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作出以下调查结果和声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600(a)
加州医疗服务分配不均。州内大多数农村地区缺乏充足的医疗服务,因为医疗人员和设施不足,且往返此类服务的交通不便。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600(b)
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缺乏对公众健康和安全产生负面影响。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600(c)
现有旨在解决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不足问题的公共项目,其范围不足或协调不当,无法显著改善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600(d)
如果没有实质性的州和地方行动,情况不太可能改善。
因此,立法机关颁布本章的意图是在该部门内设立一项农村医疗服务计划。该计划的宗旨是改善农村医疗服务的协调,并增加服务的数量和可及性。
立法机关意图该计划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600(1)
加州医疗服务队,其中医疗人员被分配到医疗服务提供机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600(2)
医疗服务发展项目,其中建立新的医疗服务提供机构。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4600(3)
部门内的一个组织单位,负责协调农村医疗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