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370

Explanation

每年,加州的产权保险公司必须拨出其所收保费的10%来建立一个专项基金。该基金需要增长,直到其金额达到公司股本的25%或100万美元,以两者中较低者为准。一旦保险人设立了未赚保费准备金,此拨备金额可以进行调整。该基金被称为“产权保险盈余基金”。

每一产权保险人应每年拨出相当于其当年所收保费10%的款项。此类款项应允许累积,直至设立一个基金,其金额相当于该保险人认缴股本总额的25%,或一百万美元 ($1,000,000),以较低者为准。在产权保险人依照本章第3.5条(自第12380节起)的规定设立未赚保费准备金后,该金额应扣减该保险人在此类未赚保费准备金中拨出并维持的总金额。该基金应称为“产权保险盈余基金”。

Section § 12371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产权保险盈余基金是为产权保险保单的持有人和受益人提供额外保障的。如果基金的金额超出了规定要求,保险公司可以将这部分盈余转入其一般资产。但是,如果基金因亏损而减少,则必须按照特定规则予以补充。报告损失即被视为基金的减少。

产权保险盈余基金应作为保险人签发的产权保单持有人和受益人的进一步保障而予以维持。如果该基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超过第12370条所要求的金额,该超额部分可由保险人转入其一般资产。如果基金在任何时候因损失而受损,其受损金额应按照其积累方式予以恢复。就本条而言,报告损失即视为该基金的受损。

Section § 1237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已满足其资本和担保基金要求的国内保险公司,投资于其产权保险业务所需的材料和设施。当评估公司财务状况时,这些材料和设施可以被视为资产。它们的估值可以是实际成本,但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价值的50%,也可以是保险公司选择的较低价值。此外,保险公司也可以选择完全不将这些项目列入财务报表。

任何此类国内保险公司,在其缴足所需资本并向州司库存入其所需担保基金后,可以将其资金投资于准备和购买开展产权保险业务所需的材料和厂房。在法律要求的所有用于查明和确定该保险公司状况的报表和程序中,此类材料和厂房应按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a)CA 保险 Code § 12372(a) 它们可以作为一项资产处理,按保险公司的实际成本估价,但不得超过该保险公司当时已发行流通股本总面值的50%,并分配给其产权保险部门,包括库存股;
(b)CA 保险 Code § 12372(b) 它们可以作为一项资产处理,其价值低于本节 (a) 款所允许的价值,由保险公司估算;
(c)CA 保险 Code § 12372(c) 它们可以完全从报表或程序中省略。

Section § 1237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产权资料库(一种用于产权保险的资产)未被积极维护时,如何计算其价值。如果产权资料库停止维护,其价值将根据其最后申报的价值,减去每年闲置的10%来确定。如果所有者定期用新的产权数据更新资料库,或者他们是共享产权资料库系统的一部分,并且在退出系统时可以按成本价获取数据,那么该产权资料库就被视为“已维护”。

尽管有第12372条的规定,如果产权资料库未被当前维护,则该资料库的资产价值不得超过其在该资料库未被当前维护的首月之前的最后一个年度报表日期的资产价值,并减去该资料库未被当前维护的每个后续年份或其部分年份的1/10。就本条而言,只要产权资料库用于产权保险业务的正常经营,即应视为当前维护,并且 (1) 其所有者继续定期获取并索引产权记录数据至该资料库或其以不同于先前使用格式的延续,包括但不限于该数据的计算机化,或 (2) 其所有者是定期以任何格式维护的产权资料库系统联合使用安排的参与者,但前提是该所有者在参与期间,有权定期或在终止参与时,以不超过该产权记录数据实际复制成本的价格,获得该联合使用的产权资料库系统中包含的产权记录数据的副本。

Section § 123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产权保险公司只有在扣除足够资产后仍有利润的情况下,才能从利润中支付股息。

这些资产必须足以覆盖其已发行股票的总面值、产权保险所需的盈余基金、未赚保费准备金、未决赔款和理赔准备金,以及任何费用、税款和其他债务。

产权保险公司不得派发任何股息,除非是来自扣除未受损资产后剩余的利润,且这些未受损资产的总价值等于以下各项之和:
(a)CA 保险 Code § 12373(a) 其已发行和流通的股本股票(包括库存股)的总面值;
(b)CA 保险 Code § 12373(b) 须作为产权保险盈余基金留存的金额;
(c)CA 保险 Code § 12373(c) 须在未赚保费准备金中维持的金额;
(d)CA 保险 Code § 12373(d) 须在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中维持的金额;
(e)CA 保险 Code § 12373(e) 足以支付所有费用和税款负债以及所有其他债务的金额。

