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卫生保健季节性农业和流动工人健康
Section § 124550
这项法律要求该部门设立一个项目,重点关注季节性农业工人、流动工人及其家庭的健康。该项目包括研究他们的健康需求、向地方机构提供援助,并与联邦和州的项目以及其他组织合作。
Section § 124555
这项法律是关于为社区诊所提供资金,以帮助季节性农场工人及其家庭获得医疗保健。它旨在稳定诊所作为加州医疗保健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确保它们改善这些工人的医疗保健可及性。符合条件的诊所可以获得至少三年的拨款,从2002年分配的资金开始,并且必须满足某些标准才能获得资格。
要获得资格,诊所必须在特定条件下获得许可,服务于至少25%农场工人的患者群体,并且位于或服务于医疗服务不足的地区或人群。最后,该法律鼓励利益相关者提供意见,以决定资金如何分配。
Section § 124560
本节在州卫生服务部内设立了季节性农业和流动工人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的职责是就与季节性农业和流动工人健康相关的资源和政策向该部门提供指导。
委员会将由卫生服务部主任任命的11名成员组成,任期两年。成员将从农工、社区卫生中心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医疗保健专业人员以及有经验的公民等类别中选出。部分成员由州立法领导人提名。
Section § 124570
本节解释了部门如何支付拨款。最初,一旦年度预算颁布且拨款最终确定,最多可支付拨款的50%。这需要书面付款请求,并且根据拨款年度,可能需要提交第三季度进展报告。
在财政年度后期,大约在1月份,将处理另外最多40%的拨款,这取决于书面请求和第一季度报告的批准。
如果受助人处于多年期拨款的第二或第三年,支付款项可能还需要批准之前的报告。拨款的最后10%将被保留,直到所有报告都经过审查并获得满意批准,这实质上是确保报告合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