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0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保险公司在签发、交付或续保住宅财产保险单时,必须向被保险人提供地震险的选择。这种保险可以包含在主保单中,也可以作为单独的文件提供,既可以只承保地震造成的损失,也可以承保多种风险造成的损失。

任何保险公司不得在本州签发或交付住宅财产保险单,或就本章生效日期时已生效的保单而言,不得初次续保,除非向记名被保险人提供本章规定的因地震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的保险。该保险可以包含在住宅财产保险单本身中,通过具体的保单条款或批单形式,也可以通过单独的保单或保险凭证提供,该保单或保险凭证专门承保单独因地震风险或与其他风险结合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Section § 100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提供住宅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也必须按照第10089条的规定提供地震保险。地震保险的要约必须遵循保险公司通常的规则和费率计划。但是,保险公司没有义务签发这些保单,除非它们遵循其典型的承保标准,而这些标准不能排除提供强制性的地震保险要约。

Section § 10082.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处理2002年1月1日之后签发的住宅财产和地震保险单相关索赔的要求。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必须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所有受影响财产的详细清单。除非保险公司书面延长时限,否则必须在60天内提交正式的损失证明。保险公司还必须告知被保险人,纳税申报单受法律保护,但可能需要用于索赔处理。

保险公司被要求在收到请求后提供与索赔相关的文件,包括估价和报告,但不包括特权文件或表明欺诈的文件。如果对损失金额存在分歧,双方可以指定估价师,并在必要时指定一名仲裁员,以非正式方式解决分歧。在灾害案件中,估价请求并非强制性。

如果保险公司在六个月内为一项索赔指派了第三名或更多理赔员,他们必须提供书面状态更新,详细说明与索赔相关的重要决定和行动。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关于损失要求、估价和理赔员的以下规定应适用于2002年1月1日或之后签发或续保的以下类型的保单:所有住宅财产保险单,如第10087节所定义;根据本章签发的所有提供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保障的保单、批单或保险凭证;以及根据第8.6章(自第10089.5节起)签发的所有基本住宅地震保险单。
发生损失时的要求
被保险人应在不无故拖延的情况下,书面通知本公司任何损失,保护财产免受进一步损害,立即将受损和未受损的个人财产分开,将其整理妥当,提供一份被毁、受损和未受损财产的完整清单,详细列明数量、成本、实际现金价值和索赔损失金额;并且在损失发生后60天内,除非本公司书面延长时限,被保险人应向本公司提交一份由被保险人签署并宣誓的损失证明,说明被保险人对以下事项的了解和相信:损失的时间和起因,被保险人及所有其他人在财产中的权益,其中每项的实际现金价值及相应的损失金额,其上所有抵押负担,涵盖上述任何财产的所有其他保险合同,无论是否有效,自本保单签发以来,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使用、占用、位置、占有或风险敞口的任何变化,损失发生时,本保单所述的任何建筑物及其各部分由何人为何目的占用,以及当时是否位于租赁土地上,并应提供所有保单中所有描述和附表的副本,如果要求且可获得,还应提供任何被毁或受损建筑物、固定装置或机械的经核实的设计图和规格说明。被保险人应在合理要求下,并根据第2071.1节的规定,向本公司指定的任何人展示本保单所述的任何财产的残余部分,并接受本公司指定的任何人的宣誓询问,并签署笔录;并且,在合理要求下,应在本公司或其代表指定的合理时间和地点,出示所有账簿、账单、发票和其他凭证供检查,如果原件遗失,则出示其经认证的副本,并允许制作摘录和副本。保险人应告知被保险人,根据适用的州法律,纳税申报单享有免于披露的特权,但可能对处理或确定索赔是必要的。
保险人应通知每位索赔人,他们可以根据请求获取与索赔相关的文件的副本。就本节而言,“与索赔相关的文件”指所有与损害评估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和更换估价及报价、估价报告、损失范围、图纸、计划、报告、第三方关于损失金额、承保损害和维修成本的调查结果,以及所有其他关于损失金额、承保损害和维修成本的估值、测量和损失调整计算。但是,律师工作成果和律师-客户特权文件,以及表明被保险人欺诈或包含医疗特权信息的文件,不属于保险人根据本节规定必须向索赔人提供的文件。在收到被保险人要求提供与索赔相关的文件请求后15个日历日内,保险人应向被保险人提供所有与索赔相关的文件副本,本节排除的文件除外。本节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影响现有的诉讼证据开示权。
估价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未能就实际现金价值或损失金额达成一致时,经任何一方书面请求,各方应选择一名合格且公正的估价师,并在请求提出后20天内将所选估价师告知对方。若请求被接受,估价师应首先选择一名合格且公正的仲裁人;若在15天内未能就仲裁人达成一致,则应被保险人或本公司请求,仲裁人应由财产所在地州的备案法院法官选定。估价程序为非正式程序,除非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另行共同约定。就本节而言,“非正式”指不进行正式的证据开示,包括证词、质询、承认请求或其他形式的正式民事证据开示,不适用正式证据规则,且不使用法庭速记员进行程序。估价师应随后评估损失,分别列明每项的实际现金价值和损失;若未能达成一致,则仅将其分歧提交给仲裁人。任何两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如此逐项列明的裁决,在提交本公司后,应确定实际现金价值和损失金额。每位估价师的费用应由选择他或她的一方支付,估价和仲裁人的费用应由双方平均分担。若发生《政府法典》中定义的政府宣布的灾害,估价可由被保险人或本公司任何一方请求,但不得强制执行。
理赔员
如果在六个月内,本公司指派第三位或后续理赔员主要负责某项索赔,保险公司应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书面状态报告。就本节而言,书面状态报告应包括与索赔处理实质相关的任何决定或行动的摘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或财产的损失金额、设计或施工专业人员的聘用或咨询情况、建筑物或财产损失的承保金额以及所有争议事项。