Section § 1237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产权保险公司不允许向其自己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或其家庭成员发放贷款。如果公司内部有人明知故犯地允许这种贷款发生,他们可能会被控轻罪。

除非第1105条 (g) 款另有授权,产权保险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从其资产中向其任何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或向任何高级职员或董事的任何家庭成员发放贷款。任何该保险公司的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或雇员,明知而同意违反本条规定者,犯有轻罪。

Section § 12375

Explanation
如果一家产权保险公司想停止在加州经营业务,并将其保单转让给另一家产权保险公司,州保险专员可以要求接收公司增加其财务储备金。这确保了接收公司能够履行其新的义务。所要求的金额不会超过退出公司盈余的资金,也不会超过接收公司所需的不足金额。这种增加可能是获得转让计划批准的一个条件。

Section § 1237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一家承保产权公司陷入破产、接管或监管时,产权保险公司的责任。如果此类公司遇到财务困难,在之前六个月内与该公司有协议的任何产权保险公司,都必须按比例分摊解决这些问题所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弥补托管账户和次级托管账户的短缺。

简单来说,如果有多家保险公司涉入,每家公司都需根据其与陷入困境的公司所进行的业务量,承担相应比例的责任。法律详细规定了保险公司应如何支付这些费用,并概述了计算每家保险公司份额的方法。保险公司会收到这些费用的估算,并有30天时间支付其份额。未能按时支付将导致罚款。如果保险公司最终承担了任何短缺或费用,他们也可以寻求报销或采取追偿行动。

