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509.9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一套系统,监督他们如何向消费者推荐年金产品。其目的是确保在交易时,向消费者提供的建议能够满足他们的保险需求和财务目标。
本条目的宗旨是要求保险公司建立一套监督推荐的系统,并规定向消费者提出导致涉及年金产品交易的推荐所应遵循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在交易时消费者的保险需求和财务目标得到妥善满足。

Section § 10509.9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旨在保护消费者在被建议购买、交换或替换年金时的权益。它确保,如果消费者最终采纳了建议,那么向消费者提出的任何关于年金的建议都将受本规则管辖。然而,如果存在其他也适用于年金销售的州法律,本法律不会凌驾于它们之上。它与其他规则并行,共同规范年金销售。

(a)CA 保险 Code § 10509.911(a) 本条适用于向消费者提出的、导致所建议的购买、交换或替换的任何购买、交换或替换年金的建议。
(b)CA 保险 Code § 10509.911(b) 本法案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排除、优先于或以其他方式干涉本州可能适用于涉及受本条约束的年金销售的任何事项的任何其他法律的适用。

Section § 10509.912

Explanation

法律的这一部分解释了本条规定不适用的情况。首先,它不适用于不依赖从消费者收集的个人信息的直接推销。其次,它不涵盖与某些雇员福利和退休计划相关的合同,例如《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 和特定税法条款下的计划。此外,它也不包括政府或教会计划、非合格递延补偿计划、人身伤害和解或预付丧葬合同。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本条不适用于涉及以下任何事项的交易:
(a)CA 保险 Code § 10509.912(a) 直接回应式招揽,且未根据本条规定从消费者处收集的信息提出建议。
(b)CA 保险 Code § 10509.912(b) 用于资助以下任何事项的合同:
(1)CA 保险 Code § 10509.912(b)(1) 受1974年联邦《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 (29 U.S.C. Sec. 1001 et seq.) 涵盖的雇员养老金或福利计划。
(2)CA 保险 Code § 10509.912(b)(2) 经修订的《国内税收法》(IRC) 第401(a)、401(k)、403(b)、408(k) 或408(p) 条所描述的计划,如果由雇主设立或维持。
(3)CA 保险 Code § 10509.912(b)(3) 《国内税收法》(IRC) 第414条中定义的政府或教会计划、政府或教会福利计划,或根据《国内税收法》(IRC) 第457条设立的州或地方政府或免税组织的递延补偿计划。
(4)CA 保险 Code § 10509.912(b)(4) 由雇主或计划发起人设立或维持的非合格递延补偿安排。
(5)CA 保险 Code § 10509.912(b)(5) 与人身伤害诉讼或任何争议或索赔解决程序相关的责任和解或承担。
(6)CA 保险 Code § 10509.912(b)(6) 正式预付丧葬合同。

Section § 10509.913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了加州保险法中与年金相关的术语。年金是一种作为保险产品单独招揽和销售的产品。保险专员负责监督涉及保险和年金的法规。

继续教育(CE)学分和提供者是指经认证为保险专业人士提供教育课程的个人或实体。保险销售人是根据许可销售或协商保险(包括年金)的个人或实体。

保险公司是指任何获许可提供此类产品的公司。销售人或保险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的年金建议应根据消费者的具体情况而定,这被称为“适当性信息”。

法律还将“替换”定义为新年金导致现有保单发生变化的情况,例如终止、转换或任何利益或现金价值的减少。评估年金建议的适当性时,会考虑消费者的关键数据,如年龄、收入、财务状况和目标。

