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8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财政部长出售或为州工伤赔偿保险基金的资产和负债寻找价值。部长必须确保交易提供最高价格、对普通基金的最佳价值,并促进支付保障和能力。州工伤赔偿保险基金董事会必须同意哪些资产和负债适合出售。出售这些资产的程序包括某些步骤,例如向保险公司发送资格预审通知,并在州合同登记册上刊登广告。潜在买家必须符合既定标准,并根据回复形成合格参与者名单。董事会与交易相关的任何行动都应是善意的,并且必须将任何已完成的出售通知立法机构。

(a)CA 保险 Code § 11885(a) 财政部长特此授权作为州的代理人,并以该身份出售州工伤赔偿保险基金的部分资产和负债,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其价值。该授权的出售或其他处置应与财政部长经与州司库协商后确定的实体进行交易,该实体将提供以下各项的最佳组合:
(1)CA 保险 Code § 11885(a)(1) 州工伤赔偿保险基金的工伤赔偿保险资产和负债的最高价格,或对普通基金的最佳价值,或两者兼有。
(2)CA 保险 Code § 11885(a)(2) 支付购买价格的最大保障。
(3)CA 保险 Code § 11885(a)(3) 经证明的能力和专业资质,以持续令人满意地履行供出售或其他处置的工伤赔偿保险服务。
(b)CA 保险 Code § 11885(b) 在发布任何资格预审通知之前,州工伤赔偿保险基金董事会多数成员应同意财政部长经与州司库协商在 (a) 款中确定的资产和负债适合出售或其他处置。
(c)CA 保险 Code § 11885(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出售或其他处置的程序应包括财政部长经与州司库协商后认为必要或方便的步骤,以实现本节规定的目的。该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保险 Code § 11885(c)(1) 满足财政部长经与州司库协商后制定的标准,该标准应符合为这些工伤赔偿保险资产和负债实现最佳价格或其他价值。这些标准应包括州工伤赔偿保险基金董事会的任何相关要求。
(2)CA 保险 Code § 11885(c)(2) 财政部长向目前向加州雇主提供工伤赔偿保险的每家公司以及州工伤赔偿保险基金董事会提议的任何实体发送资格预审通知。此外,应根据《政府法典》第 14827.1 和 14827.2 节在州合同登记册上刊登广告。该通知应包括工伤赔偿保险计划的描述、供出售或其他处置的工伤赔偿保险资产和负债的概要描述、尽职调查过程的描述以向潜在购买者提供关于供出售或其他处置的工伤赔偿保险资产和负债的进一步信息、交易所依据的遴选标准、提交要求和截止日期,以及财政部的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以获取更多信息。资格预审通知的副本应在发布后七天内提供给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3)CA 保险 Code § 11885(c)(3) 财政部长经与州司库协商,对根据 (2) 款发送的资格预审通知及时提交的所有声明进行评估,使用通知中包含的标准,并根据这些声明,建立合格参与者名单。
(4)CA 保险 Code § 11885(c)(4) 就第 11772 节而言,董事会与本条所设想的任何交易相关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对此类交易的任何批准,均应被视为善意行为。
(5)CA 保险 Code § 11885(c)(5) 财政部长应在根据 (a) 款完成出售后七天内书面通知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Section § 11885.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州工伤赔偿保险基金及其董事会与财政总监真诚合作。同样,财政总监也应真诚地履行职责,以实现本条的目标。

Section § 11885.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涉及州工伤赔偿保险基金的某些出售或协议,无需获得总检察长、保险专员或总务局局长的批准即可执行。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州工伤赔偿保险基金的资产和负债的出售或其他处置,或本条授权的任何其他协议的执行和实施,均不需要总检察长、保险专员或总务局局长的批准。

Section § 11885.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如何管理出售或处理州工伤保险基金的工伤赔偿保险资产所得的资金。它规定,在扣除交易成本后,所有来自这些活动的资金都将存入州的普通基金。此外,它澄清,这笔资金不被视为“税收收益”,因此不受《加利福尼亚州宪法》规定的通常税收限制。

(a)CA 保险 Code § 11885.7(a) 财政部长应将根据本条出售州工伤保险基金的工伤赔偿保险资产和负债所得的全部收益,或通过任何其他处置方式获得的任何资金,减去与该交易相关的任何成本后,存入普通基金。
(b)CA 保险 Code § 11885.7(b) 出售州工伤保险基金的工伤赔偿保险资产和负债所得的收益,或通过任何其他处置方式获得的任何资金,不属于《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XIII B条第8节(c)款所使用的“税收收益”一词。这些收益的支付不受该条所施加的限制。

Section § 1188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加州财政局局长权力,可以在进行某些金融交易时,无需遵循一些常规的规定和程序,即可聘请顾问和法律专家。简单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可以为咨询或法律援助签订特殊协议,这些协议不必遵守其他政府部门中规定的特定现有规则。这使得在选择金融规划和法律专业人士方面拥有更大的灵活性。

