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市中心振兴计划
Section § 50898
这项法律强调了加利福尼亚州在迈向未来之际,振兴市中心区域的重要性。它指出,这些城市中心通常缺乏足够的住房,而这对于更新至关重要。通过增加住房,人们可以住得离工作地点更近,从而减少长途通勤的需求。市中心许多老旧的商业建筑非常适合改造成住宅和多功能空间。此外,在交通线路附近开发项目鼓励使用公共交通,这可以减少交通拥堵,减轻道路磨损,并改善空气质量。
Section § 50898.1
这项加州法律详细说明了资金应如何分配,以支持创建可持续社区的项目。大部分资金将用于市中心复兴项目,例如住宅填充、重新利用空置的商业或工业建筑,以及在公共交通站点附近开发更高密度的住房。优先考虑靠近学校、就业中心和公共设施的项目。
另一部分资金则分配给地方政府的规划拨款。这些拨款通过推动战略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帮助促进填充式住房。它们还支持更新地方规划,以鼓励适应性再利用和更高密度的住房开发,重点关注靠近主要公共设施和交通的区域。最后,这些拨款还用于建筑改造的抗震和结构研究。
Section § 50898.2
本法律阐述了市中心振兴计划的资金分配和规则,重点是将空置或未充分利用的商业建筑改造为住宅租赁房屋。百分之七十六的拨款将作为贷款提供给开发商,用于改造这些空间,重点是确保特定学区内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这些贷款根据居住者的收入水平设定了具体的利率、限额和还款期限。百分之二十的单元必须保留给收入等于或低于区域中位收入50%的家庭,或者百分之四十的单元保留给收入等于或低于区域中位收入60%的家庭。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必须支付现行工资率,主要通过贷款协议进行强制执行。
此外,240万美元预留用于规划补助金,剩余资金用于相关计划章节授权的其他用途。总的来说,这些要求的目的是确保每个项目的长期可负担性和低收入单元的充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