Section § 1008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房屋保险公司因为您的房屋不符合某些安全标准而向您收取额外的地震险费用,而您随后解决了这些问题,那么就不应再向您收取这笔额外费用。这些问题可能与按照建筑规范固定热水器、增加地基锚栓或支撑墙壁有关。完成这些改进后,您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一份检查记录,以证明工程已完成。一旦他们收到记录,就会从收到检查记录之日起,按比例退还您已支付的额外费用。

(a)CA 保险 Code § 10082.5(a) 如果受本章约束的保险公司因住宅不符合第 (1)、(2) 或 (3) 款的规定而收取额外地震保险费或免赔额,且该住宅随后达到符合其中任何一款的规定,则不得收取因不合规而产生的额外保费或免赔额。
(1)CA 保险 Code § 10082.5(a)(1) 符合《健康与安全法》第19215条关于所有热水器支撑、固定或捆绑的规定,以抵抗因地震运动引起的倒塌或水平位移。
(2)CA 保险 Code § 10082.5(a)(2) 符合《加州法规》第24篇中规定的《加州建筑标准规范》2007年版或该规范的后续版本中关于地基锚栓的要求,或符合地方政府对这些要求的任何修改。
(3)CA 保险 Code § 10082.5(a)(3) 符合《加州法规》第24篇中规定的《加州建筑标准规范》2007年版或该规范的后续版本中关于矮墙支撑的要求,或符合地方政府对这些要求的任何修改。
(b)CA 保险 Code § 10082.5(b) 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交根据本条执行工程的建筑许可证的经批准的检查记录副本,以核实根据本条进行的改造工程已完成。已支付的额外保费或免赔额应退还给被保险人,并自保险公司收到经批准的检查记录之日起按比例计算。

Section § 10083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在加州提供住宅财产保险时,同时提供地震保险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在签发或续保财产保险单后的60天内提供此项保险。要约必须说明标准保单不承保地震损害,并且必须在给被保险人的信函中清晰醒目地说明。如果被保险人未在30天内接受要约,则推定其已拒绝。如果最初未被接受,则必须每隔一年重复提供此要约。允许对要约措辞进行修改,但必须获得批准,并且仍需清晰传达保险详情。如果保单包含与标准不同的地震保险,并且在续保时提供了额外保险可用性的通知,则无需再次提出要约。