(a)CA 保险 Code § 11885.9(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财政局局长获授权与公司或个人签订协议,在本条所设想的交易中担任州的顾问。《政府法典》第14838条以及《公共合同法典》第2编第2部第2章第4条(自第10335条起)不适用于局长根据本条与顾问签订的任何协议。
(b)CA 保险 Code § 11885.9(b)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财政局局长亦获授权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以获取与本条所设想的交易相关的专业法律意见。《政府法典》第11040条以及《商业与职业法典》第6072条不适用于局长根据本条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

Section § 11886

Explanation

财政部主任在州司库的协助下,根据公司或个人的技能和资质,挑选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或个人。他们会使用经验、教育背景和过往工作等具体标准。为了寻找顾问,他们会发布一份资格要求通知,说明所需服务以及如何选择候选人。

收到申请后,主任会根据资质对其进行排名,并与州司库协商,可能会面试候选人。面试后可能会调整排名,以找出最佳人选。然后,他们会与排名最高的选择进行合同谈判。如果谈判失败,他们会转向下一个选择。如果未能达成令人满意的合同,遴选过程可能会重新开始。法律顾问不适用本节规定进行遴选。

(a)CA 保险 Code § 11886(a) 财政部主任经与州司库协商,应根据所证明的能力和为令人满意地履行所需服务而必要的专业资质,并以本节所述方式,遴选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或个人。
(b)CA 保险 Code § 11886(b) 财政部主任经与州司库协商,应制定遴选顾问的标准。该标准可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卓越性、经证明的能力、履行类似服务的专业经验、拟指派关键人员的教育和经验、员工能力、按时完成任务的能力、公司或个人已完成的类似工作的性质和质量、公司或个人的可靠性和持续性,以及主任经与州司库协商认为与咨询服务履行相关且必要的其他考量因素。
(c)CA 保险 Code § 11886(c) 为遴选顾问,主任应根据《政府法典》第14827.1和14827.2节的规定,在州合同登记册中发布资格要求通知。该通知应包括所需咨询服务的描述、合同授予所依据的遴选标准、提交要求和截止日期,以及财政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以供获取更多信息。资格要求通知的副本应在州合同登记册发布后七日内提供给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d)Copy CA 保险 Code § 11886(d)
(1)Copy CA 保险 Code § 11886(d)(1) 在资格要求通知中规定的最终回复日期之后,财政部主任经与州司库协商,应审查提交的回复,并使用通知中包含的标准对其进行评估。主任应根据通知中包含的标准,按偏好顺序对被认定为具备履行所需服务资格的公司或个人进行排名。
(2)CA 保险 Code § 11886(d)(2) 财政部主任经与州司库协商,可面试任何具备资格的公司或个人,了解这些公司或个人的经验和资质,以及预期理念和提供所需服务的替代方法的益处。
(e)Copy CA 保险 Code § 11886(e)
(1)Copy CA 保险 Code § 11886(e)(1) 根据(d)款进行的面试(如有)之后,财政部主任应调整具备资格的个人或公司的排名,以反映被认为最具备履行所需服务资格的公司或个人。
(2)CA 保险 Code § 11886(e)(2) 财政部主任经与州司库协商,应与根据第(1)项排名最高的公司或个人进行谈判。如果谈判成功结束,主任应签订合同。如果主任自行决定认定谈判不成功,主任应终止谈判,并经与州司库协商,按照其排名顺序与根据第(1)项排名的其他公司或个人开始新的谈判,并与每一个下一个排名最高的公司或个人签订合同或终止谈判。
(3)CA 保险 Code § 11886(e)(3) 如果在遵循第(2)项规定的谈判程序后,财政部主任未能以公平合理的报酬谈判达成令人满意的合同,主任可恢复本节规定的遴选程序,从发布新的资格要求通知开始。
(4)CA 保险 Code § 11886(e)(4) 财政部主任应在与个人或公司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后七日内,书面通知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f)CA 保险 Code § 11886(f) 本节不适用于法律服务顾问的遴选。

Section § 11886.2

Explanation

财政总监需要书面告知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如果州工伤保险基金的出售或任何交易无法达到预期目标,或者在交易完成后。总监必须在通知委员会30天后或在2012年1月10日之前(以较早者为准)停止相关活动。

(a)CA 保险 Code § 11886.2(a) 财政总监在确定本条授权的出售或任何其他交易均预计无法实现本条目的,或在根据本条完成对州工伤保险基金资产和负债的处置时,应书面通知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
(b)CA 保险 Code § 11886.2(b) 财政总监应在以下两者中较早发生者时,停止其根据本条被授权或指示进行的活动:
(1)CA 保险 Code § 11886.2(b)(1) 总监根据(a)款向联合立法预算委员会主席发出书面通知后的第30天。
(2)CA 保险 Code § 11886.2(b)(2)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