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353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债券销售所得资金如何分配给各种住房和支持项目。其中大部分资金,即9.1亿美元,将用于多户住房计划,以提供经济适用房,并有专门款项用于保护面临风险的住房、提供职业培训等支持服务,以及开发学生和农场工人住房。

其他拨款包括用于紧急住房、农场工人住房改善、大学附近学生住房以及自助住房的资金。具体的规则管理这些资金的使用和优先顺序,例如要求配套资金,并设定支出时间限制以确保高效利用。该法律还规定进行审计以确保资金使用得当,并允许立法机构修改法律以提高效率。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 根据本部分通过债券销售存入基金的款项,应按照以下时间表分配用于支出: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1) 九亿一千万美元 ($910,000,000) 应转入住房改造贷款基金,用于支出第2部分第6.7章(自第50675条起)授权的多户住房计划,但以下情况除外: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1)(A) 五千万美元 ($50,000,000) 应转入保护机会基金,并且,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条的规定,应不受财政年度限制地持续拨款,用于根据第2部分第5章(自第50600条起)保护处于风险中的住房。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1)(B) 两千万美元 ($20,000,000) 应在多户住房计划资助的项目内部或紧邻项目,用于支持性服务的非住宅空间,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培训、健康服务和儿童保育。这笔资金应在任何适用的每单元或项目贷款限额之外,并可以赠款形式提供。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项目居民优先于公众获得服务。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1)(C) 两千五百万美元 ($25,000,000) 应根据第50843条用于向地方住房信托基金提供配套赠款。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1)(D) 一千五百万美元 ($15,000,000) 应通过多户住房计划用于学生住房,但须遵守以下规定: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1)(D)(i) 部门应优先考虑加利福尼亚大学或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校园所拥有的土地上的项目。第二优先权应给予位于加利福尼亚大学或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校园一英里范围内,且根据部门认定存在严重住房短缺和可开发土地有限的项目。这些认定应在《资金可用性通知》中列明,且不受《政府法典》第2编第1部分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规定的约束。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1)(D)(ii) 所有资金应由私人来源或加利福尼亚大学或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按一比一的比例配套。就本分段而言,“加利福尼亚大学”包括《教育法典》第92200条中提及的学院。
(i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1)(D)(iii) 这些单元的入住应仅限于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或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全日制注册的学生。
(iv)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1)(D)(iv) 根据多户住房计划的收入资格应通过核实学生及其家庭的合并收入来确定。
(v)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1)(D)(v) 资金可用之日起24个月内未用于此目的的任何资金,应根据第50898.1条(a)款第(3)项的规定,为市中心复兴计划拨付。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1)(E) 资金可用之日起30个月内未用于本段规定目的(分段(D)除外)的任何资金,应退回由第50661条设立的住房改造贷款基金,用于多户住房计划的一般用途。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2) 一亿九千五百万美元 ($195,000,000) 应转入紧急住房和援助基金,用于支出第2部分第11.5章(自第50800条起)授权的紧急住房和援助计划,以及用于第(3)项中规定的支持性住房目的。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3) 一亿九千五百万美元 ($195,000,000) 应转入住房改造贷款基金,用于支出第2部分第6.7章(自第50675条起)授权的多户住房计划下的支持性住房项目,以服务于从紧急避难所或过渡性住房迁出的个人和家庭,或面临无家可归风险的个人和家庭。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4) 两亿美元 ($200,000,000) 应转入小乔·塞尔纳农场工人住房赠款基金,用于支出第2部分第3.2章(自第50517.5条起)授权的农场工人住房计划,但以下情况除外: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4)(A) 两千五百万美元 ($25,000,000) 应应用于服务流动农业工人的项目,其定义见《加州法规》第25篇第7602节 (i) 款。如果2003年7月1日之后,在所有可行申请获得批准后仍有剩余资金,则该部门应被视为符合条件的受款人,用于重建通过流动服务办公室根据第8.5章(始于第50710节)运营的流动中心,这些中心原本因健康或安全考虑而计划关闭,或需要进行重大维修以确保居民的健康和安全。在本分段所分配的资金中,该部门应获得一千五百万美元 ($15,000,000) 用于这些目的,但须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4)(A)(i) 作为受款人,该部门在2006年9月1日之前可获得的金额应限于一千零七十万美元 ($10,700,000)。在该日期之后且在2007年7月1日之前,如果存在未支配资金,该部门可获得最多四百三十万美元 ($4,300,000) 的额外资金。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4)(A)(ii) 该部门应根据第50517.10节 (a) 款,至少提供八百一十五万九千美元 ($8,159,000) 用于服务流动农业工人的项目的灵活贷款和赠款。这些资金应在2006年9月1日之前可供支配。