(a)CA 保险 Code § 10509.913(a) “年金”是指根据加州法律属于保险产品,且单独招揽的年金,无论该产品是否被归类为个人年金或团体年金。
(b)CA 保险 Code § 10509.913(b) “专员”是指保险专员。
(c)CA 保险 Code § 10509.913(c) “继续教育学分”或“CE学分”是指《加州法规》第10篇第2188.2(i)节所定义的一个继续教育学时。
(d)CA 保险 Code § 10509.913(d) “继续教育提供者”或“CE提供者”是指根据《加州法规》第10篇第2186.1(b)节和第2188节经认证提供继续教育课程的个人或实体。
(e)CA 保险 Code § 10509.913(e) “保险销售人”是指根据加州法律要求获得许可,以销售、招揽或协商保险(包括年金)的人。在本条中,保险销售人也称为“销售人”。
(f)CA 保险 Code § 10509.913(f) “保险公司”是指根据加州法律要求获得许可或持有授权证书(或两者兼有)以提供保险产品(包括年金)的公司。
(g)CA 保险 Code § 10509.913(g) “建议”是指保险销售人或保险公司向个人消费者提供或提出的建议或指导,该建议或指导导致年金的购买、交换或替换。
(h)CA 保险 Code § 10509.913(h) “替换”是指一项交易,其中将购买一份新保单或合同,并且提议销售人或提议保险公司(无论是否有销售人)已知或应已知,由于该交易,现有保单或合同已发生或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1)CA 保险 Code § 10509.913(h)(1) 失效、没收、退保或部分退保、转让给替换保险公司,或以其他方式终止。
(2)CA 保险 Code § 10509.913(h)(2) 转换为减额缴清保险、继续作为展期定期保险,或通过使用不丧失价值利益或其他保单价值而导致价值减少。
(3)CA 保险 Code § 10509.913(h)(3) 修订,以致减少利益或缩短承保期限,否则该承保期限将保持有效或将支付利益。
(4)CA 保险 Code § 10509.913(h)(4) 重新签发,且现金价值有任何减少。
(5)CA 保险 Code § 10509.913(h)(5) 用于融资购买。
(i)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 “适当性信息”是指合理地适用于确定建议适当性的信息,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1) 年龄。
(2)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2) 年收入。
(3)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3) 财务状况和需求,包括用于年金供款的财务资源。
(4)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4) 财务经验。
(5)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5) 财务目标。
(6)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6) 年金的预期用途。
(7)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7) 财务时间范围。
(8)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8) 现有资产,包括投资和人寿保险持有。
(9)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9) 流动性需求。
(10)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10) 流动净资产。
(11)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11) 风险承受能力。
(12)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12) 税务状况。
(13)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13) 消费者是否拥有反向抵押贷款。
(14)CA 保险 Code § 10509.913(i)(14) 消费者是否打算申请经济状况调查的政府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补助(Medi-Cal)或退伍军人援助和护理福利。

Section § 10509.9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和保险公司确保所推荐的年金适合消费者,并基于他们的财务状况和需求。在提出推荐之前,他们必须收集相关信息,例如消费者的财务状况和保险需求,并告知消费者年金的详细信息,如费用和潜在风险。

在替换或置换年金时,必须确保消费者受益,并考虑潜在的费用或利益损失。如果年金不适合,保险公司不得发行,特别是对于65岁以上的人,如果这意味着产生不必要的退保费而没有显著利益。

如果销售人员未提出推荐,或者推荐是基于不正确的消费者信息,他们可能免除义务。然而,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监督系统以确保合规,并定期培训其销售人员关于年金产品。该法律包括针对符合某些规则的金融业监管局(FINRA)经纪商销售的具体规定。

保险公司和销售人员不应劝阻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或配合调查。实质上,该法律通过适当的推荐和适当的监督来优先保护消费者。