(a)CA 保险 Code § 10083(a) 根据第10081条要求的保险范围要约,可以在住宅财产保险单签发或续保之前、同时或之后60天内提出。如果保险范围要约邮寄给记名被保险人或申请人,应邮寄至住宅财产保险单或申请书上所示的邮寄地址。
(1)CA 保险 Code § 10083(a)(1) 如果要约是由第10089.5条所定义的非参与保险公司提出,地震保险范围要约应包含以下所有至少10磅粗体字体的文字:
“您的住宅财产保险单不承保您的房屋或其内物品的地震损害。
要承保您的房屋及其内物品的地震损害,您需要购买一份单独的地震保险单。地震保险单提供的保险范围与您的住宅财产保险单提供的保险范围不同,且通常更为有限。
加州法律要求保险公司在提供住宅财产保险单时,同时提供地震保险。如果您在本通知邮寄之日起30天内不接受以下地震保险要约,您的保险公司将推定您未接受此地震保险要约。
您可以根据以下条款购买地震保险:
(A)CA 保险 Code § 10083(A) 住宅/建筑物保险限额:_______________
(B)CA 保险 Code § 10083(B) 免赔额:______________
(C)CA 保险 Code § 10083(C) 内物品保险限额:_______________
(D)CA 保险 Code § 10083(D) 额外生活费用保险限额:_____________
(E)CA 保险 Code § 10083(E) 预计年保费:_______________
免赔额是指您的受保财产在地震保险开始承保之前必须遭受的损失金额。如果您的受保损失低于适用的免赔额,您可能不会收到任何赔付。
请联系您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公司以获取有关此地震保险要约和其他保险选项的详细信息。”
(2)CA 保险 Code § 10083(2) 如果要约是由 第10089.5条所定义的参与保险公司提出,地震保险范围要约应包含以下所有至少10磅粗体字体的文字:
“您的住宅财产保险单不承保您的房屋或其内物品的地震损害。
要承保您的房屋及其内物品的地震损害,您需要购买一份单独的地震保险单。地震保险单提供的保险范围与您的住宅财产保险单提供的保险范围不同,且通常更为有限。
加州法律要求保险公司在提供住宅财产保险单时,同时提供地震保险。如果您在本通知邮寄之日起30天内不接受以下地震保险要约,您的保险公司将推定您未接受此 地震保险要约。
您可以根据以下条款购买地震保险:
(A)CA 保险 Code § 10083(A) 住宅/建筑物保险限额:_______________
(B)CA 保险 Code § 10083(B) 免赔额:______________
(C)CA 保险 Code § 10083(C) 内物品保险限额:_______________
(D)CA 保险 Code § 10083(D) 额外生活费用保险限额:_____________
(E)CA 保险 Code § 10083(E) 预计年保费:_______________
免赔额是指您的受保财产在地震保险开始承保之前必须遭受的损失金额。如果您的受保损失低于适用的免赔额,您可能不会收到任何赔付。
如果您 选择在30天内不接受此要约,您可以在以后申请地震保险。
您的保险公司与加州地震局(CEA)签订合同,为其客户提供地震保险。支付额外保费,您可以选择CEA的保险选项,例如更高的内物品或额外生活费用限额、增加的建筑规范升级限额或更低的免赔额。您也可以选择单独购买某些CEA保险。
请联系您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公司以获取有关此地震保险要约和其他保险选项的详细信息。”
(b)CA 保险 Code § 10083(b) 如果根据第10081条提出的地震保险要约未被接受,保险公司或任何附属保险公司应每隔一年在保单失效后的任何延续、续保或复效时提供地震保险,或就任何延长、更改、取代或替换住宅财产保险单的其他保单提供地震保险。

Section § 100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加利福尼亚州提供住宅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必须提供地震保险。他们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做到这一点:自己提供保险,安排关联保险公司提供,或者与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合作,通过非关联保险公司提供保险。

