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社区发展部职住平衡改善计划
Section § 50540
本节为一个名为“职住平衡改善计划”的计划命名,该计划旨在解决就业机会与可用住房之间平衡相关的问题。
Section § 50541
本节强调了尽管经济强劲增长,加利福尼亚州仍面临严重的住房短缺。该州每年需要 230,000 套新住房,但在过去八年中仅满足了这一需求的一半,造成了严重的短缺。可负担住房的缺乏在就业丰富的地区最为严峻,迫使工人居住在远离工作地点的地方,导致长时间通勤和交通需求增加。这种情况给环境资源带来压力,并影响生活质量。该州已投资公共交通,强调建设以交通为导向的开发项目对于提高公共交通使用率和减少对汽车依赖的重要性。然而,邻里反对、复杂的土地问题以及地方政府偏好税收驱动型开发等挑战阻碍了进展。解决这些挑战对于维持经济增长和环境可持续性至关重要。
Section § 50542
这项法律旨在促进加州那些就业增长显著但住房发展不足的地区的住房建设。它鼓励在城市地区进行建设,特别是通过填充式项目和公共交通导向型住房。此外,该法律还旨在将新企业和就业机会引入那些相对于其住房而言就业机会不足的地区。最后,它旨在向地方政府提供州政府激励措施,以支持和批准住房项目,特别是那些惠及工薪阶层的项目。
Section § 50542.1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名为“住房与就业平衡改善账户”的专项基金,由住房和社区发展部管理。
该基金的资金可用于多种目的:向地方机构、城市、县以及市县联合体提供拨款;将资金转入租赁住房建设基金;以及支付该部门的行政开支。
该基金的资金来源于立法机关或任何其他为此目的提供的来源。
Section § 50543
本节从2000年预算中拨出500万美元,用于帮助在住房充足但就业不足的社区创造就业机会。地方机构如果拥有经济发展计划和已批准的住房要素,就可以获得州拨款。这些资金旨在通过组建突击队与潜在雇主协调,从而吸引企业到这些地区。该部门将决定拨款金额并评估需求。他们还需在特定截止日期前向立法机关报告项目进展。
Section § 50544
本法律条款设立了一项计划,利用预算拨款中的1亿美元向市县提供拨款。目标是支持有利于社区的地方项目或服务。要获得资格,地方政府需要有经批准的住房计划,并且必须显示其住宅建筑许可证的发放量比往年有显著增长。资金金额根据不同地区的住房需求确定,旨在鼓励可负担性住房、多户住宅和填充式开发。每年必须向立法机关提交关于住房生产和计划成功的报告。负责该计划的部门可在必要时调整标准,如果发现有证据表明为获得未来拨款而故意延迟发放许可证,则可以拒绝提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