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保险 Code § 1873(a) 经《刑法典》第830.1条(a)款和(b)款、第830.2条(a)款以及第830.3条(a)款、(c)款和(i)款指定的人员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后,保险公司,或经该保险公司授权代表其行事的代理人,应当向提出请求的授权政府机构披露保险公司可能掌握的、与任何特定保险欺诈有关的、被该授权政府机构认为重要的任何或所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保险 Code § 1873(a)(1) 与正在调查的保险欺诈相关的保险保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保单申请。
(2)CA 保险 Code § 1873(a)(2) 可获得的保单保费支付记录。
(3)CA 保险 Code § 1873(a)(3) 被保险人提出的过往索赔历史。
(4)CA 保险 Code § 1873(a)(4) 与保险欺诈调查相关的信息,包括任何人的陈述、损失证明和损失通知。
(5)CA 保险 Code § 1873(a)(5) 付款汇票正反两面的完整副本。
(b)Copy CA 保险 Code § 1873(b)
(a)Copy CA 保险 Code § 1873(b)(a)款的规定不得授权披露医疗信息,除非法律另有授权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