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4525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部门在资金可用的情况下,如果满足特定条件,为诊所根据未来的拨款协议或合同提供的服务提供预付款。预付款不得超过拟议拨款金额的25%。获得预付款的详细信息必须包含在申请请求或提案中,并且如果完整的拨款或合同未获批准,诊所必须同意偿还预付款。

部门在提供任何预付款之前必须确认诊所的财务稳定性,并且只有书面申请的非营利诊所才能获得此类款项。此外,申请必须包含具体条款并由授权代表签署。

尽管有任何法律规定与此相反,部门在资金可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初级保健服务法》(第27节),为诊所根据待批的拨款协议或合同将要提供的服务提供预付款,在授予通知发出时,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25(a)  申请请求或提案请求包含根据本节可获得预付款的条款和条件。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25(b)  预付款总额不得超过拟议拨款金额的25%,包括根据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提供的任何预付款。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25(c)  申请请求或提案请求的条款和条件规定,如果拨款或合同未最终批准,受赠人应全额偿还预付款。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25(d)  部门已评估诊所的财务稳定性,并认为其财务状况合理稳健。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25(e)  预付款仅支付给书面申请预付款的非营利机构。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25(f)  申请或提案包含申请请求或提案请求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525(g)  申请或提案由代表诊所的授权人员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