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45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该部门设立一个项目,重点关注季节性农业工人、流动工人及其家庭的健康。该项目包括研究他们的健康需求、向地方机构提供援助,并与联邦和州的项目以及其他组织合作。

部门应维持一项针对季节性农业工人、流动工人及其家庭的计划,包括以下各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50(a)  对全州季节性农业工人、流动工人及其家庭的健康和医疗服务进行研究。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50(b)  向关注季节性农业工人、流动工人及其家庭健康的地方机构提供技术和财政援助。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50(c)  与联邦政府、其他州和志愿机构的类似项目进行协调。

Section § 1245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是关于为社区诊所提供资金,以帮助季节性农场工人及其家庭获得医疗保健。它旨在稳定诊所作为加州医疗保健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确保它们改善这些工人的医疗保健可及性。符合条件的诊所可以获得至少三年的拨款,从2002年分配的资金开始,并且必须满足某些标准才能获得资格。

要获得资格,诊所必须在特定条件下获得许可,服务于至少25%农场工人的患者群体,并且位于或服务于医疗服务不足的地区或人群。最后,该法律鼓励利益相关者提供意见,以决定资金如何分配。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55(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55(a)(1)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根据本节分发的资金应促进参与诊所的稳定,作为州医疗保健安全网的一部分,同时以最能促进季节性农业和流动工人及其家庭获得医疗保健的方式进行分配。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55(a)(2)  部门应向符合条件的、私立的、非营利的、社区初级保健诊所拨款,每笔拨款至少三年,追溯至2002年预算法(2002年法规第379章)中拨款的资金,旨在为季节性农业和流动工人及其家庭建立和维持一项医疗服务计划。部门可以继续向其拨款于2003年6月30日到期的任何受助人支付款项,直至2004年6月30日,如同拨款已延长,前提是2003年预算法为此目的拨款,且受助人书面同意按照拨款已延长的方式使用该款项。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55(b)  为了有资格根据本计划获得资金,诊所应至少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55(b)(1)  诊所应根据第1204节(a)款的第(1)项或第(2)项获得许可。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55(b)(2)  诊所的患者群体应包括至少25%的农场工人及其受抚养人。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55(b)(3)  诊所应在医疗服务不足地区运营,包括医疗专业人员短缺地区,或服务于医疗服务不足的人群(由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指定),或应能证明其至少50%的患者收入低于或等于联邦贫困线的200%。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55(c)  部门应在设计本节资金分配方法时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Section § 124560

Explanation

本节在州卫生服务部内设立了季节性农业和流动工人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的职责是就与季节性农业和流动工人健康相关的资源和政策向该部门提供指导。

委员会将由卫生服务部主任任命的11名成员组成,任期两年。成员将从农工、社区卫生中心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医疗保健专业人员以及有经验的公民等类别中选出。部分成员由州立法领导人提名。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60(a) 季节性农业和流动工人咨询委员会特此在州卫生服务部设立。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60(b) 委员会应就实施本章有关季节性农业和流动工人健康的所需资源水平、优先事项、标准和指南向该部门提供建议。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60(c) 委员会应由11名成员组成,由卫生服务部主任任命,这些成员应了解季节性农业和流动农工及其家庭的医疗保健需求。委员会成员任期两年。两名成员应由州议会议长提名,两名由参议院规则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应从以下类别的人员中选出: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60(c)(1) 季节性农业和流动农工及其家庭。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60(c)(2) 来自有服务季节性农业和流动工人记录的非营利性社区卫生中心的医疗保健提供者。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60(c)(3) 医疗保健专业人员。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60(c)(4) 有服务季节性农业和流动工人群体经验记录的私人公民。

Section § 12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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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解释了部门如何支付拨款。最初,一旦年度预算颁布且拨款最终确定,最多可支付拨款的50%。这需要书面付款请求,并且根据拨款年度,可能需要提交第三季度进展报告。

在财政年度后期,大约在1月份,将处理另外最多40%的拨款,这取决于书面请求和第一季度报告的批准。

如果受助人处于多年期拨款的第二或第三年,支付款项可能还需要批准之前的报告。拨款的最后10%将被保留,直到所有报告都经过审查并获得满意批准,这实质上是确保报告合规的保障。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70(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部门应在资金可用的情况下,在为期12个月的财政年度内向受助人提供半年度预付款。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70(b)  在年度预算法案颁布后,以及州政府正式执行拨款后,应向受助人支付不超过拨款总额50%的款项。部门处理受助人的第一笔半年度预付款还应取决于以下两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70(b)(1)  受助人的书面付款请求。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70(b)(2)  除本款另有规定外,第三季度进展预算和支出报告。如果受助人目前处于三年期多年拨款的第一个财政年度,则此要求不作为受助人第一笔半年度预付款的条件,除非受助人是之前三年期多年拨款的持续受助人。如果受助人目前处于三年期多年拨款的第二或第三个财政年度,部门处理当前拨款年度的第一笔半年度预付款应取决于受助人及时准确地提交以及部门批准上一拨款年度的第三季度进展和预算支出报告。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70(c)  根据受助人及时准确地提交拨款年度的第一季度进展和预算支出报告,以及在拨款项下的令人满意履约情况,部门应在拨款年度期间不早于1月1日处理向受助人支付第二笔半年度预付款,金额不超过拨款总额的40%。部门处理受助人的第二笔半年度预付款应取决于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70(c)(1)  受助人的书面付款请求。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70(c)(2)  受助人及时准确地提交以及部门批准第一季度进展和预算支出报告。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70(c)(3)  如果受助人目前处于三年期多年拨款的第二或第三个财政年度,受助人及时准确地提交以及部门批准上一年度的第四季度进展和预算支出报告和年度对账报告。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70(d)  部门应保留拨款总额10%的款项,直至受助人令人满意地提交拨款年度的所有季度进展和预算支出报告以及年度对账报告。在受助人令人满意地完成和提交这些报告并获得部门批准后,部门应处理支付所扣留的10%款项给受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