(a)CA 保险 Code § 10509.914(a) 在向消费者推荐购买年金或置换年金(导致另一项或一系列保险交易)时,销售人员(或在无销售人员参与时由保险公司)应有合理理由相信该推荐基于消费者披露的关于其投资和其他保险产品以及其财务状况和需求(包括消费者的适用性信息)的事实,是适合该消费者的,并且有合理依据相信以下所有事项:
(1)CA 保险 Code § 10509.914(a)(1) 消费者已合理获知年金的各种特点,例如潜在退保期和退保费、消费者出售、置换、退保或年金化年金时可能产生的税务罚款、死亡率和费用、投资咨询费、附加条款的潜在费用和特点、收益限制、保险和投资组成部分以及市场风险。
(2)CA 保险 Code § 10509.914(a)(2) 消费者将从该交易中获得实质性净收益。
(3)CA 保险 Code § 10509.914(a)(3) 整个特定年金、购买或置换年金时资金分配到的基础子账户,以及附加条款和类似产品增强功能(如有)是适合的,且在置换或替换的情况下,整个交易基于消费者的适用性信息是适合特定消费者的。
(4)CA 保险 Code § 10509.914(a)(4) 在年金置换或替换的情况下,该置换或替换是适合的,包括考虑到以下所有事项:
(A)CA 保险 Code § 10509.914(a)(4)(A) 消费者是否会产生退保费、开始新的退保期、失去现有利益(例如死亡、生存或其他合同利益),或面临增加的费用、投资咨询费或附加条款和类似产品增强功能的费用。
(B)CA 保险 Code § 10509.914(a)(4)(B) 消费者是否会受益于产品增强和改进。
(C)CA 保险 Code § 10509.914(a)(4)(C) 消费者是否曾进行过其他年金置换或替换,特别是过去60个月内的置换或替换。
(b)CA 保险 Code § 10509.914(b) 在执行因推荐而产生的年金购买、置换或替换之前,销售人员(或在无销售人员参与时由保险公司)应做出合理努力获取消费者的适用性信息。
(c)CA 保险 Code § 10509.914(c) 除(d)款允许的情况外,保险公司不得发行向消费者推荐的年金,除非有合理依据相信该年金基于消费者的适用性信息是适合的。尽管有前述句子和(d)款的规定,销售人员和保险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向65岁或以上的人推荐出售年金以替换现有年金,如果该现有年金要求被保险人支付退保费,且购买该年金在保单有效期内不会为消费者带来实质性财务利益,以至于一个理性的人会认为该购买是不必要的。
(d)Copy CA 保险 Code § 10509.914(d)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509.914(d)(1) 除(2)项规定外,如果发生以下任何情况,销售人员和保险公司均不对消费者承担(a)款或(c)款项下的任何与年金交易相关的义务:
(A)CA 保险 Code § 10509.914(d)(1)(A) 未提出推荐。
(B)CA 保险 Code § 10509.914(d)(1)(B) 已提出推荐,但后来发现该推荐是基于消费者提供的严重不准确信息而准备的。
(C)CA 保险 Code § 10509.914(d)(1)(C) 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关适用性信息,且年金交易未被推荐。
(D)CA 保险 Code § 10509.914(d)(1)(D) 消费者决定进行一项不基于保险公司或销售人员推荐的年金交易。
(2)CA 保险 Code § 10509.914(d)(2) 保险公司依据(1)项发行年金,应在年金发行时,根据保险公司或销售人员实际已知或经合理查询应已知的所有情况,被认为是合理的。
(e)CA 保险 Code § 10509.914(e) 销售人员(或在无销售人员参与时由负责的保险公司代表)应在销售时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保险 Code § 10509.914(e)(1) 对依据(a)款的任何推荐进行记录。
(2)CA 保险 Code § 10509.914(e)(2) 获取客户签署的声明,记录客户拒绝提供适用性信息(如有)的情况。
(3)CA 保险 Code § 10509.914(e)(3) 如果客户决定进行一项不基于销售人员或保险公司推荐的年金交易,则获取客户签署的声明,确认该年金交易未被推荐。
(f)Copy 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1) 保险公司应建立一个合理设计的监督系统,旨在使其自身及其销售人员遵守本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1)(A) 保险公司应保持合理的程序,以告知其销售人员本条的规定,并将本条的规定纳入相关的销售人员培训手册中。
(B)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1)(B) 保险公司应制定销售人员产品培训标准,并保持合理的程序,要求其销售人员遵守第10509.915节的规定。
