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93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保险公司维护风险管理系统并进行一项名为“自有风险与偿付能力评估 (ORSA)”的评估的规则。保险公司必须向州保险专员提交一份ORSA总结报告。这份报告帮助专员了解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实践,但为了保护敏感和竞争性信息,报告将保密。法律强调,在任何情况下,该报告都不得公开,并且仅在协助专员履行职责的必要时才共享。

(a)CA 保险 Code § 935.1(a) 本条的目的是规定维持风险管理框架、完成自有风险与偿付能力评估 (ORSA) 的要求,并提供向专员提交ORSA总结报告的指导和说明。本条的规定适用于在本州注册的所有保险公司,除非根据第935.6条获得豁免。
(b)CA 保险 Code § 935.1(b)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ORSA总结报告将包含与提交报告的保险公司或保险集团识别实质性和相关风险有关的机密和敏感信息。这些信息将包括专有和商业秘密信息,如果信息公开,可能对保险公司或保险集团造成损害和竞争劣势。立法机关的意图是,ORSA总结报告应是提交给专员的机密文件,ORSA总结报告只能按照本条规定共享,以协助专员履行其职责,并且在任何情况下,ORSA总结报告均不得公开披露。

Section § 935.2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保险业的自有风险与偿付能力评估(ORSA)相关的关键术语。“保险集团”包括控股公司系统内的保险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保险人”一词不包括美国政府实体或其属地。ORSA本身是对保险公司或集团的风险及其所需资本进行的保密评估。“ORSA指南手册”提供了进行ORSA的指导,并由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负责更新。最后,“ORSA总结报告”是对ORSA的简短保密概述。

为本条目的目的,以下定义适用:
(a)CA 保险 Code § 935.2(a) 为进行自有风险与偿付能力评估(ORSA)之目的,“保险集团”一词应指根据第1215条 (e) 款定义,包含在保险控股公司系统内的保险人及其关联公司。
(b)CA 保险 Code § 935.2(b) “保险人”一词应具有第1215条 (f) 款所规定的含义,但其不应包括美国、其属地和领土、波多黎各自由邦、哥伦比亚特区或某个州或州的政治分支机构的机构、当局或工具。
(c)CA 保险 Code § 935.2(c) “自有风险与偿付能力评估”或“ORSA”是指由保险人或保险集团进行的、与其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保密内部评估,评估内容为与该保险人或保险集团当前业务计划相关的重大和相关风险,以及支持这些风险的资本资源的充足性。
(d)CA 保险 Code § 935.2(d) “ORSA指南手册”一词是指由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制定和通过的、并经不时修订的《自有风险与偿付能力评估指南手册》的当前版本。ORSA指南手册的变更应在NAIC通过变更的日历年之后的1月1日生效。
(e)CA 保险 Code § 935.2(e) “ORSA总结报告”是指对保险人或保险集团的ORSA进行的保密高级别总结。

Section § 935.3

Explanation
保险公司必须建立一套系统,帮助它们发现、评估、跟踪、控制并报告所面临的重大风险。如果保险公司是某个集团的成员,那么该集团的风险管理系统可以满足这家保险公司对这类框架的需求。

Section § 93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保险公司(或其所属的集团)至少每年一次定期对其风险进行深入分析,这种分析称为ORSA。此外,当其风险水平发生重大变化时,也必须进行这项分析。进行ORSA的流程应与《ORSA指引手册》中的指南保持一致。

受第935.6条的约束,保险公司或该保险公司所属的保险集团,应当定期进行与《ORSA指引手册》中可比的流程相一致的ORSA。ORSA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并且在保险公司或其所属保险集团的风险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应随时进行。

Section § 935.5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应专员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向其提交一份关于其风险管理实践的ORSA摘要报告。如果保险公司是某个保险集团的一部分,则此要求仅在专员是该集团的牵头州专员时适用。报告必须签署,确认保险公司遵循了所描述的风险管理流程,并且董事会已审阅该报告。保险公司可以提交来自其他州或司法管辖区的类似报告,如果其包含可比信息,并且在必要时已翻译成英文。