在本州签发或交付住宅财产保险单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遵守第10081条的规定:
(a)CA 保险 Code § 10084(a) 通过直接承保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或损害风险。
(b)CA 保险 Code § 10084(b) 通过安排由关联保险公司提供地震保险。
(c)CA 保险 Code § 10084(c) 通过安排由非关联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通过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提供该保险。

Section § 10085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如果保险公司提供了地震保险要约,且被保险人在30天内未接受该要约,则推定他们已选择不购买该保险。此决定是最终的,并对所有可能对被保险财产拥有权益的人具有约束力,而不仅仅是保险单上列明的被保险人。

如果保险人证明已邮寄或送达所要求的要约,且记名被保险人未在要约邮寄或送达之日起30日内接受地震保险要约,则应确凿推定记名被保险人选择不接受该保险。任何记名被保险人作出的实际或推定选择,对任何其他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财产具有可保利益的任何其他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Section § 1008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如果您接受地震保险,它将以当前的费率和条件继续有效,除非您的常规财产保险被取消。

续保时,您的保险公司可以更改条款,只要新条款符合最低保险标准。如果保险范围减少或有所不同,他们必须通过一份详细说明这些变化的特殊文件通知您。

在2020年7月1日之前,关于变更的通知有特定的措辞。在此日期之后,通知措辞已更新,以明确解释您的保险范围已减少或更改。您可以在决定续保之前索取新保单的样本。

保险专员必须批准续保要约,该要约必须包含某些信息,并且为了确保保单持有人的清晰理解,专员可以允许信息呈现方式有所不同。

此外,您有权随时取消您的地震保险。

(a)CA 保险 Code § 10086(a) 如果根据第10081条提出的地震保险要约被接受,则该保险应在保单期限内以适用费率和条件继续有效,前提是住宅财产保险单未被记名被保险人或保险人终止。
(1)CA 保险 Code § 10086(a)(1) 在任何续保时,如果修改后的条款和条件提供第10089条要求的最低保险范围,保险人可以修改现有保单、附加条款或批单中提供针对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的保险的条款和条件。
(2)CA 保险 Code § 10086(a)(2) 如果第(1)款中提及的修改减少或与先前提供的保险范围存在实质性差异,保险人应向被保险人提供第10083条要求的续保要约,以及一份独立文件,说明被保险人现有保单、附加条款或批单的条款和条件的变化。
(A)CA 保险 Code § 10086(a)(2)(A) 在2020年7月1日之前,该独立文件应包含以下14磅粗体字声明:
“我们在此次续保中向您提供的保单的保险范围已减少,并与您的房主保单提供的保险范围存在实质性差异。保险公司被允许续保地震保险单,其保险范围低于您先前购买的保险范围。您可以在决定接受此次续保之前,索取此新保单的样本副本进行审查,我们将在您提出请求后的14天内邮寄或交付给您。索取样本副本的请求不应改变或延长续保通知中指定的保单到期日。本通知随附一份变更摘要。”
(B)CA 保险 Code § 10086(B) 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后,该独立文件应包含以下14磅粗体字声明:
• 本次续保中地震损害的保险范围已减少或发生实质性变化。
• 您可以在决定续保之前,索取此续保保单的样本副本进行审查。
• 我们将在14天内邮寄或交付该样本副本给您。但是,您的续保日期不会延长或更改。
• 本通知随附一份您的保险范围变更摘要。
• 请注意,您的地震保险可能与您的房主保单具有不同的限额、免赔额和其他限制。”
(3)CA 保险 Code § 10086(3) 专员应在批准保单时批准续保要约的形式。续保要约应包括第10083条(a)款所载信息,并可以标准字体与续保通知一并提供。
(4)CA 保险 Code § 10086(4) 如果为了向保单持有人准确披露相关信息是必要的,专员可以批准实质上相似的续保要约形式。
(b)CA 保险 Code § 10086(b) 本节不排除记名被保险人随时终止地震保险。