重要的是,本节中的任何内容都不能免除个人可能对这些短缺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a)CA 保险 Code § 12376(a) 如果承保产权公司被专员置于破产、接管或监管之下,则在监管、破产或接管发生的最早日期之前的六个月内,与该承保产权公司签订承保协议的每家产权保险公司,应根据(b)和(c)款规定的计算方法,对其按比例分摊的专员费用以及任何托管账户和次级托管账户的短缺承担责任。
(b)CA 保险 Code § 12376(b) 如果在根据(a)款设立监管、破产或接管的最早日期之前的六个月内,承保产权公司经承保协议授权为一家以上产权保险公司签发产权保单,则每家产权保险公司的责任应通过将托管账户和次级托管账户的总短缺额以及(c)款规定的费用和开支,乘以该产权保险公司在设立监管、破产或接管的最早日期之前的12个月期间,由每家产权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中,占承保产权公司净保费的百分比来确定,每家产权保险公司根据本款承担的责任应称为其按比例分摊的份额。
(c)CA 保险 Code § 12376(c) 在确定每家产权保险公司的总按比例责任时,专员应包括以下各项:
(1)CA 保险 Code § 12376(c)(1) 专员查封并接管承保产权公司的办事处、运营和资产的费用和开支。
(2)CA 保险 Code § 12376(c)(2) 专员处理、调整和结清所有次级托管账户和托管账户的费用和开支,包括确定任何次级托管账户和托管账户中是否存在短缺的费用和开支。
(3)CA 保险 Code § 12376(c)(3) 专员根据(g)款从保险基金借款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和开支,以及因借款而导致的保险基金的损失收益或利息。
在本款中,“专员的费用和开支”包括专员为履行本款规定的职能而聘请的所有代理人和承包商的费用和开支,“次级托管”和“托管”指产权次级托管和产权托管。这些计算应导致短缺、费用和开支的100%按比例分配给在承保产权公司被置于破产、接管或监管之前的最后六个月内被授权签发产权保单的每家产权保险公司。
(d)Copy CA 保险 Code § 12376(d)
(1)Copy CA 保险 Code § 12376(d)(1) 专员应根据(c)款的规定,对托管账户和次级托管账户的总短缺额以及专员的费用和开支进行初步估算,并应尽快将此估算书面提供给根据本节被确定负有责任的每家产权保险公司。初步估算应附有与专员对托管账户和次级托管账户短缺以及专员费用和开支的估算相关的会计信息摘要。
(2)CA 保险 Code § 12376(d)(2) 专员应根据(c)款的规定,必要时对托管账户和次级托管账户的总短缺额以及专员的费用和开支进行进一步估算,并应将这些估算书面提供给根据本节被确定负有责任的每家产权保险公司。这些估算应附有相关的详细会计信息摘要。
(3)CA 保险 Code § 12376(d)(3) 在收到根据(1)和(2)项的估算后,根据本节负有责任的每家产权保险公司应在书面通知后30天内,将其按比例分摊的短缺、费用和开支存入专员设立的托管账户,用于偿还次级托管或托管账户持有人,在专员预付或已预付次级托管或托管账户持有人的款项时,偿还专员,或根据(c)款支付或偿还专员的费用和开支。如果产权保险公司未能在30天内支付本款要求的款项,则该产权保险公司应按照每年10%的利率对未支付金额计算罚款,直至专员收到款项为止。
(e)CA 保险 Code § 12376(e) 本节中的任何规定均不解除任何人在其他法律规定下可能对(a)款规定的短缺承担的责任。产权保险公司在根据本节对短缺承担责任后,有权行使所有可用的补救措施,或提起任何本应由产权保险公司赔偿的人可提起的诉讼。
(f)CA 保险 Code § 12376(f) 产权保险公司有权就已支付给子托管或托管账户持有人的子托管或托管短缺款项以及根据 (c) 款支付其按比例分摊的款项提出报销索赔。这些索赔应享有与第 1033 条 (a) 款 (2) 项中提及的索赔相同的优先权。
(g)CA 保险 Code § 12376(g) 产权保险公司有权就其根据 (c) 款支付的专员费用和开支的按比例分摊部分提出报销索赔。这些索赔应享有与第 1033 条 (a) 款 (2) 项中提及的索赔相同的优先权。在 (a) 款中的所有负债均已清偿后,专员应将托管账户中剩余资金的按比例份额返还给各产权保险公司。
(h)CA 保险 Code § 12376(h) 为了尽量减少对在托管账户中存有资金的消费者可能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这些托管账户由被专员接管、破产或进入破产管理程序的承保产权公司持有,专员应聘请所有必要的托管顾问或其他专家以实现此目标。
(i)CA 保险 Code § 12376(i) 专员可以从保险基金中借款,以弥补子托管或托管账户中的短缺,并支付 (c) 款中规定的费用和开支。

Section § 1237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承保产权公司面临清算、破产或类似情况,其管理的托管资金不应被视为公司资产的一部分。这些资金受到保护,并优先用于特定的偿还。

如果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托管账户出现短缺,有关部门应努力追查这些资金到其他资产或账户。任何可追溯到这些短缺的财产也必须用于弥补不足。

偿还顺序如下:首先,偿还专员预付的任何资金;其次,资金存入新的托管账户;第三,任何剩余金额偿还给产权保险公司,但不得超过其责任限额。

(a)CA 保险 Code § 12377(a) 承保产权公司收到的所有受第12413.5条约束的托管资金,不应被视为承保产权公司遗产的一部分,用于根据第1部第2章第1节第14条(自第1010条起)进行的清算、接管、破产或保全目的。
(b)CA 保险 Code § 12377(b) 如果承保产权公司被置于保全、接管或破产状态,且发现该公司持有的托管账户存在短缺,则部门、保全人、清算人、接管人或破产受托人应尽一切合理可能追查这些资金至其他存款账户或资产。
(c)CA 保险 Code § 12377(c) 任何可追溯至托管账户短缺的动产或不动产,不应被视为根据第1033条可供其他债权人使用的遗产的一部分。这些资产应按以下顺序清算和支付:(1) 如果专员已从根据第12376条(c)款设立的托管之外的来源向子托管或托管账户持有人支付或预付了资金,则应向专员支付,直至专员未被根据第12376条承担责任的产权保险公司偿还的金额,(2) 它们应存入根据第12376条(c)款设立的托管账户,以及(3) 它们应直接偿还给根据第12376条已向托管存款人偿付的产权保险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产权保险公司获得的偿还金额不得超过根据第12376条确定的其责任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