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a) 新生儿眼部病理筛查工作组成立,并应就新生儿眼部病理筛查方案向州卫生服务部提供建议。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 工作组应由以下12名成员组成: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1) 卫生服务部主任,作为无表决权的当然成员。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2) 11名有表决权的成员应由卫生服务部主任任命,具体如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2)(A) 一名具有为视网膜母细胞瘤患儿提供服务背景或知识的眼科医生。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2)(B) 一名接诊普通儿科患者并由美国小儿眼科和斜视协会指定的儿科眼科医生。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2)(C) 一名具有婴儿眼部病理筛查背景或知识的学术儿科医生。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2)(D) 一名代表有失明或其他影响视力的眼部异常儿童家庭的家长。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2)(E) 一名来自加州家庭医生学会的代表。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2)(F) 一名由州卫生服务部推荐的代表。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2)(G) 一名来自美国儿科学会加州分会的代表。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2)(H) 一名具有在红光反射筛查中常规滴注散瞳眼药水背景或经验的社区儿科医生。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2)(I) 一名具有当前部门关于滴注眼药水预防结膜炎项目背景或知识的护士。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2)(J) 一名具有检测可治疗先天性眼病迹象研究经验的视网膜专家。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b)(2)(K) 一名具有婴儿瞳孔散大和针对眼内病变进行红光反射筛查背景或经验的验光师。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111(c) 工作组成员应无偿服务,但应报销在履行工作组职责时产生的必要差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