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保费
Section § 481
如果你取消、退回或终止一份保险单,你可能会拿回部分或全部保费,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承担任何风险,你将拿回全部保费。如果你退保一份有期限的保单,你将收到未覆盖时间的保费部分,减去任何索赔。某些保险,如汽车险和房屋险,不能仅仅因为某个事件发生就要求全额支付保费,除非保单本身到期。任何收取取消费用的保单,必须在你购买或续保之前,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你。这不适用于海上保险,也不适用于法律中另一特定条款提及的取消情况。
Section § 481.1
Section § 481.5
本法律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保险单终止或保险范围减少时如何处理退款。对于房屋或汽车等个人险保单,任何未使用的保费必须在25个营业日内退还给投保人或其融资公司。对于其他保单,期限是80个营业日,但如果最终退款金额因审计问题或争议而无法确定,则会有例外。如果退款延迟,将按每年10%的利率计算利息。保险公司最终负责退还保费,即使他们将保费支付给代理人或经纪人。如果代理人或经纪人未能将退款转交给投保人或提供抵销账目,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责任。
Section § 482
Section § 483
如果你有一份保险合同,在某些情况下你可以拿回你的保费。
首先,如果保险合同因为保险公司的欺诈或虚假陈述而可以被取消,你有权获得退款。
其次,如果合同因为你不知道且无法知道的事实而可以被取消,你也可以获得退款。
最后,如果保险公司因为你的过失(只要不是欺诈)而没有承担任何责任,你也可以拿回保费。
Section § 484
如果保险单上写明保费已收到,这意味着保单是有效且生效的,即使保费实际上尚未支付。然而,如果你不支付保费,保险公司仍然可以取消保单,只要他们在保单中写明了这项权利。
Section § 485
Section § 486
这项法律涉及超额保险,即当购买的保险金额超过实际所需时发生。如果同时购买的多份保单导致超额保险,每家保险公司必须根据其承保金额占总承保金额的比例退还一部分保费。
Section § 487
Section § 488
这项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能因为某人在工作期间驾驶时收到的交通罚单而提高汽车保险费用,前提是司机提供书面声明,证明当时正在工作。但是,这项保护仅适用于驾驶雇主车辆的人员或被授权为公路承运人的人员。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如果交通定罪涉及严重罪行,例如杀人、袭击或特定的重大《车辆法》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可以提高保费。此外,这项规定不适用于根据加州指定风险计划投保的人员。
Section § 488.5
这项加州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仅仅因为某些公共安全雇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生事故而提高他们的汽车保险费。这包括和平官员、加州公路巡警局成员、消防员、联邦官员和海关代理人。如果这些人员在工作期间驾驶应急车辆或任何雇主提供的车辆,或者出于工作目的驾驶自己的汽车,保险公司不得因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事故而提高他们的保费。
Section § 489
当保险公司签发新保单时,必须向被保险人提供一份通知,解释其保费可能因事故或交通违规而增加的方式。在保单续保前至少20天,保险公司必须告知被保险人,他们有权了解因这些事件导致的任何保费上涨。
该法律还曾要求保险公司在1977年3月1日告知保单持有人,其费率计划如何因事故或违规行为影响保费。这项具体要求已于1978年3月1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