(a)CA 保险 Code § 935.5(a) 应专员要求,且每年不超过一次,保险公司应向专员提交一份ORSA摘要报告或任何报告组合,这些报告共同包含ORSA指南手册中描述的信息,适用于该保险公司或其所属的保险集团。尽管专员可能提出任何要求,如果保险公司是某个保险集团的成员,该保险公司仅在专员是该保险集团的牵头州专员(根据NAIC采纳的《财务分析手册》中的程序确定)时,才应提交本款要求的报告。
(b)CA 保险 Code § 935.5(b) 报告应包含保险公司或保险集团的首席风险官或负责监督保险公司企业风险管理流程的其他高管的签名,证明其据其所知所信,该保险公司正在应用ORSA摘要报告中描述的企业风险管理流程,且报告副本已提供给保险公司董事会或其适当委员会。
(c)CA 保险 Code § 935.5(c)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向另一州的专员或外国司法管辖区的监管机构或监督员提供该保险公司或其所属保险集团的另一成员提供的最新且实质上相似的报告来遵守 (a) 款规定,前提是该报告提供的信息与ORSA指南手册中描述的信息具有可比性。非英语报告应附有该报告的英文译本。

Section § 935.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保险人何时可以根据其保费金额免除某些要求。如果保险人及其所属保险集团的年度保费低于规定的门槛金额,则该保险人可以获得豁免。即使保险人符合豁免条件,根据其在保险集团内的具体情况,仍可能需要提交特定报告。

如果保险人未能达到基于保费的豁免条件,但存在特殊情况,他们可以向专员申请豁免。专员还可以要求保险人在出现特定财务状况或风险时,维护风险管理框架并进行特定评估。

对于失去豁免资格的保险人,本节也规定了宽限期,以便他们有时间满足相关要求。

(a)CA 保险 Code § 935.6(a) 保险人符合以下两项条件时,应免除本条的规定:
(1)CA 保险 Code § 935.6(a)(1) 该保险人的年度直接承保保费和非关联分入保费(包括国际直接承保保费和分入保费,但不包括向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和联邦洪水计划再保险的保费)少于五亿美元 ($500,000,000)。
(2)CA 保险 Code § 935.6(a)(2) 该保险人所属的保险集团的年度直接承保保费和非关联分入保费(包括国际直接承保保费和分入保费,但不包括向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和联邦洪水计划再保险的保费)少于十亿美元 ($1,000,000,000)。
(b)CA 保险 Code § 935.6(b) 如果保险人符合 (a) 款第 (1) 项规定的豁免条件,但该保险人所属的保险集团不符合 (a) 款第 (2) 项规定的豁免条件,则根据第 935.5 节可能要求的 ORSA 摘要报告应包括保险集团内的所有保险人。此要求可以通过提交一份或多份 ORSA 摘要报告来满足,只要任何报告组合包括保险集团内的所有保险人。
(c)CA 保险 Code § 935.6(c) 如果保险人不符合 (a) 款第 (1) 项规定的豁免条件,但其所属的保险集团符合 (a) 款第 (2) 项规定的豁免条件,则根据第 935.5 节可能要求的唯一 ORSA 摘要报告应是适用于该保险人的报告。
(d)CA 保险 Code § 935.6(d) 不符合 (a) 款规定的豁免条件的保险人,可基于特殊情况向专员申请免除本条规定的豁免。在决定是否批准保险人的豁免请求时,专员可考虑承保业务的类型和规模、保险人或保险集团的所有权和组织结构,以及专员认为与该保险人或其所属保险集团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如果保险人是拥有在多个州注册的保险人的保险集团的一部分,专员应与牵头州专员以及其他注册地专员协调,以考虑是否批准该保险人的豁免请求。
(e)CA 保险 Code § 935.6(e) 尽管本节规定了豁免,专员仍可执行以下一项或两项操作:
(1)CA 保险 Code § 935.6(e)(1) 专员可要求保险人根据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承保业务的类型和规模、所有权和组织结构、联邦机构请求以及国际监管机构请求)维护风险管理框架、进行 ORSA 并提交 ORSA 摘要报告。
(2)CA 保险 Code § 935.6(e)(2) 如果保险人 (A) 具有第 739.3 节所述的“公司行动级别事件”的风险资本,(B) 符合第 14.5 条(自第 1065.1 节起)及法规中规定的可能被认定为处于危险财务状况的保险人的一项或多项标准,或 (C) 专员认定其表现出问题保险人的特质,则专员可要求该保险人维护风险管理框架、进行 ORSA 并提交 ORSA 摘要报告。
(f)CA 保险 Code § 935.6(f) 如果符合 (a) 款规定的豁免条件的保险人,因其最近的年度报表或其所属保险集团内保险人最近的年度报表所反映的保费变化而不再符合该豁免条件,则该保险人应在超过 (a) 款规定的门槛的年份之后的一年内遵守本条的规定。

Section § 935.7

Explanation
本节说明了 ORSA(自身风险与偿付能力评估)总结报告应如何编制和处理。该报告需遵循 ORSA 指南手册的指示,所有相关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并在专员要求时出示。专员将审查这份报告以及所需的任何额外信息,审查方法与评估在多个州或国家运营的保险公司所用的方法类似。