(C)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1)(C) 保险公司应提供针对特定产品的培训和培训材料,向其销售人员解释其年金产品的所有重要特征。
(D)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1)(D) 保险公司应保持在年金签发前审查每项建议的程序,旨在确保有合理依据确定某项建议是适当的。审查程序可采用筛选系统,以识别选定的交易进行额外审查,并可通过电子或其他方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实物审查。电子或其他系统可设计为仅对通过选择标准识别出的需要额外审查的交易进行额外审查。
(E)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1)(E) 保险公司应保持合理的程序,以发现不适当的建议。这可包括但不限于确认消费者适当性信息、系统性客户调查、面谈、确认函以及内部监控计划。本分段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阻止保险公司通过采用抽样程序或在年金签发或交付后确认适当性信息来遵守本分段。
(F)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1)(F) 保险公司应每年向其高级管理层(包括负责审计职能的高级经理)提交报告,详细说明一项审查,并进行适当的测试,合理设计以确定监督系统的有效性、发现的例外情况以及已采取或建议的纠正措施(如有)。
(2)Copy 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2)
(A)Copy 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2)(A) 本分节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保险公司将第 (1) 段要求的功能(包括程序维护)外包。无论保险公司是否将某项功能外包,也无论保险公司是否遵守分段 (B),保险公司均负责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并可能根据第10509.916节受到制裁和处罚。无论保险公司是否将本分节要求的功能外包,也无论保险公司是否遵守分段 (B),保险公司均对其销售人员遵守本条规定的情况负责。
(B)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2)(A)(B) 根据第 (1) 段,保险公司的监督系统应包括对本分节项下合同履行的合理监督。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项:
(i)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2)(A)(B)(i) 合理监控,并酌情进行审计,以确保外包功能得到妥善履行。
(ii)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2)(A)(B)(ii) 每年从负责外包功能的高级经理处获得一份证明,证明该经理有合理依据声明并确实声明该功能已妥善履行。
(3)CA 保险 Code § 10509.914(f)(3) 保险公司无需在其监督系统中包含销售人员向消费者推荐的非保险公司提供的年金产品。
(g)CA 保险 Code § 10509.914(g) 销售人员或保险公司不得劝阻或试图劝阻消费者进行以下任何行为:
(1)CA 保险 Code § 10509.914(g)(1) 真实回应保险公司对适当性信息的确认请求。
(2)CA 保险 Code § 10509.914(g)(2) 提出投诉。
(3)CA 保险 Code § 10509.914(g)(3) 配合投诉调查。
(h)Copy CA 保险 Code § 10509.914(h)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509.914(h)(1) 本分节适用于金融业监管局(FINRA)经纪自营商的可变年金和固定年金销售。
(2)CA 保险 Code § 10509.914(h)(2) 金融业监管局(FINRA)经纪自营商的销售,如果符合金融业监管局(FINRA)规则2330或任何后续规则中规定的适当性及监督系统要求,应视为满足本条的适当性及监督系统要求,但所使用的适当性标准还须包括以下两项:
(A)CA 保险 Code § 10509.914(h)(2)(A) 消费者的收入。
(B)CA 保险 Code § 10509.914(h)(2)(B) 年金的预期用途。
(3)CA 保险 Code § 10509.914(h)(3) 除第 (1) 段和第 (2) 段规定外,本条的所有其他规定仍适用于这些经纪自营商的销售。
(4)CA 保险 Code § 10509.914(h)(4) 本款规定不应限制专员的执法能力,包括进行与本条规定相关的调查。
(5)CA 保险 Code § 10509.914(h)(5) “FINRA”指金融业监管局或其继任机构。