(i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4)(A)(iii) 本分段分配的任何资金,如果在2007年7月1日仍未支配,应转回用于小乔·塞尔纳农场工人住房补助计划的一般用途。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4)(B) 两千万美元 ($20,000,000) 应应用于同时向居民提供医疗服务的开发项目。这些资金的受款人应被要求对受资助的开发项目进行持续监测,以确保符合小乔·塞尔纳农场工人住房补助计划的要求。通过本次拨款获得资金的项目,将不符合通过小乔·塞尔纳农场工人住房补助计划获得资金的资格。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4)(C) 除分段 (A) 另有规定外,在本段规定的目的范围内,在资金可用后的30个月内未支配的资金,应转回用于小乔·塞尔纳农场工人住房补助计划的一般用途。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5) 两亿零五百万美元 ($205,000,000) 应转入自助住房基金。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3340节和第50697.1节的规定,这些资金特此持续拨款给该部门,不考虑财政年度,用于根据第2部分第6章(始于第50650节)授权的CalHome计划的目的,但以下情况除外: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5)(A) 七千五百万美元 ($75,000,000) 应转入社区建设公平与增长基金,用于根据第1部分第4.5章(始于第50860节)的社区建设公平与增长 (BEGIN) 计划。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5)(B) 五百万美元 ($5,000,000) 应用于向市、县、市县和非营利组织提供补助金,为低收入残疾租户提供补助金,以对租赁住房进行外部改造,使其无障碍供残疾人使用。就本分段而言,“外部改造”包括对结构或物业的入口或公共区域进行的改造。本分段规定的计划不受《政府法典》第2篇第1部分第3.5章(始于第11340节)的约束。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5)(C) 一千万美元 ($10,000,000) 应根据第50696节 (b) 款,用于加州自助住房计划下的施工管理。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5)(D) 在本段规定的目的范围内,在资金可用后的30个月内未支配的任何资金,应转回用于CalHome计划的一般用途。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6) 五百万美元 ($5,000,000) 应转入住房改造贷款基金,用于支持地方法规执行和合规计划的资本支出。本次拨款不受《政府法典》第2篇第1部分第3.5章(始于第11340节)的约束。如果根据本段分配的资金在转入后三年内未支出,该部门可自行决定将资金转入住房改造贷款基金,用于多户住房计划。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7) 2.9亿美元 ($290,000,000) 应转入自助住房基金。尽管有第50697.1条规定,这些资金特此持续拨付给该机构,用于第3部分第11章(自第51500条开始)授权的加州购房者首付款援助计划的目的,但以下情况除外: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7)(A) 5000万美元 ($50,000,000) 应转入学校设施费援助基金,按照第51453条 (a) 款的规定,用于根据第51451.5条设立的2002年购房者首付款援助计划。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7)(B) 8500万美元 ($85,000,000) 应转入加州住房贷款保险基金,用于第4部分(自第51600条开始)的目的。该机构可最多每季度一次转拨这些资金,金额不得超过该机构在前一季度为向收入不超过区域中位收入120%的自住业主借款人提供的购房贷款所承保的新保险金额,除以维持国家认可信用评级服务机构满意信用评级所需的风险资本比率。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7)(C)
(i)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7)(C)(i) 1250万美元 ($12,500,000) 应预留用于向低收入首次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援助,这些购房者经由联邦资助的国家非营利公司认证并资助提供房屋所有权咨询的非营利组织向该机构证明,正在非营利组织指定的目标社区振兴区域内购买住宅,并已从该非营利组织获得房屋所有权咨询。社区振兴区域应限于合格非营利组织确定的目标社区,即那些需要通过包括增加低收入家庭购房机会在内的努力来刺激经济、翻新和修复的社区。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7)(C)(i)(ii) 自2004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 (i) 款可用的50%资金应可用于首付款援助,金额不超过房屋销售价格的6%。
(i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7)(C)(i)(iii) 在可用12个月后,如果根据 (ii) 款预留的资金有超过50%已被占用,该机构应停止该计划,并将所有剩余资金根据 (i) 款用于首付款援助。但是,如果在那12个月期限后,根据 (ii) 款分配的资金有不到50%被占用,该机构可自行决定,要么将根据 (i) 款提供的所有剩余资金用于 (ii) 款的目的,要么可继续实施 (ii) 款,直到截至2004年1月1日为此目的分配的所有资金均已被占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7)(D) 2500万美元 ($25,000,000) 应根据第51505条用于首付款援助。在可用18个月后,如果该机构确定根据本条预留的资金将不用于第51505条的目的,这些资金应可供该机构普遍用于加州购房者首付款援助计划的目的,但也可继续用于第51505条的目的。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7)(E) 在30个月内未用于 (B) 和 (C) 款所列目的的资金,应归还用于加州购房者首付款援助计划的普遍用途。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a)(8) 1亿美元 ($100,000,000) 应转入就业住房改善账户,作为资本赠款拨付给地方政府,用于根据授权立法增加住房。如果授权立法未能在2001-02年立法机构常会期间成为法律,该计划的指定拨款应无效,资金应归还用于 (a) 款 (1) 项中指定的多户住房计划的普遍用途。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b) 根据本条分配的资金的任何部分均不得用于项目运营成本,但本条不排除从项目发起人或代表项目发起人必须维持的储备金中支付运营成本。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3(c) 立法机构可不时修订与根据本条已分配或将分配资金的计划相关的法律规定,旨在提高计划的效率和效益,或旨在促进计划的目标。

