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社区发展部全州住房规划
Section § 50420
本节定义了理解加州住房章节的关键术语。“部门”指的是住房和社区发展部。“计划”是指《加州全州住房计划》。“计划期”是指计划更新的年份,加上至少未来四年。
Section § 50422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综合住房计划的要求。该计划必须包含住房目标、政策和目的。计划应评估全州的住房状况,重点关注所有经济群体的住房可得性,并应包含住房类型、成本和家庭人口统计数据。
它还要求评估州的住房需求,设定新建或翻新住房的最低单位目标,并旨在降低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成本。
该计划应识别住房开发的障碍并提供解决方案,审查并提出灵活的建筑法规,并建议联邦、州和地方实体以及私营部门采取行动。
此外,它必须协调州和地方的住房援助,特别是针对老年人、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并涉及与其他部门的协商。最后,它要求审查与无家可归者和住房援助相关的政策。
Section § 50423
本节要求加州住房和社区发展部每四年修订和更新一次州的住房计划。更新后的计划必须比较上一个时期的住房需求与发放的建筑许可证数量和创建的移动房屋空间数量。它还要求根据新的普查数据修订全州住房需求、住房援助目标以及对住房状况的评估。该计划应重点关注特定群体的住房需求,例如老年人、残疾人和农业工人。
此外,该计划必须概述政府和私营部门为实现住房目标而采取行动的建议。
从2020年起,修订版必须包含一项为期10年的住房数据战略,该战略应在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下制定。该战略应评估数据优先级,建议统一住房数据术语,并评估集成数字系统用于住房数据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它还应提供有关住房法律执行、租户保护和住房项目审批流程的见解,同时评估数据质量以及实现数据目标的要求。
Section § 50424
Section § 50425
一旦计划的目标和建议获得批准,就必须公布并发布在该部门的网站上,供公众查阅。如果计划有任何更新或修改,也必须重新公布。
Section § 50426
从2023年1月1日起,住房计划的任何更新都必须包括所需经济适用房单元的数量,以及技术更新,例如术语现代化和更新重要报告的引用。部门可以使用无家可归者协调和融资委员会的数据来满足这些技术要求。
从2024年1月1日起,更新还必须分析首次购房者援助政策,提出增加这些购房者住房拥有机会的方法,并评估加州住房拥有率方面的人口差异,考虑种族、收入和残疾等因素。部门将与加州住房金融局以及其他相关州机构合作完成这些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