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社区发展部邻里公平与发展建设计划
Section § 50860
本节设立了社区公平与增长 (BEGIN) 计划和基金,旨在帮助首次购房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BEGIN 基金向积极减少或消除住房障碍的城市和县提供赠款。这些赠款主要用于 BEGIN 项目中新建住宅的首付款援助。贷款偿还的资金将由地方政府保留,并用于住房翻新和购房者咨询等进一步的援助计划。
Section § 50861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在BEGIN计划的资金可用时,通知所有相关的地方政府。该通知将包含有关计划条款和申请截止日期的详细信息。申请必须说明为减少或消除监管障碍所做的努力(按照法律的另一条款要求),以及地方政府为特定项目所做的任何类似努力。
Section § 50862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市或县使用“BEGIN基金”的拨款,为购买新建房屋的首次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援助。要符合资格,购房者必须是低收入或中等收入。房屋必须是购房者至少居住五年的主要居所。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购房者必须立即偿还贷款。
Section § 50862.5
这项法律规定,首付款援助将以第二抵押贷款的形式提供,这意味着它是在主要抵押贷款之外的额外贷款。贷款金额将由当前的《资金可用性通知》决定,但绝不能超过房屋销售价格的20%。这笔贷款将收取单利。
Section § 50863
这项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拨款只能给予那些已努力鼓励此类住房建设的市或县。这些努力包括提供激励措施或减少高监管要求等障碍。政府将制定指导方针,说明哪些行动可算作激励措施或障碍减少。他们可能考虑的行动例子包括改变住房密度规定、项目设计、停车要求、加快许可证办理和降低费用。
Section § 50864
这项法律规定,在申请某些住房项目时,如果城市、县或市县的住房规划符合加州政府的特定要求,将获得额外加分。如果项目服务于低收入购房者、属于填充式开发(利用现有土地),或者靠近公共交通、学校、公园或娱乐区,也会获得额外加分。如果项目位于洛杉矶、旧金山等主要就业中心或其他加州大都市区,同样会获得额外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