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890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强调了对集体住房的迫切需求,特别是对单亲家庭而言。这种住房模式涉及家庭共享大型多卧室住宅,在其中他们可以分担育儿和烹饪等责任。

这种住房的建造或改造费用可能比传统公寓更经济,可以采用例如带有可移动内墙的房屋设计。

这种安排有助于减少对公共援助的依赖,支持单亲父母维持就业,并通过增强自力更生和共同解决问题的能力来造福老年人和残疾人。尽管有这些优势,目前却没有公共或私人支持来资助或创建这种住房。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890(a)  除了本章所述的社区住房开发需求之外,还有对小规模集体住房的额外关键需求,这种住房适合单亲家庭,在其中家庭共享带有公共生活区的大型多卧室房屋,并分担育儿、清洁、烹饪和其他家庭责任。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890(b)  集体住房的建造或改造费用仅比传统住房略高,且比传统公寓楼更低。这种住房的目的可以通过创新和传统设计的结合来实现,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弹性”房屋,其中只有外墙以及厨房和浴室周围的墙是永久性的,或者使用带有室内推拉门或屏风的大房间来提供个人或社交空间。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890(c)  这种类型的住房可以减少对公共援助的依赖;增强自力更生和共同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单亲父母获得并保持就业;为老年人或残疾人提供充实的活动;更经济地利用现有住房;并确保以最大限度地促进儿童和年轻单亲父母的健康、安全和发展的方式利用稀缺的家庭资源。尽管有所有这些好处,目前却没有公共项目协助提供或资助这种住房,而私人资助或提供这种住房的情况也几乎不存在。

Section § 508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在选择集合住宅项目进行资助时,必须遵循特定的指导方针。它必须适用其他指定条款中的某些优先事项和要求。此外,考虑到集合住宅的独特性质,部门必须确保集合住宅尽可能遵守某些程序性和实质性规定。

在执行本条时,部门应遵守以下所有要求: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891(a) 部门在选择集合住宅开发项目进行资助时,应适用第50888.3条(a)、(b)和(e)款以及第50887条和第50889.5条的要求和优先事项。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50891(b) 第4条(自第50893条起)的程序性和实质性要求应在最大可行范围内适用于集合住宅,具体由部门根据集合住宅的性质确定。

Section § 50891.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集合住宅开发项目尽可能多地包含法律特定条款中的设计、社会和经济特征。它还要求居民同意分担社区维护和其他组成部分的责任。此外,可能需要专业管理和维护来协助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