Section § 535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解决加利福尼亚州2003-04年度的严重预算赤字问题,声明需要撤销部分普通基金承诺以平衡财政。州政府计划取消与经济适用房项目相关的某些资金义务,原因是审批时间过长,但同时也认识到可能导致住房机会的丧失和潜在的财政责任。然而,由小乔·塞纳农场工人住房补助计划和加州家园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应面临资金削减,因为它们已符合既定的选择标准。立法机关打算仅解除项目预算中选定部分的资金承诺,以防止中断。这将通过不要求重新提交申请和确保替代资金来避免项目发起人的延误和困难。该法律旨在平衡财政纾困与基本住房项目的持续进行。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4(a)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4(a)(1)  2003-04财政年度的预计预算赤字是加利福尼亚州历史上最大的财政失衡。这种失衡需要采取在通常预算年度中不常考虑的严厉措施。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4(a)(2)  为了解决预算失衡,有必要在可能的情况下查找并取消普通基金承诺,以减少普通基金义务。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4(a)(3)  创建经济适用房极其困难,除其他事项外,需要获取合适的场地、设施的设计和工程,以及获得多方私人和公共融资。此外,经济适用房开发还经常在获得地方政府批准方面遇到困难。由于这些困难,从通过州住房计划承诺资金到项目实际最终批准、施工完成和州资金拨付之间通常存在较长的准备时间。由于州资金拨付和最终资金拨付之间的时间间隔,存在解除资金承诺以缓解州当前财政紧急状况的机会。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4(a)(4)  虽然这些住房项目提供了收回普通基金资金的机会,但立法机关认识到,撤回州资金可能意味着项目取消、经济适用房的损失,以及在因依赖州资金承诺而产生费用时给州造成潜在责任。寻找收入来源的需求不应凌驾于公共援助的需求之上,以促进创造新的住房机会,特别是对于中低收入人群和家庭。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4(a)(5)  根据定义,已获得州资金承诺的住房项目比尚未开始寻求或接收州住房资金的项目更接近完成。因此,本部分的颁布提供了一个机会,以实现缓解普通基金现有财政义务、继续州对有价值项目的支持,以及避免在因依赖州资金承诺而产生费用时造成潜在责任的多重目标。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在可能的情况下,在州收回普通基金收入的需求可以通过法律机制替代其他资金来平衡的领域,解除普通基金义务是适当的。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4(a)(6)  立法机关修改经选民批准的一般义务债券计划的能力受到《加利福尼亚州宪法》和解释性判例法的限制,仅限于修改与计划的基本目的相符且与提交给选民的措施的明确语言不冲突的情况。就本部分及其下由部门管理的计划而言,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许多现有计划的项目选择标准已由本部分所含的、经选民批准的债券措施修改。然而,小乔·塞纳农场工人住房补助计划(第2部分第3.2章(自第50517.5条起))和加州家园计划(第2部分第6章(自第50650条起))的项目选择标准未受本部分修改。因此,通过这些计划资助的、此前已被确定符合资格并符合选择标准的项目,在根据本部分获得资金时,也将同样符合这些计划的资格并满足其选择标准。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4(a)(7)  如果此前根据小乔·塞纳农场工人住房补助计划和加州家园计划资助的项目的资金被解除承诺,这些项目将有资格根据本部分资助的相同计划竞争资金。然而,重新提交申请所带来的时间延误和相关成本将给项目发起人造成困难,并导致项目实施不必要的延误。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4(a)(8)  通过本部分的颁布,使用经选民批准的资金,以确保通过小乔·塞纳农场工人住房补助计划和加州家园计划符合资格并可获得资金的项目成功完成,这些项目如果普通资金被解除承诺,否则将面临延误或损失。这种做法既必要又适当,并将促进通过本部分资助的项目的有效和高效实施,并进一步实现各计划的目标。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4(b)  为将2000年和2001年《预算案》中拨款返还至普通基金,以缓解当前财政紧急状况,并确保通过小乔·塞纳农场工人住房补助计划和CalHome计划在2000-01和2001-02财政年度成功申请并获选资助的项目能够迅速完成,该部门应执行以下两项任务: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4(b)(1)  解除对2000年和2001年《预算案》拨款资助的所有项目(截至本节生效日期资金尚未拨付)的资金承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4(b)(2)  根据先前承诺的条款和条件,通过第53533节(a)款的(4)项和(5)项,分别为这些项目提供替代资金。受影响的项目发起人无需提交额外申请。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3534(c)  由于立法机关旨在避免现有项目中断,只有项目预算中符合根据《一般义务债券法》(《政府法典》第2编第4部第3章第4章(第16720节起))作为资本资产建设或购置替代资格的部分才应解除资金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