以及其他从事银行业务的人员、所有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托管人、遗嘱执行人、受托人及其他受托人,以及所有现在或将来可能被授权投资于本州债券或其他债务的其他人,均可妥善合法地将其控制或所属的资金(包括资本)投资于此类债券。此类债券可由任何此类私人金融机构、个人或协会用作公共存款的担保。此类债券也特此被指定为证券,可妥善合法地存入并由本州所有公职人员和机构或本州的任何机构或政治分区以及所有市政当局和公共公司接收,用于法律现在或将来可能授权存放本州债券或其他债务的任何目的,包括用于担保公共资金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