Section § 10509.9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销售年金产品的保险销售人员的培训要求。它强制要求销售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产品知识,并遵守保险公司设定的培训标准。首先,他们必须完成一次性八小时的培训课程,然后在执照每两年续期之前,继续完成四小时的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各种年金的详细信息、税务影响、常见用途和被禁止的销售行为。

培训课程必须遵循特定的提纲,不得包含营销策略或特定保险公司的产品细节。提供这些课程的机构必须注册并遵守继续教育规定,确保课堂或自学方式符合指导方针。在销售人员销售年金之前,保险公司必须确认其已完成所需培训,这可以通过证书或可靠的数据库进行核实。

(a)CA 保险 Code § 10509.915(a) 销售人员不得招揽年金产品的销售,除非该销售人员对所推荐的年金产品有充分的了解,并且符合保险公司的产品培训标准。销售人员可以依赖保险公司提供的特定产品培训标准和材料来遵守本款规定。
(b)Copy 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
(1)Copy 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1) 根据第1749.8条 (a) 款,有权从事年金产品销售的销售人员,在开始年金交易之前,应完成一次性八学时、经专员批准并由专员批准的教育提供者提供的年金培训课程。
(2)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2) 除了第 (1) 段中规定的要求外,根据第1749.8条 (b) 款,在本州从事年金产品销售的每位销售人员,应在执照每两年续期之前,令人满意地完成四个继续教育学分。
(3)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3) 本款所要求的培训应包括以下所有主题的信息:
(A)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3)(A) 年金的类型和年金的各种分类。
(B)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3)(B) 年金合同当事人的识别。
(C)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3)(C) 固定年金、可变年金和指数年金合同条款如何影响消费者。
(D)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3)(D) 合格年金和非合格年金的所得税适用。
(E)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3)(E) 年金的主要用途。
(F)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3)(F) 被禁止的销售行为,识别潜在被保险人可能缺乏短期记忆或判断力以知情购买保险产品的迹象,以及欺诈和不公平的贸易行为,以及年金销售的替换和披露要求,所有这些均根据加州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条。
(4)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4) 旨在遵守本条规定的课程提供者应涵盖规定大纲中列出的所有主题,并且不得提供任何营销信息或提供销售技巧培训,或提供关于特定保险公司产品的具体信息。可以在必修大纲之外,并结合必修大纲提供额外主题。
(5)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5) 旨在遵守本条规定的年金培训课程提供者应在本州注册为继续教育(CE)提供者,并遵守《加州法规》第10篇第1749.8条、第1749.1条 (d) 和 (e) 款以及第2188、2188.1、2188.2、2188.3、2188.4、2188.50、2188.6、2188.7、2188.8和2188.9条中规定的适用于销售人员继续教育课程的规则和指南。
(6)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6) 根据《加州法规》第10篇第2188.2条和第2188.3条,年金培训课程可以通过课堂或自学方式进行和完成。
(7)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7) 年金培训提供者应遵守报告要求,并根据《加州法规》第10篇第2188.8条颁发结业证书。
(8)CA 保险 Code § 10509.915(b)(8) 保险公司应核实销售人员已完成本条所要求的年金培训,然后才允许该销售人员为该保险公司销售年金产品。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获取培训课程结业证书,或获取专员赞助的数据库系统或供应商提供的报告,或从与经批准的保险教育提供者有报告安排的合理可靠的商业数据库供应商处获取报告,来履行本段规定的责任。

Section § 10509.9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保险公司遵守某些规定。如果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违反了这些规定,州专员可以命令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纠正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这可能包括采取具体的纠正措施。此外,如果存在违规行为,专员还可以施加罚款和制裁。重要的是,保险公司仍需对其代理人的行为负责,并且消费者在需要时仍可寻求其他法律补救措施。

(a)CA 保险 Code § 10509.916(a)  保险公司负责遵守本条规定。如果因保险公司或其保险代理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发生违规行为,专员除可采取任何其他可用的罚款、补救措施或行政行动外,还可命令采取以下任何或所有措施:
(1)CA 保险 Code § 10509.916(a)(1) 命令保险公司对因其或其保险代理人违反本条规定而受损的任何消费者采取合理适当的纠正措施。
(2)CA 保险 Code § 10509.916(a)(2) 命令首席总代理人或保险代理人对因保险代理人违反本条规定而受损的任何消费者采取合理适当的纠正措施。
(3)CA 保险 Code § 10509.916(a)(3) 根据第10509.9条处以罚款和制裁。就第10509.9条而言,本条应被视为第8条(自第10509条起)的一部分,专员可在单一执法行动中寻求对首次违规以及第二次或后续违规的罚款。
(b)CA 保险 Code § 10509.916(b) 本条规定不应影响保险公司对其代理人行为的任何义务,或消费者可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或诉讼理由。

Section § 10509.9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保留他们从消费者那里收集的用于保险交易的信息记录。这些记录必须在交易完成后保留五年。记录可以以多种形式保存,例如纸质或数字形式。保险公司可以为他们的代理人保存记录,但没有义务这样做。

(a)CA 保险 Code § 10509.917(a) 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应当保存或能够向专员提供从消费者处收集的信息记录以及用于作出作为保险交易基础的建议的其他信息,自保险公司完成保险交易之日起五年内。保险公司可以(但非必须)代表保险代理人保存文件。
(b)CA 保险 Code § 10509.917(b) 本条规定需要保存的记录可以以纸质、摄影、微处理、磁性、机械或电子媒介形式保存,或通过任何能够准确复制原始文件的过程保存。

Section § 10509.918

Explanation
本条文允许专员制定或更新规则,以有效管理其职责。在进行任何更改之前,专员必须举行通知和听证。此外,只要不与本条文相抵触,专员还可以采纳与联邦《多德-弗兰克法案》一致的规则。

Section § 10509.919

Explanation

本节适用于2025年1月1日之前涉及年金的两种情况。首先,它涵盖了由他人推荐并导致购买、交换或替换的年金。其次,它涵盖了在同一时期内未基于任何推荐而销售的年金。

本条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a)CA 保险 Code § 10509.919(a) 在2025年1月1日之前提出的年金推荐,且该推荐导致了所推荐的购买、交换或替换。
(b)CA 保险 Code § 10509.919(b) 在2025年1月1日之前进行的年金销售,且该销售并非基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