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公司一般监管人寿保险和年金保单更换要求
Section § 10509
本节旨在监督保险公司和代理人如何处理现有寿险和年金的替换事宜。它通过确保购买者获得必要信息以做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决定,从而保护购买者。它还旨在防止提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并对不遵守这些规则的行为设立处罚。
Section § 10509.2
本节定义了在现有保单受到影响时购买新人寿保险或年金相关的关键术语。“替换”是指购买新保单导致现有保单被终止或修改等情况。“保留”是指保险公司试图阻止保单持有人替换其现有保单的行为,但不包括例行行政事务。“直销”是指在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销售保单。“现有保险公司”是指其保单正在被变更或终止的公司,而“替换保险公司”则指签发新保单的公司。“现有人寿保险或年金”是指当前有效的保单,包括那些具有临时保障或退款期的保单。“注册合同”是指死亡赔偿金和现金价值随投资表现而变化的特殊保单。
Section § 10509.3
本节概述了某些人寿保险规定不适用的情况。它排除了信用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或年金,以及涉及同一保险公司内部变更的情况,或关联公司之间进行定期转换的情况。如果保险公司替换自己的保单,他们必须在变更前后提供关于保费、现金价值和福利的清晰书面详情。注册合同有不同的信息要求。定期转换特权允许人们将定期保单转换为永久保单,无需健康检查,并使用相同的保费类别。“公司关联方”指的是某些相关的公司。
Section § 10509.4
如果您是处理人寿保险或年金申请的保险代理人,您必须提供您本人和申请人关于新保单是否会替换现有保单的声明。如果涉及替换,您需要向客户提供一份“关于替换人寿保险的通知”,其中列出所有正在被替换的现有保单或年金。客户还应保留所有演示材料的副本。替换通知的副本必须随申请书一并提交给新的保险公司。任何用于保单维持的书面或印刷材料也必须留给客户,以确保透明度和知情的决策。
Section § 10509.5
加州的人寿保险公司必须告知其外勤代表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本节中列出的规定。此外,他们必须要求申请人寿保险或年金的人签署一份声明,说明新的保单或年金是否会取代现有保单。
Section § 10509.6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人寿保险公司在使用代理人销售人寿保险或年金时必须遵守的程序。首先,代理人必须披露是否可能涉及保单置换。如果涉及置换,则需要采取具体步骤,包括列出所有将被置换的保单、通知现有保险公司并提供保单摘要。
保险公司必须迅速行动,在收到申请后三天内发出通知,并在五天内回应请求。保单摘要必须保存三年。此外,保单持有人在收到保单后有30天的窗口期,如果取消合同可获得全额退款。
这些要求于2015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10509.7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保险公司在直接回应销售中替换寿险保单或年金时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提议替换,但涉及替换,他们仍需随新保单向申请人发送一份关于替换的警告通知,并使用特定表格。他们可以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对该表格进行轻微修改。如果保险公司确实提议替换保单,他们需要随申请书向申请人提供替换通知。他们还需要索取一份被替换保单的清单,并且如果从申请人那里收到其他保险公司的名称,则需要遵循某些程序,但他们不必保留替换登记册。
Section § 10509.8
这项法律禁止代理人或保险公司利用误导性信息建议客户替换或保留其保单,特别是针对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购买不必要的替换年金。“不必要的替换”指的是销售一种年金来替换旧年金,这种替换会使客户支付更多的退保费,但与旧年金相比,并未提供显著的经济利益。
如果许多客户从同一代理人处购买替换保单,尽管他们在申请中声明不涉及替换,这表明代理人明知并有意进行此类替换。最后,法律允许在演示中使用额外材料,只要这些材料不违反任何规定或法律。
Section § 10509.9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保险代理人、其他与保险相关的实体以及保险公司违反特定规则的处罚。如果保险代理人或实体首次违规,他们将面临至少1,000美元的罚款。屡犯者或明知故犯者将面临5,000美元至50,000美元之间更高的罚款。对于保险公司,首次违规的罚款为10,000美元。然而,如果保险公司经常违规或明知故犯,每次违规将面临30,000美元至300,000美元的罚款。
必须举行听证会,以决定某人是否因违规而被吊销执照。本法律不限制专员可能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