Section § 10086.1

Explanation

如果房主不接受地震险的投保要约,保险公司必须告知他们,其保单不包含此项承保。此通知必须在房主保险单续保时,每隔一年提供一次。此规定不改变任何其他保险条款,也不影响现有房主的承保范围。

此外,如果根据另一项规定(第 10083 条)满足特定条件,保险人无需发送任何超出已要求范围的额外未承保通知。

(a)CA 保险 Code § 10086.1(a) 如果地震险的要约未被接受,保险人应通知记名被保险人,该保单不提供该承保。在每隔一年提出要约后,不承保通知应在住宅财产保险单续保之前或同时提供。本节不影响本章的任何其他规定,也不影响住宅财产保险单下的承保。
(b)CA 保险 Code § 10086.1(b) 对于受第 10083 条 (f) 款约束的保单,且保险人已遵守第 10083 条 (f) 款的条件,则根据 (a) 款无需提供进一步或其他的未承保通知。

Section § 1008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规定,加州的保险公司不得仅仅因为房主决定增加地震险,就拒绝、不续保或取消他们的住宅财产保险,以此来惩罚房主。这是更广泛的公平实践承诺的一部分,旨在确保投保人在选择将地震保护纳入其保险时,免受不公平待遇。保险公司也被禁止在承保标准中对选择地震险的人采取歧视性做法。

(a)CA 保险 Code § 10086.5(a) 立法机关特此认定并宣布,对保险公司及其产品的商业行为的持续监管符合本州公民的利益,并且在地震保险要约被接受后,控制和限制非法不续保、拒绝承保或取消住宅财产保险是该监管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对于实施充分和完善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商业行为体系和监管是必要的。立法机关认定,本章继续为本州被保险人提供关键保护,使其免受在缺乏该监管情况下可能发生的众多后果。
(b)CA 保险 Code § 10086.5(b) 保险公司不得在地震保险要约被接受后,仅因被保险人接受了该地震保险要约而拒绝续保、拒绝承保或取消住宅财产保险单,除非保单由记名被保险人终止。
(c)CA 保险 Code § 10086.5(c) 适用于住宅财产保险的承保标准,不得歧视性地适用于任何接受或选择继续地震保险的人。

Section § 100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定义了加州“住宅财产保险单”的含义。它适用于最多四个单元的住宅、公寓单元和仅用于居住目的的移动房屋的保险。该法律明确排除了用于商业活动的财产保险、缺乏火灾风险承保的保单,以及自2022年1月1日起,涵盖与康复住所或治疗机构相关的罚款或责任的保单。

由居民以非营利方式运营的康复住所仍可获得此类保险,前提是它们只收取生活费用,且不与商业治疗机构挂钩。此外,如果保险要约或所需文件邮寄至被保险人的邮寄地址,则有确凿证据表明已送达。亲自送达给被保险人并获得签字收据,也同样能确凿证明已送达。

