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保险 Code § 938(a) 加利福尼亚州保险部应针对使用先进燃料和相关技术的重型卡车和卡车车队的保险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实施具体数据收集,以更好地了解对加利福尼亚州气候变化目标至关重要的新兴市场,通过为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建立更可靠的数据来扩大保险选择,并识别交通运输领域零排放技术的潜在障碍。数据收集的重点应是与传统或完全商业化的替代方案相比,能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改善空气质量的零排放技术,包括由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定义的技术。
(b)CA 保险 Code § 938(b) 该部门应在2024年2月1日或之前发布公告,启动首次数据收集。获准保险公司应在2024年5月1日或之前作出回应。数据收集应包括通过获准市场获准承保的保险公司的调查和数据要求。调查和数据要求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信息:
(1)CA 保险 Code § 938(b)(1) 保险公司是否为零排放卡车选项提供保险。
(2)CA 保险 Code § 938(b)(2) 在特定时间段内(例如每年)的每次索赔损失经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信息:
(A)CA 保险 Code § 938(b)(2)(A) 损失类型,可能包括责任损失和物质损害损失。
(B)CA 保险 Code § 938(b)(2)(B) 中型和重型卡车类型。
(C)CA 保险 Code § 938(b)(2)(C) 损失日期。
(D)CA 保险 Code § 938(b)(2)(D) 以美元计价的已发生和已支付损失金额。
(3)CA 保险 Code § 938(b)(3) 保险单承保的车辆数量,
(4)CA 保险 Code § 938(b)(4) 保单层面的经验,包括但不限于每种受保中型和重型卡车的保费、卡车从生效起始日期到承保结束日期的受保时间,以及承保类型,可能包括责任险和物质损害险。
(5)CA 保险 Code § 938(b)(5) 保单的最低、最高和平均总承保限额,以及卡车车队中每种中型和重型卡车的承保限额。
(c)CA 保险 Code § 938(c) 本节要求的信息应提交给专员。专员可以通过公告指定根据 (a) 款要求提交报告的方式和格式。
(d)CA 保险 Code § 938(d) 尽管有 (e) 款规定,专员应以汇总形式公布根据本节提交的数据所汇编的信息,且不得识别单个受访者或保险公司,除非是为了支持消费者对第938.1节 (a) 款中规定的保险选项的理解。专员应在部门的互联网网站上建立并维护一个链接,提供公众访问根据本款要求披露的汇总信息。
(e)CA 保险 Code § 938(e) 根据本节要求提交给专员的信息,应根据《政府法典》第7929.000节保密,并免于《加利福尼亚州公共记录法》(《政府法典》第1篇第10部(自第7920.000节起))的规定。此外,该信息不得受传票或文件提交传票的约束。专员、专员的工作人员、部门雇员或向其披露本节要求报告内容的人员,就根据本节提交的任何报告内容作出的证词,在民事诉讼中不得作为证据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