Section § 93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主要关注加州保险局对敏感保险监管文件(即ORSA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和共享控制。这些文件包含专有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受公众查阅、诉讼或在民事案件中作为证据。然而,保险专员在必要时可将其用于监管或法律行动。

专员可以与其他监管机构共享这些文件,前提是这些机构必须对其保密。这些协议必须详细说明信息如何受到保护,并确保任何共享数据仍由专员控制。文件在使用后不能存储在永久数据库中,如果有人请求披露保险公司的信息,必须通知保险公司。

共享信息不意味着监管权力的转移,披露此信息也不放弃特权或保密性。由NAIC等第三方控制的信息仍将保密,并受到保护,免受公众和法律的审查。

(a)CA 保险 Code § 935.8(a) 由保险局持有或控制的、根据本条规定由专员或任何其他人获取、创建或披露的文件、材料或其他信息,包括ORSA总结报告,本州承认其为专有信息并包含商业秘密。这些文件、材料或其他信息依法应予保密并享有特权,不受《加州公共记录法》(政府法典第1篇第10部(自第7920.000节起))的披露约束,且在任何私人民事诉讼中,不得被传唤、发现或作为证据采纳。但是,专员有权在履行其官方职责所采取的任何监管或法律行动中,使用这些文件、材料或其他信息。未经保险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专员不得以其他方式公开这些文件、材料或其他信息。
(b)CA 保险 Code § 935.8(b) 专员或任何其他通过审查或其他方式接收文件、材料或其他与ORSA相关信息(包括ORSA总结报告)的人员,在专员授权下行事时,或根据本条规定与其共享这些文件、材料或其他信息的人员,不得被允许或要求在任何私人民事诉讼中就这些保密文件、材料或信息作证,但须遵守 (a) 款的规定。
(c)CA 保险 Code § 935.8(c) 为协助专员履行其监管职责,专员:
(1)CA 保险 Code § 935.8(c)(1) 经请求,可与其他州、联邦和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包括第1215.7节所述的任何监管联席会议成员)、NAIC以及专员指定的任何第三方顾问共享文件、材料或其他与ORSA相关的信息,包括受 (a) 款约束的保密和特权文件、材料或信息,以及专有和商业秘密文件和材料,前提是接收方书面同意维护与ORSA相关的文件、材料或其他信息的保密性和特权地位,并已书面核实其维护保密性的法律授权。
(2)CA 保险 Code § 935.8(c)(2) 可从其他外国或国内司法管辖区的监管官员(包括第1215.7节所述的任何监管联席会议成员)以及NAIC接收文件、材料或其他与ORSA相关的信息,包括其他保密和特权文件、材料或信息,以及专有和商业秘密信息或文件,并且应将任何在收到时被告知或理解为根据文件、材料或信息来源地司法管辖区法律属于保密或特权的文件、材料或信息予以保密或视为特权。
(3)CA 保险 Code § 935.8(c)(3) 应与NAIC或第三方顾问签订书面协议,管理根据本条提供的信息的共享和使用,该协议应符合本款规定并应做到以下所有事项:
(A)CA 保险 Code § 935.8(c)(3)(A) 明确根据本条与NAIC或第三方顾问共享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程序和协议,包括NAIC与保险集团注册地所在州的其他州监管机构共享信息的程序和协议。协议应规定接收方书面同意维护与ORSA相关的文件、材料或其他信息的保密性和特权地位,并已书面核实其维护保密性的法律授权。
(B)CA 保险 Code § 935.8(c)(3)(B) 明确根据本条与NAIC或第三方顾问共享的信息所有权仍归专员所有,且NAIC或第三方顾问对信息的使用须服从专员的指示。
(C)CA 保险 Code § 935.8(c)(3)(C) 禁止NAIC或第三方顾问在基础分析完成后,将根据本条共享的信息存储在永久数据库中。
(D)CA 保险 Code § 935.8(c)(3)(D) 要求当根据本条由NAIC或第三方顾问持有的保险公司的保密信息,受到向NAIC或第三方顾问提出的披露或提供请求或传票时,应立即通知该保险公司。

Section § 935.9

Explanation
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充分理由未能按时提交 ORSA 总结报告,它们将不得不支付滞纳金。但是,如果公司能证明这会给它们带来财务困难,罚款可能会减少。

Section § 935.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本条文的任何部分被发现无效或不适用于某人或某种情况,这个问题不会影响本条文的其余部分。有效的部分将继续保持效力。实质上,每项规定都是独立的,本条文的设计宗旨是,如果其中一部分失效,其余部分仍能独立存在。

Section § 935.11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本条款中的内容已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本条将于2015年1月1日生效。