(a)Copy CA 保险 Code § 10087(a)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087(a)(1) 本章中使用的“住宅财产保险单”指的是承保位于本州并专门用于住宅目的的、不超过四个住宅单元的个人拥有的住宅结构、个人拥有的公寓单元或个人拥有的移动房屋及其内容物的保单,或承保位于本州的住宅单元个人内容物的租客保单。
(2)CA 保险 Code § 10087(a)(2) “住宅财产保险单”不包括以下任何一项:
(A)CA 保险 Code § 10087(a)(2)(A) 用于任何商业、工业或商业目的的不动产或其内容物的保险,但出租用于个人住宅目的的、不超过四个住宅单元的结构除外。
(B)CA 保险 Code § 10087(a)(2)(B) 不包括标准火灾保险单中承保的任何风险的保单。
(C)CA 保险 Code § 10087(a)(2)(C) 提供或被解释为提供任何刑事、民事或行政诉讼或程序中支付任何罚款、罚金或赔偿的任何承保或赔偿,或提供或被解释为提供因康复住所(定义见《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833.05节)或酒精或药物滥用康复或治疗机构(定义见《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834.02节)的运营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责任的任何承保或赔偿的保单。本分段适用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签发、续保或修订的保单。
(3)Copy CA 保险 Code § 10087(a)(3)
(A)Copy CA 保险 Code § 10087(a)(3)(A) 第 (2) 段的 (C) 分段不禁止由其居民管理并以非营利方式运营的康复住所获得住宅财产保险单下的承保。
(B)CA 保险 Code § 10087(a)(3)(A)(B) 就 (A) 分段而言,康复住所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则以非营利方式运营:
(i)CA 保险 Code § 10087(a)(3)(A)(B)(i) 除按比例分摊的生活费用外,不接受或要求居民或代表居民提供有价值的对价。
(ii)CA 保险 Code § 10087(a)(3)(A)(B)(ii) 不为酒精或药物滥用康复或治疗机构(定义见《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834.02节)所有,或不与其签订合同。
(iii)CA 保险 Code § 10087(a)(3)(A)(B)(iii) 不为酒精或药物滥用康复或治疗机构(定义见《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834.02节)的关联公司、承包商或中介机构所有,或不与其签订合同。
(b)CA 保险 Code § 10087(b) 本章要求通过平信邮寄至保单或申请中所示邮寄地址的指定被保险人或申请人的任何要约、披露或文件的邮寄证明,应构成要约已发出或披露或文件已按要求送达的确定性推定。如果本章要求送达的要约、披露或文件未邮寄,而是亲自送达给被保险人,则被保险人的签字收据应构成要约已提供或披露或文件已按要求送达的确定性推定。

Section § 10087.5

Explanation

如果你购买的房屋保险涵盖地震损害,但要求你支付按百分比计算的免赔额,那么保单必须在主页上清楚说明这个百分比是如何计算的。这需要用10磅粗体字印刷。任何此类保单的广告也必须说明免赔额的百分比以及其计算方式。

对于那些购买了涵盖地震损害的公寓保险的人来说,保单必须清楚显示是否不承保“损失分摊”(即公寓业主之间分摊维修费用的成本)。如果这项承保范围有任何变更或限制,也必须在保单主页或紧随其后的页面上以粗体字说明。

保险专员将提供这些披露的具体措辞,以确保不同类型保单承保范围的清晰度。

(a)CA 保险 Code § 10087.5(a) 每一份承保因地震灾害造成结构损失或损害的住宅财产保险单,如果规定了按百分比计算的未投保免赔额,则应在载明保单声明的页面上清晰披露该百分比的计算依据。该披露信息应以至少10磅粗体字印刷。
(b)CA 保险 Code § 10087.5(b) 针对受(a)款约束的保单的每一份广告,都应通过说明适用的百分比和该百分比的计算依据,清晰披露免赔额。
(c)CA 保险 Code § 10087.5(c) 每一份承保因地震灾害造成单个公寓单元损失或损害的住宅财产保险单或保单批注,如果该保单或批注不提供损失分摊(loss assessment)的承保,则应在保单声明页面上以至少10磅粗体字披露。如果该保单或批注规定,由于财产所有人公司或协会购买的保险单或保单批注的任何条款,或由于根据公司或协会保单支付免赔额的评估,损失分摊承保范围受到限制或变更,则该限制或变更的性质也应在保单声明页面上披露。如果由于空间不足或其他实际限制,保单声明页面无法包含本款要求的披露信息,则该披露信息可以放置在保单声明页面紧随其后的页面上,并应以至少12磅粗体字印刷。本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要求保险公司在损失分摊承保范围的唯一限制是保单限额的情况下提供损失分摊披露。
(d)CA 保险 Code § 10087.5(d) 专员应发布一份公告,规定(c)款要求的披露语言。专员可以规定不同的披露方式,以更准确地解释保险公司提供的不同承保范围。

Section § 1008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的保险单没有明确涵盖地震造成的损失,那么它就不承保地震造成的损失,即使保单涵盖了其他促成因素。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保险单,包括涵盖财产损失的商业和企业保险单。但是,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承保因地震引起的爆炸、盗窃或玻璃破碎造成的损失。

