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820

Explanation

国家赔偿保险基金的董事会负责制定其提供的保险保单的费率。在确定这些费率时,他们必须考虑每个行业、职业或工作的具体物理风险。

在遵守第3章第2条(从第11730节开始)规定的前提下,董事会应制定国家赔偿保险基金所发行保险的费率。这些费率的确定应充分考虑每个行业、职业或雇佣的物理危险。

Section § 1182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说明了不同业务类别的保险费率应如何确定。它指出费率应考虑几个因素:工作场所的风险或安全、工作进行的方式、被保险人的事故历史,以及企业如何妥善照护受伤员工。然而,它明确规定费率不应考虑员工是否有受其供养的家属。

在每个被保险的业务类别中,此类费率应在可行范围内,按照以下要素确定:
(a)CA 保险 Code § 11821(a) 每个被保险雇主的工厂、场所或工作的身体风险或安全,或其他危险。
(b)CA 保险 Code § 11821(b) 工作进行的方式。
(c)CA 保险 Code § 11821(c) 合理考虑每个此类被保险人的事故经验和历史。
(d)CA 保险 Code § 11821(d) 合理考虑被保险人照护受伤人员的手段和方法。
此类费率不应考虑任何特定机构的员工是否有受其供养的人员。

Section § 11822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董事会应如何为雇主设定保险费率,这些费率以雇主工资单的百分比表示。这些费率需要足够高,以覆盖所有潜在索赔,同时考虑投资回报并确保安全管理。它们还需要覆盖业务运营成本,并产生盈余作为应对灾难性事件的安全网。

董事会确定的费率应为任何雇主工资单的某个百分比,从长远和平均来看,在以实现与安全审慎管理实践相符的最大回报的方式进行投资时,将产生足够的金额,以:
(a)CA 保险 Code § 11822(a) 支付所有到期索赔。费率应基于“准备金”计划而非“摊派”计划。
(b)CA 保险 Code § 11822(b) 支付基金运营的合理费用。
(c)CA 保险 Code § 11822(c) 产生合理的盈余以应对巨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