Section § 1008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明确规定,即使火灾是由地震引起或在地震之后发生的,火灾保险单仍必须承保火灾损失。它确保保险公司不能通过将责任归咎于地震来避免支付与火灾相关的损失。

Section § 1008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地震保险承保要约的最低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承保:(1) 住宅损坏,不包括游泳池和露台等特定结构,但包括将砖石烟囱更换为非砖石抗震烟囱的费用。(2) 房屋内的财产内容,金额至少为住宅价值的10%或至少五千美元。保险公司必须决定提供哪种承保选项,并可以排除瓷器和艺术品等特定物品。(3) 如果房屋在地震后无法居住,至少一千五百美元的额外生活费用。

住宅和财产内容承保的免赔额不得超过所提供承保金额的15%。法律允许保险公司提供替代承保,前提是至少有一个选项符合这些最低要求。对于非业主自住的房屋,如果投保人得到适当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放弃,则可以免除额外生活费用承保。

(a)CA 保险 Code § 10089(a) 依据第10081条规定,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的承保要约,应至少包括以下承保范围:(1) 住宅,不包括附属建筑物、附属结构、游泳池、非住宅结构完整性必需的砖石围栏和墙壁、非住宅日常出入必需的人行道和露台、遮阳篷或其他露台覆盖物、装饰性或艺术性特征(包括石膏,如果其他覆盖物更具成本效益)、景观美化或砖石烟囱,但保单应涵盖将受损砖石烟囱更换为非砖石抗震烟囱的费用。提供比住宅财产保险保单承保范围更窄的住宅地震承保的保险公司,经保险专员批准后,应以反映地震保单、附加条款或批单中未涵盖项目排除的方式,确定地震承保的保费;(2) 财产内容承保,金额不低于被承保住宅损失金额的10%,或不低于五千美元 ($5,000),但如果基础住宅财产保险保单不承保结构性损失,则扣除免赔额后的财产内容承保金额应不低于五千美元 ($5,000)。保险公司应在向保险专员提交费率申请时,选择其将使用哪种财产内容承保来满足本章的要求。一经选择,该选项必须提供给根据本章收到地震承保要约的每一位投保人。对于任何一种承保,保险公司可以排除玻璃器皿、瓷器、陶瓷制品、艺术品或其他装饰品的承保;和 (3) 额外生活费用,金额不低于一千五百美元 ($1,500),用于支付因地震灾害造成的物理损失或损害导致住宅无法居住期间的费用。
(b)Copy CA 保险 Code § 10089(b)
(a)Copy CA 保险 Code § 10089(b)(a) 款第 (1) 和 (2) 项规定的承保范围,其免赔额不得超过住宅承保金额的15%。
(c)CA 保险 Code § 10089(c) 保险专员可以批准允许保险公司提供本节规定以外承保范围的费率申请,但所提供的至少一项承保必须符合本节规定的标准。
(d)CA 保险 Code § 10089(d) 对于非业主自住的住宅,申请人或投保人可以放弃额外生活费用的最低承保,但保险公司必须告知申请人或投保人额外生活费用承保已提供但可以放弃,且该放弃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Section § 1008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保险公司向那些为符合地震后现行建筑规范标准而改造加固房屋的房主,提供一万美元的可选承保。这种承保在房主完成改造加固后提供,以确保房屋能够安全重建并符合当地建筑规范。

Section § 10089.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保险公司在提供签发或续保地震保险时,告知申请人所有可用的折扣或附加费。此披露必须包含地震灾害减免措施的折扣详情,例如固定热水器或加固烟囱。这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可以是独立文件,也可以包含在保险要约中。保险公司还必须向其代理人和经纪人提供详细的折扣和附加费信息,代理人和经纪人有责任将这些信息传递给申请人。但是,如果投保人已经完成了这些减灾措施并获得了调整后的保费,保险公司则无需遵守这些披露规定。

(a)Copy CA 保险 Code § 10089.2(a)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089.2(a)(1) 经专员批准,受本章约束的每一保险公司,在提供签发或续保保险时,作为第10081条所要求的保险要约的一部分,应以书面形式,作为独立文件或包含第10081条所要求的保险要约的同一文件,向申请人披露,并提请申请人注意,该保险公司为该保险以及该保险项下提供的任何相关保险提供的所有折扣或附加费(如有)。
(2)CA 保险 Code § 10089.2(a)(2) 保险公司应书面提供并披露任何地震灾害减免的折扣或附加费(如有),这应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将结构与地基连接或将结构支撑到地基来改造住宅、加固壁炉烟囱、或固定热水器,以及保险公司提供的任何其他折扣。
(b)CA 保险 Code § 10089.2(b) 通过持牌代理人或经纪人提供地震保险的每一保险公司,应书面提供(a)款所要求的文件以及第10083条(a)款所要求的任何文件给代理人和经纪人,列出根据本条规定需要向申请人披露的所有折扣或附加费(如有),并应要求其代理人和经纪人进行本条所要求的披露。
(c)CA 保险 Code § 10089.2(c) 如果被保险人已完成地震灾害减免措施,且保险公司已以保费费率变更的形式为特定保单提供了折扣或附加费,则保险公司不受本条约束。

Section § 1008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保险部制定标准,用于培训保险理赔员如何评估地震造成的损失。加州地震局会提供这些标准,以确保培训内容的一致性。在2004年12月31日之前,保险公司必须按照这些标准培训并认证其理赔员。如果理赔员未经过培训和认证,保险公司必须向保险部报告他们的姓名和相关的索赔编号。由一家公司认证的理赔员,无需为另一家公司工作而再次接受培训;保险公司也无需向保险部报告已由其他公司认证的理赔员。

“保险理赔员”一词包括根据法律定义从事保险理赔工作的持证个人及其雇员,以及保险公司的雇员。

(a)CA 保险 Code § 10089.3(a) 部门应制定法规,规定保险理赔员评估地震造成损失的培训标准。就本节而言,加州地震局应向保险部提供其使用的标准,以便保险部制定与该局标准一致的法规。在2004年12月31日或之前,保险公司应根据这些标准培训和认证理赔员。此后,使用一名或多名未按照这些标准进行培训和认证的理赔员的保险公司,应向保险部提交这些理赔员的姓名以及该理赔员处理的索赔编号。根据本节由一家保险公司培训和认证的理赔员,无需再次接受培训和认证即可为不同的保险公司处理索赔。根据本节使用已由另一家保险公司培训和认证的理赔员的保险公司,无需向保险部提交该理赔员的姓名。
(b)CA 保险 Code § 10089.3(b) 就本节而言,“保险理赔员”应包括以下人员:
(1)CA 保险 Code § 10089.3(b)(1) 根据第5部第1章(自第14000节起)获得许可的人员。
(2)CA 保险 Code § 10089.3(b)(2) 根据第5部第1章(自第14000节起)获得许可的人员的雇员,其从事第14021节所定义的保险理赔活动。
(3)CA 保险 Code § 10089.3(b)(3) 从事第14021节所定义的保险理赔活动的保险公司雇员。

Section § 10089.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在使用地理地震评估系统对公寓贷款要求地震保险或收取相关费用时,必须先获得专员对该系统方法的批准。批准过程需要咨询州地质学家。

部门可以收取费用来弥补审查这些评估方法的成本。此外,州地质学家或保护部产生的任何相关费用将由部门报销。

(a)CA 保险 Code § 10089.4(a) 任何人不得使用基于地理的地震评估系统或程序,以要求地震保险,或征收费用或施加任何其他条件以代替要求地震保险,用于以公寓项目或公寓项目中的独立单元为担保的贷款,除非该系统或程序的评估中使用的分析假设和方法已提交给专员并获得其批准。在决定是否批准提交时,专员应咨询州地质学家并考虑其意见。
(b)CA 保险 Code § 10089.4(b) 部门可以收取费用以弥补审查地震风险评估方法的实际成本。州地质学家或保护部根据 (a) 款要求产生的任何费用应由部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